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洱源县广播电视台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洱源县广播电视台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洱源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洱源县广播电视台机构设置相关事宜的通知》(洱机编〔2013〕18号)文件精神,洱源县广播电视台为正科级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行政上属洱源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管理,县广播电视台设台长1名,副台长2名,为县委管理的正科级领导干部(事业干部身份),核定县广播电视台事业编制22名,电视台内设五个机构:1、台办公室;2、新闻部;3、节目部;4、技术与播出部;5、广告与经营管理部。
一是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组织好广播电视宣传报道,发挥新闻媒体的社会舆论监督作用,为全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及时准确向中央、省州电台、电视台报送反映洱源“五位一体”建设和全县改革开放的稿件;三是做好自办广播电视节目的采编播工作,在有线电视公共频道上公开发布;为全县人民群众提供健康向上的文艺节目,丰富人民群众生活,同时依法开展广播电视广告业务;四是转播好中央、省、州广播和电视开路节目,为广大人民群众及时了解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重大举措和决策,获得信息、增长知识提供优质服务;五是加强对山区广播电视的业务指导,技术服务,家庭单收站和小网点的服务管理;六是完成县委、县政府、宣传部门和文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实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
按照《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第62号令)要求,县广播电视台严格执行上级的安播指令,把防范安全事故作为重中之重,切实加强日常监督,定期不定期对硬盘播出系统安全性进行排查,并且建立和完善了安全播出管理制度,配齐值班人员,加强值守,落实责任,确保安全播出工作万无一失。
我台设立了24小时值班电话和全天值班制度,确保人员在岗在位及通讯畅通。
制定完善了安全保障制度、报告制度、值班制度等一系列安全播出制度。
制定了安全播出应急预案。
对值班人员加强安全教育及应急处理能力的培训,不定期召开安全播出例会,协调解决播出中存在的问题。
在重要保障期和重点安全播出时段,由台领导带班,值班认真值守,并记录好安全播出情况。
一年来,圆满完成了元旦、春节、国庆以及脱贫攻坚大理现场会、敏感日、世界互联网大会、大理白族自治州成立60周年和云南省第十次党代会等安全播出工作,全年没有发生重大安全播出事故。
2.导向正确,宣传引导有力。
一是重点打造《洱源新闻》栏目,新增专栏《在脱贫攻坚的路上》以及《民族团结一家亲》、《携手脱贫共奔小康》和《保护洱海 全民行动》等子专栏。1-12月共播出《洱源新闻》260期,用稿1841条,《一周要闻》48期,且每期时长达15分钟以上。
二是丰富县广播电视台节目。走合作之路,继续与县气象局联办《洱源天气预报》节目,与大理台以及电视剧三下乡承办传媒公司合作《影视剧场》。1-12月播出《洱源天气预报》、《星火科技》、《致富故事会》、《乡村法制》、《健康面对面》、《咱们有法做主》、《咱们健康致富》、《咱们快乐生活》七个专栏,每期各栏时间长10至20分钟,共播出408期。《少儿剧场》每期15分钟,共播276期684集。播出各种影视剧144部7900分钟。采编、制作和播出《专题》16部,风光片8部,播出公益广告154条,标语198条16400多次。
三是积极向上级媒体报送洱源新闻稿件。做到了重点工作,重点策划;阶段工作,分组采制;重大选题,重点安排等多种工作方法,积极主动向上级媒体多送稿、送好稿。1-10月共向上级媒体送稿380多条,其中,《全面从严治党进入新时代》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出,《旧州抢头水》、《打好“生态旅游牌” 助推县域经济发展》、《驻村扶贫日记——李卫东:军人退役不褪色 用心用情某脱贫》等14条新闻在云南电视台《云南新闻联播》播出,大理电视台《大理新闻》播出新闻280多条积分7000多分,外宣成绩位居全州12县市第一名。
3.项目实施情况
洱源县2016年贫困地区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制播能力建设工程,争取中央预算内补助155万元,目前已完成公开招标,预计近期内设备可基本到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洱源县广播电视台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为洱源县广播电视台本级。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洱源县广播电视台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广播电视台2016年度收入合计1573557.7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78990.76元,占总收入的81.28%;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94566.96元,占总收入的18.72%。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广播电视台2016年度支出合计1424378.81元。其中:基本支出946990.76元,占总支出的66.48%;项目支出477388.05元,占总支出的33.5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广播电视台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48990.76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8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1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广播电视台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77388.05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广播电视台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5671.6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5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121605.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40%。主要用于工资、办公费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工伤保险、养老保险等支出,由于我单位2016年8月起财务才独立核算,所以此项支出统一由主管局洱源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核算。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54065.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0%。主要用于生育保险、医疗保险等支出。
4.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广播电视台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洱源县广播电视台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8990.76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办公经费、自治州津贴等支出。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无
洱源县广播电视台
2017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