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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三部分 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2.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贯彻落实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落实就业援助措施,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监督和管理,做好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5.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及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6.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乡土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7.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8.职能转变。深入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取消事项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力资源开发与就业促进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工资福利股、劳动保障监察股(加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牌子)、劳动关系与调解仲裁股、社会保险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股。
我部门无下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高质量推动就业创业。一是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做好202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搭建就业供需平台,广泛收集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优质岗位,线上线下多渠道向洱源学籍、洱源户籍应往届高校毕业生推送就业岗位信息。营造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良好氛围,做好创业服务,落实创业担保贷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大学生创业补贴等扶持政策。二是持续抓好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关系,加强与省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务公司、用工企业对接联系,广泛收集和发布就业岗位,组织发动更多劳动力向省外经济发达地区转移,提高省外转移就业占比,依托驻外劳务工作站,做好稳岗工作,增强劳动力就业稳定性。拓展就地就近就业,依托县内重点企业、县内重点项目、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合作社、扶贫车间和个体私营企业等,吸纳更多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通过创业培训、“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等多种举措支持劳动力自主创业。三是抓实职业培训强技能。围绕“培训促就业、强技助增收”的思路,深入贯彻落实“技能云南”行动,在掌握劳动力转移基数、培训需求、转移方向等信息的基础上,结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产业布局和劳动力就业创业需求,整合部门培训资源,合理设置培训项目,持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大技能培训占比,提高培训针对性、精准性。四是支持自主创业促就业。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脱贫劳动力等群体的创业扶持,对符合条件的给予“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2.高质量推动社会保障。一是推进社会保险全民覆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社保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的目标,不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合理提高待遇水平,努力构建人员范围广覆盖,保障水平多层次,制度办法可衔接,管理服务现代化,社会保障待遇正常调整机制更健全的全民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提高各类参保人员享保待遇,努力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伤有所治、失有所助、育有所保”的目的。二是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配合做好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工作。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贯彻落实国家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步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和政府补贴标准。落实好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改革工作,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完善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政策,建立更加便捷的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机制。健全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与缴费挂钩的参保缴费激励约束机制。利用生物特征识别技术,推行社保待遇领取资格确认实名制认证新模式。三是健全工伤保险制度。建立完善工伤保险省级调剂金制度,全面实施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实行工伤保险统一政策、统一调剂使用基金、统一基金预算管理、统一责任分担、统一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办法、统一工伤保险待遇给付水平、统一经办流程和信息系统的统筹管理模式。全面开展工伤预防工作,积极推进工伤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工伤保险工作,落实工伤康复机构协议管理。探索适应灵活就业人员的工伤保险保障方式,大力推进中小微企业及有雇主的个体工商户及“新业态”人员参保。巩固工程建设领域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成果,继续实施建筑、交通、铁路建设等领域按项目参保,保障高风险行业流动就业农民工工伤保险权益。规范和强化工伤认定、鉴定、待遇支付管理服务,完善工伤保险专项经费管理。四是落实失业保险政策。着力抓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工作,进一步加大中小微企业纾困帮扶力度。通过大数据比对、“免申即享”等方式,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实施阶段性缓缴失业保险政策,对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阶段性缓缴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及时开通了网上快捷申办和线下申办渠道。继续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确保政策无缝衔接不断档。持续畅通线上线下申领渠道,积极推行“快办即享”,方便失业人员申领待遇。
3.高质量推动人事人才管理。一是继续深化改革,不断完善人事管理制度。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形成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二是完善人才工作机制,保护人才创新积极性。建立公开、公平、平等、竞争的选人、用人机制,真正形成竞争有序、人才辈出的用人环境,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开辟绿色通道。三是进一步加强人事人才工作,强化干部教育管理。继续抓好各类人才的培养、引进、使用、服务环节,不断规范干部队伍教育管理,创新人才工作方法,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着力构筑人才高地,不断开创人才工作新局面。
4.高质量推动和谐劳动关系构建。一是加强对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指导、服务和监督,深入开展中小企业劳动合同实施专项检查行动,进一步提高中小企业和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切实提高劳动合同的覆盖面和履行质量。二是全力以赴做好根治欠薪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保民生保稳定的高度,履行好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采取断然措施,拿方案、出对策、筹资金,妥善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纠纷和隐患。三是继续抓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落实。分层次、多批次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积极营造劳动者工资“不能欠、不敢欠”的社会氛围,以落实“六制一金一表”为抓手,以严惩恶意欠薪、使用童工、强迫劳动、超时加班行为为着力点,对所有用工单位,特别是在建工程项目制度建立情况进行全覆盖监管,对管理混乱、制度落实不到位,经责令整改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达标引发欠薪的用工单位及建设项目一律实施顶格处罚,用铁腕手段切实扭转年年整治年年欠的局面。
5.高质量推动作风建设。一是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服务效能。处理好严格政策与态度热情的关系,处理好严格程序与简化流程的关系,处理好坚持原则与便民利民的关系,服务工作达到“短、少、全”,即排队短、时间短、跑腿少、证明少、管理制度全、服务意识,全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湛、办事高效、全面提升”的人社队伍。二是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举措,不断提升业务经办效率,优化业务流程,方便办事群众,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三是攻坚克难,提升服务质量。在经办业务过程中材料齐全的一次性办结,材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努力让群众少跑一次路,少等一分钟。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7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在职实有1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我部门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18.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18.55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减少14.83万元,下降4.45%,主要原因是:一是预算时人员比2023年减少1人;二是2023年机构改革时将人才服务中心职能划归到洱源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减少申报了县级预算项目经费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我部门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18.5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18.5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18.