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决算管理相关规定,现将农业部门2014年洱源县农业局决算和“三公”经费情况公示如下:
一、部门职能和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农村经济、种植业、农业机械化和生态农业的法规、法规,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战略方针、重大政策、拟订全县农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结合我县实际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2、指导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农村经济组织建设与发展;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村承包合同管理、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和发展。
3、指导全县粮食、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产品品质的改善,指导农业规模化生产。
4、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制定全县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规程技术标准,负责无公害农产品、无公害水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开发、认证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作物新品种和化肥、农药等物质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5、指导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对农机化生产的安全监理;组织机械化农业生产,提高农机化普及和应用水平。
6、负责植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指导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县内植物(除森林外)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
7、负责全县乡镇企业管理工作。对县乡镇企业和民营企业实施规划、指导管理、监督、协调和服务。
8、负责全县水产渔政工作。织组渔业生产中长期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维护渔业生产秩序,依法调处渔事纠纷,查处渔事违法行为,总结推广水产养殖经验技术。
9、指导农业防灾减灾,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组织实施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工作。
10、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和信息服务工作。
11、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试验、示范和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12、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13、发展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
14、负责农业系统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15、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主要目标
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围绕“稳粮调结构,提质增效益,突出抓特色”的开发思路,以资源为依托,以市场为导向,以农民增收为目标,强化特色农业产业培植,抓好绿色、特色优势农产品开发。因地制宜调整种植结构和品种结构,打造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生态、安全可靠的特色农业产品基地,促进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洱源县农业局属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单位编制数为13个,其中公务员12人,工勤人员1人。实有公务员10人,工勤人员1人。行政离退休人员12人,事业离退休3人。下设9个站所,其中:8个站所属独立核算的二级预算单位,1个站所属于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
三、2014年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洱源县农业局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余和结转1904.87万元,收入3088.98万元,全属财政拨款收入。支出1878.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18万元,占总支出的8%,项目支出1727.10万元,占总支出的92%。年末结转结余3115.57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2014年农业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9.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3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4.69万元,4.69万元都属于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2014年农机安全生产、大小春生产下乡、其他重大项目争取并实施所发生的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洱源县农业局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