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拟定全县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财政计划,参与研究制定综合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调控经济运行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2、编制全县和县本级年度财政预算草案,执行县人代会批准的财政预算,依法管理财政收支;编制全县和县本级年度财政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县本级财政决算,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县财政决算;管理中央、省、州专款和县级财政收支;管理县级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财政性资金和银行账户;管理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和罚没收入票据;管理政府性资金和专项资金。
3、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监督执行财政、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参与办理涉及财政、税收、政府债务等方面的涉外事务。监督检查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财税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监督全县各部门的财务活动,对部分财务收支实行报账管理;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对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依据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进行检查并行使行政处罚权。
4、管理和监督财政公共支出。
5、管理和监督财政社会保障资金。
6、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本金收益分配及监缴工作。
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云南省会计条例》,管理和指导全县会计工作,监督会计法律法规制度的执行;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责;组织全县会计人员业务培训。
8、统一管理政府的国内外债务,研究政府债务状况,拟订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措施;负责县人民政府信用合作管理工作。
9、制定财政教育规划,抓好全县财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县财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抓好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负责财政信息、财政宣传和财政调查研究。
10、负责政府采购资金政策的贯彻落实、管理和办理全县政府采购各项具体业务工作。
11、负责全县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彩票市场的监督管理。
12、负责推行建立国库集中统一支付制度改革;组织管理全县行政事业会计集中核算、工资统发等工作。
13、负责税收政策贯彻执行的协调监督,指导检查全县财政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财政行政复议和财政行政诉。
14、拟定县对镇乡的财政管理体制,合理划分财力,指导和监督镇乡财政工作,合理调度资金,监督预算执行。
15、贯彻并监督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制度。
16、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主要工作
1、加强收入征管,做大财政蛋糕
一是牢固树立科学理财观,密切关注中央、省财税制度改革政策措施,加强与上级财税主管部门的联系,积极申报项目,争取上级财政扶持;二是进一步发挥财政引导资金作用,创新融资模式,激励银行信贷投放,激活民间资本,大力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三是认真分析财税收入形势,积极支持税务部门开展税收稽查,强化社会综合治税,加强部门联合治税工作力度,加大协税护税力度。有效堵塞税收漏洞,确保应收尽收;四是加强财税部门协作,增强组织收入的主动性、前瞻性和针对性,充分挖掘增收潜力,进一步加大重点行业、重点项目、重点税源的征管力度,做到应收尽收不重不漏;五是全力支持招商引资工作,充分发挥全县区位、交通、资源优势,发展外向型经济,努力培植和壮大地方财源,确保财税可持续增长;六是强化收入目标责任制,完善收入管理工作机制,坚持依法治税,健全税收征管体系和非税收入收缴体系,促进经济和财政收入持续协调稳定增长。
2、优化支出结构,加大民生投入
一是不断增加财政支农资金投入力度。重点支持城乡基础设施、环保、交通、水利等建设;二是继续加大教育投入,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三是继续加大医疗卫生投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四是继续加大社会保障投入力度,不断扩大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五是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解决好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3、强化监管职能,落实监管措施
一是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编制,建立“编制科学、预算透明、执行严格、监督有力”的预算管理机制,加强财政精细化管理,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严禁部门随意将零余额账户资金转入专户,深入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健全公务卡结算制度;三是加强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四是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五是从严从紧控制一般性支出,大力压缩“三公”经费和会议经费,节约行政成本;六是加大项目绩效评价力度,扩大绩效目标覆盖范围,提高财政资金效益。继续对年初预算单个项目金额超过10万元财政支出进行绩效评价,选择部分重点民生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开展部门支出整体绩效评价试点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1、纳入2014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属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预算股、镇乡管理股、国库股、行政政法股、教科文股、采购管理股、社会保障股、企业股、经济建设股、投资评审股、绩效管理股、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农业股、综合股、监督检查股、会计管理股、国资股、涉外金融股、法制股、综改办21个股室及9个镇乡财政所。
2、车辆编制4辆,实有4辆。
三、2014年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洱源县财政局决算总收入1115.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10.88万元,占总收入的99.55%;其他收入5万元,占总收入的0.45%。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863.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6.84万元,占总支出的77%;项目支出196.52万元,占总支出的23%。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9.85%。与上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6.6万元对比下降23%,原因分析:一是人员调出,基本支出减少;二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日常办公支出减少。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9.9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443.2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6万元、预算改革业务支出10万元、财政国库业务支出24万元、信息化建设支出22万元、其他财政事务支出140.64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机构正常运转支出、网络信息化建设支出、财政所标准化建设支出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23万元(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2.2万元、死亡抚恤支出11.0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遗嘱补助、丧葬抚恤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01万元(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9.0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3.9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交费和在职及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4、农林水支出11万元(其中:农业生产资料与技术补贴2万元、其他农业支出4万元、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农民补贴和对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方面开展工作支出;
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95万元(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主要用于企业财务管理方面支出;
6、其他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财政所标准化建设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财政局201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28.0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1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5.95万元。
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3年决算数28.42万元减少0.3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公务接待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4年洱源县财政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洱源县财政局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14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12.14万元,与2013年决算数持平,主要用于保障项目资金的争取、项目资金监督管理等工作所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4年洱源县财政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96批次,1595人,接待费开支15.95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3年决算数16.28万元减少0.3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9个财政所日常公务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