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洱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是县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是管理全县民族宗教工作的行政机关。其主要职能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和国家的民族宗教工作法律、法规,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当好县委、县政府在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参谋助手。
局内设办公室、民族股和宗教股,2014年末全局共有在职职工6人,退休干部3人。
我局高度重视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云南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日常核算和支出管理,加强财务控制。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4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三、2014年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洱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余和结转 2402000.00元,2014年收入1822774.80 元,2014年支出 2669738.8 元,年末结余1555036.00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公务接待费
2014年洱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公务接待费支出4.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乡镇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洱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2万元,其中、运行维护费4.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洱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