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中共洱源县委群众工作局(县信访局)属正科级行政单位,是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下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等工作的窗口部门。
(一)加强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的职责,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使群众信访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
(二)加强信访信息化建设和办信工作的职责,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渠道。
(三)加强群众信访工作指导、协调、调研、直接调查和提出责任追究建议的工作职责。
(四)强化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和处置突发事件及接待群众来访的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中共洱源县委群众工作局(县信访局)设3个内设股室。
(一) 综合股(暂定人员数2名)
1、负责县委群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联席会议办公室、县信访局日常工作。
2、负责文秘、机要、会务、接待等工作。
3、负责对县级政府职能工作部门和镇乡群众信访工作机构的群众信访工作进行指导协调。
4、负责信访工作调查研究、工作交流。
5、负责《群众信访信息专报》﹑《群众信访简报》﹑《群众信访事项督查通报》的编写及相关的宣传工作,协调各股室工作。
6、负责全县信访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网络维护及相关工作。
7、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办信接访股(暂定人员数1名)
1、负责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向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信访事项、来信处理和来访接待工作并提出拟办意见。
2、负责全县群众信访突出问题、群体性事件、社会热难点问题的排查、调处。
3、负责县委、县政府综合楼集体访、群体访及非正常上访人员的接待、劝访工作。
4、负责检查指导全县办信接访工作,及时报送重大紧急群众信访信息、定期分析汇总信访工作情况。
5、承办、受理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对信访事项的落实进行督办和检查,审查和反馈督查事项的办理结果并提出建议。
6、负责群众信访情况的汇总分析、通报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7、负责档案、综合统计等工作。
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督察督办股(暂定人员数1名)
1、负责网上信访事项(包括云南省网上信访系统信访件及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等)及“书记县长电子信箱”、“县长专邮”的登记、转送、交办和督查督办工作。
2、负责县委、县政府领导接待日工作的协调安排;承办县委、县政府领导接待日信访事项的受理、交办、督查督办工作。
3、承办上级和县级党委、政府领导及中央和省州县联席会议交办的信访事项,并提出拟办意见。
4、督促检查全县各镇乡、各部门对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群众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和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对县级各部门和镇乡党委政府履行群众信访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5、负责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网上信访事项、党政领导接待日交办信访事项和县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办理情况定期综合分析和通报。
6、围绕党委、政府和领导关注的信访突出问题和热难点问题以及带有普遍性、倾向性、政策性的信访问题进行督查调研,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7、负责县内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事项的协调处理。
8、负责综合分析群众信访情况,为领导机关提供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有建议的专题调研报告。
9、负责指导全县信访工作、对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进行检查考评。
10、对不履行群众工作职责的各镇乡和县级部门进行督查,直接调查或交办转办群众工作的重大问题,对违反群众工作纪律的党员、干部提出责任追究建议。
三、2016年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洱源县委群众工作局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余和结转175278.74元,收入 1343342.83元,支出1401165.64元,年末结余117455.93元。
(二)洱源县委群众工作局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余和结转 0元,收入 0元,支出 0元,年末结余0元。
(三)洱源县委群众工作局2016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上年结余和结转0元,收入0元,支出01元,年末结余0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洱源县委群众工作局出国(境)经费支出0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洱源县委群众工作局公务接待费支出43979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业务部门检查验收和接访、劝返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洱源县委群众工作局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184.24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21184.24元,主要用于保障到省州劝返和到镇乡接访督查督办信访事项工作所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中共洱源县委群众工作局
2017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