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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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15251881C/2023-00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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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凤羽镇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7-08-10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能

凤羽镇人民政府的基本职能是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切实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6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共2个,为乡镇汇总报送报表。政府新招公务员人,调入一人,调出两人;事业新增人,环保站人,水保站站一人,社保中心站一人,国土中心一人;事业调出三人,农业站一人,社保中心一人,国土中心一人2016年末实有人数81,其中行政30,事业35人,离退休16人;年末车辆3辆,年内无增减。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全年收入合计20646218.07元,为全额财政拨款,其中项目收入,11519636元(包含政府性基金840400.00元),占总收入的55.8%;基本收入9126582.07元,占总收入的44.2%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全年支出合计20383558.61元,基本支出9126582.07元,占总支出的44.7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010483.73元,占总支出的29.49%,基本支出的65.86%;商品和服务支出602044.00元,占总支出的2.95%,基本支出的6.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14054.34元,占总支出的12.33%,基本支出的27.55%。项目支出11256976.54元,占总支出的55.23%

三、非税收入情况

单位本年度征缴的非税收入为116,108.53元,分别为其他一般罚没收入45900.00元;利息收入92909.78元;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收入98660.00元;其他收入14850元。均缴入本级国库,经核对与收入汇缴户及乡财政专户完全一致,无差额。

四、收支与预算对比分析

实际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主要为年度人员变动(新招录人员及人员调动)、正常晋级晋升、工资改革等原因形成。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383558.61元。与上年数21,787,282.38元相比减少1403723.77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工资改革导致。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十一个方面:

、年末收支及财政性资金收支结余情况分析

单位本年度财政拨款年终结余5919889.72元(均为项目收入结余),主要原因为项目未完工。

七、“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凤羽镇人民政府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3.0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5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7.48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0.0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制度。

(一)因公出国(境)费

洱源县凤羽镇人民政府2016年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洱源县凤羽镇人民政府2016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5.59万元,比2015年决减少0.0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乡镇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洱源县凤羽镇人民政府2016年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78批次,1860人,接待费开支7.48万元;无外事接待,公务接待费比2015年决算减少0.0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出习会议、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工作产生的费用。

八、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洱源县凤羽镇人民政府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2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基本建设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附件:凤羽镇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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