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决算编审基本情况
2014年以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职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建设生态家园·幸福洱源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团结拼搏,锐意进取,圆满完成了各项财政预算目标任务。
本部门实行财务独立核算管理,各下属单位实行二级预算管理.
二、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市场,完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制度,加强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三)负责就业再就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职业技能鉴定及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工作。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技工学校招生工作,完善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
(四)统筹负责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各项工作,严格执行全省范围内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统筹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监督和管理,审核、汇总社会保险基金,完善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的相关办法,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五)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和津贴、补贴政策,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六)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落实专业技术人员各项管理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深化职称改革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乡土人才的选拔工作。
(七)负责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维稳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八)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的任免、登记;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职位分类、录用、考核、奖惩、培训、辞职辞退、退休、退职、调配等方面的综合管理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劳动合同的监督管理。落实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一)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14年工作情况
2014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人社局的指导帮助下,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部署和安排,认真贯彻落实州人社局2014年年度工作要点,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以贯彻实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深化改革,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查找不足,加强对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人才资源的开发、工作机制的创新和部门自身建设等工作力度,为建设幸福洱源、构建生态家园尽到部门责任,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开创就业工作新局面
我县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060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360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为360人,全县城镇登记失业率为 3.53%;“贷免扶补”成功扶持创业 50人;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120人;开发公益性岗位310个。全县享受失业保险待遇326人次,共计发放失业救济金21.66万元。有效地保持了全县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二)加快制度覆盖,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再创新局面
完成了社会保险五险的缴费基数核定和征缴清册的正常传递工作,参保缴费工作稳步推进。截至2014年10月底,全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增至参保8398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增至12146人,城镇职工医保征缴收入增至3666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增至参保8049人。工伤保险增参保8468人,工伤保险基金征缴增至540万元;生育保险参保增至7895人,生育保险征缴增至543万元。全县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增至5777人。完成548人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完成2004人的参保工作。对983名参保人员的工龄重新进行了认定清理纠正,进一步维护了基金安全。积极开展2014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代扣代缴4次,成功代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54231人,代扣保险费691.9万元。积极开展养老金的虚报冒领待遇追缴工作,追回虚报冒领城乡居保待遇7.07万元,基金安全进一步得到保障。认真开展社会保险缴费申报专项检查工作,及时成立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派出3个工作检查组加大稽核检查力度,实地稽核参保单位32家,涉及镇乡政府、行政机关、医疗卫生、教育部门、住建部门等行政事业单位和参保企业。扎实开展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管理专项检查,对33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中的30家、17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中的12家进行实地稽核。
(三)阳光招考,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我县政府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64名,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招聘34名,其中教育系统招聘18名,卫生系统拟招聘16名。事业单位考试招聘110名专业技术人员。
(四)积极做好工资福利、职称工作,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办理了事业单位2668人正常增加薪级工资及1136名公务员升级升档(大轮)工资业务;审批2013年度考核优秀奖金368人(1000元/人);核批8人参保单位职工生育津贴。共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高级38人、中级33人、初级22人,现评审通过中级7人,初级11人。
(五)维护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协调和权益保护力度加大
累计签订劳动合同4667人,签订率为88%;与省州同步,调整了全县最低工资标准,全县最低工资标准从
(六)基础设施建设有序开展
洱源县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完成可研评审,县级项目用地已经落实4.56亩,部分镇乡已经整合项目实施。目前我局正在积极办理《规划许可证》、《选址意见书》、初步设计、地勘等工作。
(七)认真做好军转干部的服务及技校招生工作
对29名企业军转干部进行了春节、“八一”慰问并发放慰问金26100元;完成2014年解困政策情况落实的统计上报;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的稳定工作。进一步加大技校招生工作,目前已有141名学生到州技师学院报到,我们还要加大力度,力争完成下达的任务。
(八)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高服务保障水平,自身建设得到加强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局按照中央、省州县党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大力弘扬和践行“一切为了人民”的群众路线,塑造“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队伍形象,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强化一岗双责,加强对敏感部位、重点环节的监督。一是强化理论学习,提高总体素质。二是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能。三是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建立对人民负责的清廉形象,切实为群众多办实事好事。在群众路线活动中,我们得到了州人社局的大力支持,特别是州委第24督导组成员州人社局调研员刘国强同志在洱源督导期间,多次到我局检查指导活动开展情况。省委督导组在洱源期间抽查了我局路线教育活动工作,也得到了省委督导组的好评。
四、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分析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4年我局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
2014年我局发生公务接待费用24236.00元,2013年共发生29799.41元,同比减少18.67%。2014年我局的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29800.00万元,实际发生的24236.00元没有超过预算数。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4年我局共发生公务用车费43132.96元,2013年公务用车费为38900.00元,略微增加4232.93元,同比增长10.88%,2014年我局的公务用车费预算数为39000.00元,实际发生的43132.93元,超过预算数4132.93元。
增加原因是公务用车云L25759使用年限太长,耗油量增加,车辆维修费用高。
四、“三公”经费支出合计
2014年我局“三公”经费合计支出67368.93元,2013年合计支出68699.41元,同比下降了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