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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三部分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规范,负责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和相关行政执法工作,制定全县相关管理措施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涉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及相关工作,监督管理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查处,取缔无照、无证经营。
3.贯彻执行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和消费环节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负责日常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参与起草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推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和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落实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
4.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行政许可,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健全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组织开展监测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监测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
5.负责制定全县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依法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相关质量抽验,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6.负责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7.负责制定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诚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8.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拟订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规划,并协调推进实施;承担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综合协调任务,推动健全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机制,完善全县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指导全县各级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开展有关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督促检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承办省、州、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9.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监管;负责依法开展企业信息公示工作,推动建立企业经营异常目录和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负责本系统内、外资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企业违法行为;依法发布企业信息公示监督信息。
10.按规定组织查处违反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
11.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牵头打击查处直销违法和传销行为。
12.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承担全县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制定和实施提高质量整体水平、标准化和计量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质量强县、名牌战略,落实健全全县质量工作考核、质量奖励、质量分析报告等制度,组织开展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质量体系与产品质量的认证行为。推进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质量档案;负责质量综合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兴县强县工作,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
13.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承担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工业产品许可管理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
14.负责计量监督管理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负责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5.负责标准化监督管理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负责监督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工作,对依法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
16.负责商标培育、发展及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负责中国驰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知名商标的组织申报,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和地理标志的保护。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17.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打击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调解消费争议,保护消费者、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
18.依法实施合同监督管理,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依法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登记、股权出质登记,依法监管拍卖行为。
19.依法统一管理本地区计量和认证、认可工作,推动法定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监督和协调辖区内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规范和监督生产、经营领域内计量行为,根据职责及授权依法查处生产、经营领域内的计量标准及认证、认可违法行为,对依法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强制性产品的认证监督管理。
20.依法综合管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客运架空索道、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与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协调组织辖区内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监督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根据职责及授权依法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和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1.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2.行政审批事项:(1)企业名称登记管理。(2)有限责任公司登记。(3)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登记。(4)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登记。(5)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6)非公司企业营业单位登记。(7)个人独资企业登记。(8)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登记。(9)合伙企业登记。(10)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登记。(11)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12)个体工商户登记。(13)企业集团登记。(14)户外广告登记。(15)计量器具检定(计量器具强制检定、进口计量器具检定)。(16)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17)食品流通许可。(18)餐饮服务许可。(19)罂粟壳定点零售审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机关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包括:1.办公室。2.政策法规股。3.市场准入股。4.企业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5.食品生产与经营监督管理股。6.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股。7.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加挂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督管理股牌子)。8.市场规范管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股(加挂网络市场监督管理股、洱源县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牌子)。9.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与质量监督管理股。10.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11.综合执法稽查大队。12.财务室。13.旅游市场监督管理股。14.知识产权监督管理股。15.物价监督管理股。
派出机构7个,分别是:茈碧湖市场监管所、三营市场监管所、右所市场监管所、凤羽市场监管所、炼铁市场监管所、邓川市场监管所、牛街市场监管所。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将主要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1.继续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关键点,优化营商环境;
2.以安全生产为着力点,保障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三大安全”;
3.强化市场监管维护合法权益,维护执法权威;
4.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及风险监测和预警管理工作;
5.精诚团结、砥砺奋进,继续全力以赴抓好洱海保护治理各项工作。
6.圆满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各项工作任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7人,其中:行政编制54人,工勤人员编制9名,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5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5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2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5辆,超编1辆。车辆超编的原因是:单位食品快检车由省局统一购买和配发,县上没有编制。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我部门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92.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92.9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减少88.75万元,下降6.92%,减少的主要原因:人员退休及调出等原因,在职人员减少,相应的人员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我部门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92.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92.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9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减少88.75万元,下降6.92%,减少的主要原因:人员退休及调出等原因,在职人员减少,相应的人员经费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我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92.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9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9.9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减少88.75万元,下降7.53%,减少的主要原因:人员退休及调出等原因,在职人员减少,相应的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103万元,与上年预算数一致。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138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832.42万元,主要用于工资性支出,工伤、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缴费及商品和服务支出。
201380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日常监管工作性支出。
20138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 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97万元,主要用于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5.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补助支出。
2080801抚恤-死亡抚恤-遗属生活补助支出6.76万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支出。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7.7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3.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2101199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2万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70.5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部门2024年无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我部门2024年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我部门编制了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9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8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我部门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我部门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1万元,与上年预算数一致,无增减变动。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0次,共计接待50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我部门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8.9万元,我部门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8.9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部门2024年重点项目有2个,分别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目、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目。项目绩效目标具体为:
项目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目6万元。
绩效目标:加强市场巡察监管,依法受理和处理申诉投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营造高效的市场准入环境,加大竞争执法力度,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项目2: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经费项目97万元。
绩效目标:加强学校食堂监管、价格监管、旅游市场监管、网络市场监管、合同及广告监管、加大假冒伪劣打击和治理力度,严守食品、药械、特种设备及工业产品“四个安全”底线。完成食品药品抽样任务数。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部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5.4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用车改革补贴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减少6.31万元,下降7.7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相应的公务用车改革补贴减少,因此核定的公用经费有所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部门资产总额1229.5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81.33万元,固定资产666.8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81.36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8.4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1.9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1项,账面原值4.96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63.06万元,其中出租资产12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63.06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数为2023年12月(2024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第二部分 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财政
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经费项目。
二、立项依据
根据单位非税收入入库情况,结合单位部门职责,将成本性支出拨付给单位,用于开展相关工作中的支出。
三、项目实施单位
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因单位机构改革及工作人员年龄结构日益老年化,而面临的工作环境和工作任务却越来越艰巨,为更好的履职尽责,急需投入更多的人力和物力,通过此项目的开展,达到增员提效的目的。
五、项目实施内容
1、完成食品地抽124批次,快检250批次,食用农产品240批次。对疫苗接种点进行日常检查监管;及时收集并上报的药品不良反应案例。全覆盖开展对辖区学校食堂的春秋季食品安全检查;协调配合疾控部门完成辖区内冷链食品经营户的检查监督,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2、接受消费咨询服务,受理各类消费投诉案件,尽力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以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为重点,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
3、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做好辖区安全生产工作。
六、资金安排情况
此项目全年预算资金为97万元。其中:办公费8.8万元,差旅费28万元,劳务费39万元,设备购置费10万元,大型修缮费11.2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一季度完成计划工作任务及资金支出的20%,二季度完成计划工作任务及资金支出的40%,三季度完成计划工作任务及资金支出的30%,四季度完成计划工作任务及资金支出的10%.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此项目的开展,更好地完成食品药品抽样任务,加强市场巡查监管,依法受理和处理申投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营造高效的市场准入环境,加大竞争执法力度,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加强学校食堂监管、价格监管、旅游市场监管、网络市场监管、合同及广告监管、加大假冒伪劣打击和治理力度,严守食品、药械、特种设备及工业产品“四个安全”底线。
第三部分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监督索引号53293001241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