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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4-03-06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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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洱源县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洱源县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三部分  洱源县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洱源县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并负责有关重大事项决策部署、督查工作。

2.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承担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县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督促县政府各部门、各镇乡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督促、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县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

4.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5.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6.负责拟定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指导、督促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7.负责本系统警械、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

8.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9.职能转变。划入洱源人民政府办公室的行政复议、综合协调行政执法等工作职责。

10.承办县委、县政府、中共洱源县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11.云南省洱源县公证处部门职责:证明合同、协议的设立、变更、分家析产、遗嘱、买卖、租赁、承包、拍卖、招投标、收养子女等法律行为;证明继承权、财产所有权、婚姻、亲属、不可抗力事件等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办理货币、物品和有价证券提存业务;办理证据保全公证;办理其他与公证相关的法律事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工室、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普法和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促进法治股、公证律师司法鉴定管理股、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社区矫正管理股(加挂洱源县社区矫正执法大队、洱源县社区矫正管理局牌子)、装备财务保障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洱源县司法局(机关本级)、云南省洱源县公证处。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以筑牢忠诚为根本,持续强化党的政治建设。

2.以统筹协调为牵引,持续推进全面依法治县。

3.以普法宣传为重点,持续夯实基层法治基础。

4.以基层治理为抓手,持续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5.以提升效能为目标,持续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6.以纪律建设为抓手,持续锻造司法行政铁军。

7.云南省洱源县公证处重点工作:不继推进“互联网+公证”、“公证云”等公证网络服务工作,优化涉企公证服务方式方法,强化涉企法律咨询、公证服务,扎扎实实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民生,服务政府,服务社会,充分发挥公证的服务、沟通、证明、监督的职能作用,践行公证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民商事交易安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创新社会治理能力等方面的职能优势,为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的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2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3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事业编制7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在职实有3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部门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75.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75.7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26.03万元,增长3.06%,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工资津补贴调整,工资性支出及社保缴费增加;二是2024年本级新增了司法救助项目经费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我部门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75.7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75.7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75.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26.03万元,增长3.06%,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工资津补贴调整,工资性支出及社保缴费增加;二是2024年本级新增了司法救助项目经费5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我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75.7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75.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6.73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29.03万元,增长3.69%,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工资津补贴调整,工资性支出及社保缴费增加;项目支出59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减少3万元,下降4.84%,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本级新增了司法救助项目经费5万元,二是下属事业单位公证处项目经费较上年减少8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公共安全支出705.98万元,其中:

2040601公共安全支出-司法-行政运行492.2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040602公共安全支出-司法-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万元,主要用于司法救助支出。

2040605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普法宣传3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八五”普法保障经费。

2040606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律师管理60.8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公共法律服务所人员及事业工勤人员的工资性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及社保缴费支出。

2040607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公共法律服务82.73万元,主要用于公证处人员经费、非税收入返还及局机关法律援助案件委托业务费、差旅费及办公费。

2040610公共安全支出-司法-社区矫正59.16万,主要用于聘用13名社区矫正专职辅助人员的工资及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经费。

2040612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法治建设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29万元,其中: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3.5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2.79万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51.64万元,其中: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9.7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生育报销缴费。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7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生育报销缴费。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7.9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伤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51.82万元,其中: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7.9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对下转移支付情况

我部门2024年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我部门202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我部门编制了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9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5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我部门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一致,无增减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我部门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我部门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一致,无增减变动,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6次,共计接待298人次。

我部门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我部门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5元,与上年预算数一致,无增减变动。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一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5元,与上年预算数一致,无增减变动。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我部门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我部门涉及6个项目绩效,共计59万元。分别是

1.八五普法保障经费3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完善和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洱源县“法律明白人”作用发挥工作,有效拓展“法律明白人”来源渠道,不断提升“法律明白人”法律素养。落实政法干警与“法律明白人”结对子和“1+N”(1名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加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为平安洱源、法治洱源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2.法律援助保障经费5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确保法律援助案件的有效办理,提高案件办理质量;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建设,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简化法律援助申请条件,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继续推行应援尽援原则。

3.社区矫正经费3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动态监控信息管理,做好社区矫正对象摸排和信息核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教育服务管理工作;加强专群结合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探索建立社区矫正工作者奖惩机制,不断提高教育矫正质量。

4.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经费3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公信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法治洱源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5.司法救助工作经费5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遵循救急解困、一次性救助、公正救助、及时救助,属地救助原则,综合考虑救助对象实际遭受的损害后果以及实际获得赔偿等情况、准确把握救助标准,做到公平、公正、合理救助。主要对象是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的案件当事人或符合条件的近亲属。

6.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补助经费40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该项目为非税返回的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公证处按时将非税收入公证费全额上缴财政后财政统筹20%,返回80%部分作为公证处业务经费,本年度我单位预计非税收入50万元,非税返回40万元,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该笔资金用于公证处办公费、劳务费等各类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部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8.2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3.03万元,增长3.18%,主要原因是人员比上年增加,相关经费预算增加部门下属单位洱源县公证处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我部门资产总额793.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76.59万元,固定资产517.3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2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7.5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622.04平方米,账面原值42.87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55项,账面原值30.12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数为202312月(2024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第二部分 洱源县司法局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我部门2024年无财政预算项目。

第三部分洱源县司法局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附件:洱源县司法局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表

监督索引号53293001731500111

附件:洱源县司法局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40306110840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