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减少14.83万元,下降4.45%,主要原因是:一是预算时人员比2023年减少1人;二是2023年机构改革时将人才服务中心职能划归到洱源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减少申报了大中专毕业生档案管理工作经费2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我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18.5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18.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4.5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减少12.83万元,下降4.04%,主要原因是:预算时人员比2023年减少1人;项目支出14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减少2.00万元,下降12.5%,主要原因是:2023年机构改革时将人才服务中心职能划归到洱源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减少申报了大中专毕业生档案管理工作经费2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801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232.2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支出、失业保险单位补助支出、工会经费、保障单位工作正常运转及改善办公条件等经费支出。
20801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劳动保障监察5.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工作正常运转及改善办公条件等经费支出。
20801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工作正常运转及改善办公条件等经费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0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补助支出。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2.22万元,主要用于遗属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4.4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补助支出。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9.4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5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伤保险单位补助支出。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1.6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补助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部门2024年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我部门2024年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我部门编制了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8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7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减少0.11万元,下降2.8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我部门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我部门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我部门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3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减少0.18万元,下降7.2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1次,共计接待256人次。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严格按《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在确保公务活动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压缩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我部门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4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0.07万元,增长5.2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4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0.07万元,增长5.26%。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工作任务重心全面向基层转移,管理、宣传、监督力度加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适当增加。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部门2024年重点项目有4个,分别是: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项目经费、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项目经费、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经费和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招考业务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具体为:
项目1: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项目经费5.00万元。
绩效目标:(1)每个监察员年度巡查60户以上用人单位;(2)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结案率达96%以上;(3)完成全县70%以上用人单位劳动保障执法年审;(4)开展4次劳动保障监察专项检查;(5)做好2024年部署劳动保障类报刊征订工作。
项目2: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项目经费3.00万元。
绩效目标:(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云南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扎实推进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2)有效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力争实现全省农村劳动力技能素质显著提升、农民收入稳定增加;(3)为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提供保障。
项目3: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经费3.00万元。
绩效目标:(1)保障2024年工作顺利开展;(2)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落地见效;(3)充分发挥“互联网+政务”服务在民生领域中的作用
项目4: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招考业务经费3.00万元。
绩效目标:(1)完成2024年度招考任务;(2)逐步优化基层干部队伍结构,增强全县人才队伍整体力量;(3)事业单位招考面向的广大考生满意度达95%以上。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部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4.7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减少3.36万元,下降8.83%,主要原因是:(1)2024年较2023年部门在职人员减少1人,因此核定的公用经费有所减少。(2)2023年机构改革时将人才服务中心职能划归到洱源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减少了大中专毕业生档案管理工作经费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部门资产总额1372.8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41.94万元,固定资产924.7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6.18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6.9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6.6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数为2023年12月(2024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第二部分 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项目经费
二、立项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项目的实施,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在治欠保支、农民工欠薪根治等社会治理过程取得重大突破。
五、项目实施内容
每年每个监察员年度巡查60户以上用人单位,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结案率达96%以上,完成全县70%以上用人单位劳动保障执法监督工作,开展4次劳动保障监察专项检查。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4年县本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5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办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农民工维权案件所需的办公费、劳务费、设备购置费、差旅费、政策宣传等相关费用。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项目实施,公正及时解决全县企业用工农民工维权、欠薪治理等社会治理方面的案件和投诉工作,保护劳动者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和谐稳定。
第三部分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附件: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20240306040513669
监督索引号53293001431600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