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二、支出决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洱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及部门基本情况: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人民警察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洱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承担全县各项交通管理工作,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结合辖区实际,不断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大力开展交通技术监控和机动车缉查布控卡口建设。
2、进一步提升警务资源整合,推动全县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长效发展。加大执法技能培训,派出所交警中队全部履职,一警多能的优势得到充分体现,辖区漏管、失管情况得到较大改观。
3、加大交警大队办公楼整体搬迁工程建设进度,力争在明年上半年全面完工并顺利入驻办公。
4、深化各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健全简易程序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机制,建立规范、高效的车辆救援服务体系。积极推进高等级公路交通安全防范体系建设,有效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主动向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汇报,争取小型机动车注册登记等业务下放至大队车管所,顺应人民群众的期盼。
5、继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对重点车辆、重点路段的监管,依法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对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的安全警示教育,不断提升驾驶人以及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6、深入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各项管理工作措施,标本兼治,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农村地区交通事故的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件2、收入决算表
附件3、支出决算表
附件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件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件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8、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9、“三公”经费、行政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合计8558697.7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52197.75元,占总收入的91.75%;其他收入706500元,占总收入的8.25%。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主要原因分析是在职干警工资改革。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合计7737493.60元。其中:基本支出7053197.75元,占总支出的91.16%;项目支出684295.85元,占总支出的8.84%,与上年对比减少,主要原因是办公楼整体搬迁工程项目接近尾声。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053197.75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在职干警工资改革及购买新业务用房设备等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0.4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9.5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84295.85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办公楼整体搬迁工程项目接近尾声。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47214.0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08%。与上年对比减少,主要原因是省总队和支队为支持我大队工作,拨付部分工作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
3.国防(类)支出0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6733572.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55%。主要用于干警工资及保证日常办公经费等;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099.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9%。主要用于退休干警工资;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4541.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6%。主要用于干警医保及公务员医疗补助;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59965.74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3539.74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6426.00元。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263634.26元,下降62.2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16760.26元,下降63.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6874.00元,下降56.2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其他资金支出的三公经费占很大的比例。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3539.74元,占77.23%;公务接待费支36426.00元,占22.77%。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3539.7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3539.74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公务接待费支出36426.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6426.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5批次,接待人次920人。主要用于业务上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61112.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是办公楼搬迁项目采购一些相关设备、及协警工资变动等原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运行经费等。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洱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7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