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和主要工作
我局的主要职是:一是负责县人民政府自身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和落实政府自身建设四个主题十六项制度建设,建立考核机制,落实部门责任;二是负责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日常工作;三是参与相关部门推动和促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县政府各部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窗口”行政审批事项和服务管理事项进入中心的管理、服务和监督工作;四是负责96128专线管理工作;五是建立联合审批制度,对需要几个部门“窗口”联合办理的事项进行组织和协调。负责各单位“窗口”上报省州有关部门审批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六是负责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部门“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各“窗口”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考评、考核。七是指导、督查镇乡政府自身建设、政务服务等工作。
我局下设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主要职责是:一是承担公共资源交易的有形市场职责,主要负责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土地使用权和矿产权交易、工程建设的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的综合服务工作;二是负责制定交易中心内部管理制度、业务流程和运作规则,维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市场秩序;三是负责对进场的项目实行交易登记制度,接受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报名,协助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对交易各方、中介机构进场交易进行资格审验;四是负责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收集、存储、发布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五是负责对进场交易活动进行程序性监管;六是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跟踪服务,对交易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规问题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七是负责为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设施完备、服务规范的场所和相应技术、政策、法规咨询服务;八是负责管理和提供公共资源交易的设施和场所;九是负责专家评委数据库的维护、管理、使用工作,收集统计有关资料、数据,提供档案查询服务:
十是负责按有关规定收取和管理各项交易服务费.负责交易保证金管理以及监督项目交易款收付;十一是承办本级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我局为隶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行政编制是14人,工勤1人,事业编制6人,纳入2015年部门预算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个。
二、部门预算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洱源县政务服务局2014年1月份至12月份,财政拨入机关服务经费150.33万元,,行政单位医疗经费5.3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38万元,共计拨入经费158.02万元。上年结转项目经费7.24万元。。
3、2014年决算支出情况
2014年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决数是158.02万元,支出数是142.34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经费支出5.3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38万元
三、“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4年度洱源县政务服务局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4年我局公务接待费支出5.4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领导对我单位检查指导工作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我单位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3万元,其中:运行维护费3.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政务中心和交易中心正常运行工作所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四、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三公”经费决算数:指省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