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职能参照县委洱复字2010(7)和洱机编2010(2)号号批准的“三定”方案,红十字会独立设置为正科级机构,列入群团组织序列。部门职能为发展全县红十字团体和个人会员组织,储备和分发救灾物资,组织和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和救灾工作,参加人道主义救援,普及卫生救护培训及疾病预防知识,开展青少年红十字活动。洱源县红十字会在洱源一年多来连续发生的“8.06”、“3.03”、“4.17”自然灾害中充分发挥了红十字会作为党委政府在人道救灾救助领域的助手作用,积极组织和参与救灾救助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广大人民群众因自然灾害所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主动募集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共为“8.06”泥石流自然灾害募捐1064.76万元;为“3.03”、“4.17”地震自然灾害募捐460.24万元;争取州红十字会捐款援建项目2469.45万元;2014年组织救助患病西山籍大学生罗冬梅和乔后中学教师董杏芬2人,救助金额22.42万元;为鲁甸“8.03‘地震募捐107.32万元。2015年红十字会重点工作是实施凤羽铁甲、炼铁振兴、乔后铜禾三个红十字博爱家园项目,发展基层组织,壮大红十字会团体个人会员;开展和普及应急救护培训,提高人民群众的现场救护和自救能力;广泛宣传红十字会精神积极提高红十字会的公信力;主动开展救灾救助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洱源县红十字会的机构设置情况为,内设机构三个,设办公室、赈灾救护股、事业发展股3个股室。核定人员编制5名,其中:其中常务副会长1名,副会长1名。工作人员2名,工勤1名,人员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情况: 2014年部门决算编报的一级预算单位共一个,其中行政单位一个,单位实有工作人员5名,公务员编制5名。纳入2014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洱源县红十字会、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2013年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洱源县红十字会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余和结转3.39万元,收入50.00万元,支出50.36 万元,年末结余3.04 万元。
(二)洱源县红十字会201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余和结转0万元,收入0万元,支出0万元,年末结余0万元。
(三)洱源县红十字会2013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上年结余和结转0万元,收入0万元,支出0万元,年末结余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3年洱源县红十字会(单位)根据工作安排,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无一人次出国。
(二)公务接待费
2014年洱源县红十字会(单位)公务接待费支出1.6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其他县市红十字会、接待各级各部门检查指导我县红十字会工作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洱源县红十字会(单位)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7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2.7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红十字会救灾救助募捐救护培训等工作所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