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15251881C/2024-00244
  • 发文机关:

洱源县人社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7-08-10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市场,完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制度,加强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三)负责就业再就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职业技能鉴定及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工作。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技工学校招生工作,完善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

(四)统筹负责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各项工作,严格执行全省范围内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统筹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监督和管理,审核、汇总社会保险基金,完善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的相关办法,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五)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和津贴、补贴政策,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六)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落实专业技术人员各项管理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深化职称改革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乡土人才的选拔工作。

(七)负责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维稳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八)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的任免、登记;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职位分类、录用、考核、奖惩、培训、辞职辞退、退休、退职、调配等方面的综合管理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劳动合同的监督管理。落实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一)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部门基本情况

2016年局机关实有人员25人,离退休人员5人,遗属3人。部门经费从208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中列支。下属就业局、社保局医保中心三个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人社年度部门决算表(附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441.44万元,本年收入6002.58万元,本年支出5968.6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75.4万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416.62万元,本年收入5893.61万元,本年支出5852.4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57.8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6700元,支出决算为92992.88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8420.1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4572.78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完成果树工、电焊工、家畜饲养工培训2124人次,残疾人服装加工技能扶贫培训17人次,砚台雕刻制作专业28人,唢呐演奏专业20人,电子商务培训29人,共计培训2218人次(其中建档立卡人数1671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13075人(其中建档立卡人数8519人);农村劳动力转移9696人(其中建档立卡人数3805人)。

结合精准扶贫相关要求,对2016年洱源县列入精准扶贫公益性岗位计划重点倾斜的17个村委会开展公益性岗位开发试点工作, 17个村委会公益性岗位已全部安置。

(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妥善处置工资拖欠和欠薪隐患。派出专项检查组,深入到9个镇乡和重点工程施工现场,对117个建筑工地和17户用工密集型单位进行检查,纠正了用人单位不合理规章17件,清退用人单位收取的抵押金1.5万余元,责令用人单位归还扣押的身份证16张,督促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7.6万元,补签劳动合同236人,追回被拖欠的工资58万余元。建立应急预案和应急周转金以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准备金缴存情况

(三)人社工作服务企业发展情况。一是建立健全监察机制。促进企业规范用工,及时掌握用工动态,开展用人单位诚信评价活动,认真排查欠薪企业,及时预防和处理违法行为,扩大劳动用工年检、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的覆盖面,形成强有力的劳动保障监察机制。二是搭建信息平台,及时发布用工信息。利用好人才市场、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介,及时发布用工信息,让更多的求职者了解求职信息。加强校企合作,便于企业直接到高校招聘专业人才。每年7月至8月,利用好高校毕业生回县报到这一契机,为企业做好招聘宣传工作。三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目前,洱源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有两处:洱源县人民医院、云南新希望邓川蝶泉乳业有限公司。四是加强宣传培训,提高素质。进一步加大宣传与用工有关的政策法规,同时加大对企业员工的培训力度,在劳动政策法规、劳动争议、劳动调解、专业技能等方面提供支持和帮助,提高企业对劳动合同法的认识,增强企业员工的职业道德感和归属感。五是出台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企业建立留住人才的长效机制。制定鼓励企业用工的优惠政策,进一步探讨企业留住人才的机制。引导企业牢固树立靠事业留人、靠感情留人、靠待遇留人的理念,合理提高工资待遇,尊重员工生活、休息等各项合法权益和劳动价值。使员工“招得进、留得下、稳得住”,并逐步建立员工工资收入随企业效益同步增长的新机制。

(四)基础设施建设有序开展

洱源县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建筑面积3182项目总投资约1020万元,其中,主体工程投资690万元,附属工程(含设备购置费)约330万元。目前已到位项目资金509万元(其中,中央配套资金259万元,县级配套资金250万元)。项目于20162月招标, 201631日施工队进场施工,工期9个月,1216日主体工程五层封顶;附属工程正在进行预算编制等前期工作,预计1月份进行招标。

(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自“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县人社局党委结合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学习计划,紧紧围绕“四抓四提高”(即:抓学习、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抓作风、提高服务水平,抓扶贫、提高大局意识,抓落实、提高执行力),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辅导、上党课、学习讨论和召开组织生活会等多种方式,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及省州县委关于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面的决策部署和各项惠民政策,并始终坚持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促进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精准扶贫等工作结合起来,不断创新举措、优化服务,促进各项人社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六)扎实开展部门“挂包帮、转走访”工作

主动作为,扎实抓好脱贫攻坚工作。紧扣2016年底如期退出贫困县和2020年全面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一是洱源县人社局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沟通协调。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机关相关股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助力脱贫攻坚转移就业脱贫领导小组,严格执行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把脱贫攻坚作为第一要务。出台了《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助力脱贫攻坚2016年行动计划》、《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助力脱贫攻坚转移就业脱贫实施方案》、《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2016年计划出列3镇乡的支持政策》、《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包村、干部帮户”帮扶工作计划》等文件,对人社脱贫攻坚转移就业脱贫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部门“挂包帮”工作成效显著。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安排部署,县人社局结合部门和石岩村实际,成立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年度帮扶计划,部门和个人捐资5.6万余元,安排2万元工作经费,选派两名人社干部驻村开展帮扶工作。全系统59名干部职工结对帮扶127户建档立卡户,结合农户实际,制定精准脱贫计划书,进行了六轮入户走访、回访,宣传扶贫政策,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局主要领导多次深入帮扶村指导工作,及时解决困难和问题,帮助石岩村发展致富产业,指导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齐心协力抓好扶贫工作,确保2016年顺利脱贫。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人社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就业局

2.社保局

3医保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人社部门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8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4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人社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6002.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93.60万元,占总收入的98.1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08.97万元,占总收入的1.8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人社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5968.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0.91万元,占总支出的13.08%;项目支出5187.69万元,占总支出的86.91%;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80.9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0.1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为增加了职工工资及公务交通补贴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0.4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3.5%。(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社保经办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为每年度的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考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人社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52.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1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852.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3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人社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67万元,支出决算为9.29万元,完成预算的73.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84万元,完成预算的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45万元,完成预算的62.94%XX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和执行八项规定所致。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1.88万元,增长1.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03万元,增长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3万元,下降1.02%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各级各部门加大对社会保障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本年度扶贫工作力度加大。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4万元,占XX%;公务接待费支出4.45万元,占XX%。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XX个,累计XX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84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4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4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XX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XX批次(其中:外事接待XX批次),接待人次XX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XX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XX批次,接待人次XX人。主要用于XX(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5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8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增加了公务交通补贴支出,以及职工工资调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费以及公务交通补贴支出。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涉及需要解释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

附件: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