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洱源县湿地保护管理中心是洱源县林业局下设的林业事业机构,根据“洱源县财政局关于《洱源县湿地保护管理中心设为二级预算单位的请示》的批复”(洱财农【2015】5号)文件批复,2015年2月经洱源县财政核准分设为林业局的二级预算单位。2016年洱源县湿地保护管理中心总编制6名,均为事业编制在岗林业专业技术人员。无离退休人员。财务核算独立。2016年人员及机构与2015年相比都没有变化。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一)加强项目储备和申报
2016年3月份,洱源县湿地保护管理中心编制完成了《洱源县2016年湿地保护奖励试点申报方案》和《洱源西湖国家湿地公园2016年退耕还湿试点申报方案》,上报至省林业厅。9月份,《洱源县2016年湿地保护奖励试点申报方案》通过省林业厅审核同意,并已下达的洱源湿地保护奖励资金500万元。
2016年4月,委托编制了《云南大理洱海源头国家重要湿地保护与恢复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5月26日获得云南省发改委批复,总投资16825万元,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期限2016—2018年,主要建设内容: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科研监测和科普宣教工程等。2016年中央投资计划下达51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3500万元,地方投资1600万元。该项目被列为我县“十三五”时期洱海流域保护治理的重点项目。
(二)建成洱源西湖国家湿地公园宣教中心
洱源西湖国家湿地公园宣教中心投入约350万元,2016年10月建成开馆,是大理州建成的首个湿地宣传、展示、教育基地。西湖国家湿地公园宣教中心建于湖滨宣教展示区内,建筑面积550平米,是向公众免费开放的综合性科普教育展示平台,承担着向公众普及湿地知识、水源保护、物种保育及栖息地保护等相关科学知识的重要任务,宣教中心的建设和布展以“生态性、科科学性、趣味性、知识性”为原则,以自然生态的元素营造和谐的展示氛围。宣教内容分“高原水乡——认知洱源西湖、烟渚渔村——生态洱源西湖、和谐渔乡——保护洱源西湖、探本溯源——湿地知识公众宣传、湿地挑战——湿地知识互动”五个版块,尽可能的将西湖湿地万物浓缩成精华呈现给世人,旨在让社会公众更好的认知西湖、了解湿地,唤发人们热爱自然、保护湿地的意识。
(三)加快实施洱源西湖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与恢复项目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为中央财政湿地补贴资金,建设地点位于西湖国家湿地公园,主要建设内容有:监控设备购置及安装、宣教能力建设、管护和监测设施维护、管护人员聘用和外来物种清理。目前,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已经全面完成,并通过初步验收;宣教能力建设中完成国家湿地公园宣传片和宣传画册制作,在2015年12月份建立“湿地洱源”官网和公众微信平台并正常运行;管护和监测设施维护中已完成对西湖国家湿地公园紫水鸡监测巡护栈道和西湖面山监测平台及道路维护修复;聘用了西湖湿地管护人员;完成了湿地外来物种打捞清理工作。
(四)协同推进《洱源西湖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修编和“一河三湖”保护开发工作
根据2015年8月5日洱源西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验收会上专家验收组提出的意见和2015年8月份省政府提出的洱源县“一河三湖”(弥苴河、茈碧湖、东湖、西湖)保护治理相关要求,我局于2015年12月委托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对《洱源西湖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2010—2020年)》进行修编,对西湖国家湿地公园的边界范围和功能分区进行调整和重新认定,将东湖纳入洱源西湖国家湿地公园共同管理,解决生态保护和合理开发之间的矛盾,制定出更具科学性、合理性和指导性的总体规划。同时,积极同县“一河三湖”指挥部对规划的对接,做到各上位规划之间相互衔接。目前总归修编工作有序推进,初稿已完成,正在进行修改完善,将于近期组织评审报批工作。
(五)承办2016年长江湿地保护网络年会闭幕式
2016年长江湿地网络年会于11月在大理举办,根据会议安排,年会闭幕式在洱源西湖国家湿地公园举行,会前,我单位加强与省、州、县林业主管部门和县人民政府沟通,认真做好迎接会议相关工作。一是加快推进西湖国家湿地公园宣教中心布展装饰工作,确保在会议召开前开馆;二是实施宣教展示区建设工程,建成生态巡护步道、观景平台、生态垃圾桶等设施;三是培训现场引导解说员,做好会议当天引导解说工作;四是积极配合县环保局和右所镇人民政府,加强西湖水环境治理;五是协助县外事接待办,筹备会议期间饮食服务工作;六是认真筹备会场前后背景布置和相关会务工作。11月4日2016年长江湿地保护网络年会在西湖国家湿地公园成功闭幕。
(六)全力配合完成洱源县(洱海流域)城镇及村落污水收集处理工程PPP项目前期工作
洱源县(洱海流域)城镇及村落污水收集处理工程PPP项目是我县2016年度重大项目,根据《中共洱源县委办公室 洱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洱源县洱海保护治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领导小组的通知》,洱海保护治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领导小组在我单位下设办公室,我单位抽调相关工作人员,与项目实施单位(县环保局)协同配合,全力推进项目前期各项工作。一是完成了项目选址论证、环境影响评价、土地预审意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资源调查、水土保持方案、安全生产评价、职业病危害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节能评估、文物调查和气象探测环境审批12个可研支撑要件的编制和报批工作,2016年6月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并获得州发改委批复。同时,绘制成了管网区1:2000地形图及污水处理厂区1:500地形图。二是委托北京大岳咨询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全程咨询服务机构,编制了项目实施方案、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和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完成两次市场测试,编制项目合同、协议等相关资料。三是委托云南法阳律师事务所作为项目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指导,确保项目各程序合法合规。四是完成财政部第三批PPP示范项目申报相关工作。五是认真组织项目采购。项目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经过两次响应磋商,于11月3日完成项目采购工作,由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标,11月15日与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PPP项目合同》,并举行了项目开工仪式。
(七)做好其他工作
一是组织开展了湿地生态监测、候鸟清网行动、湿地泥炭沼泽调查、湿地资源核查、冬季水鸟调查等相关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二是做好扶贫挂钩工作,我单位在职工作人员7人,开展挂包帮、转走访15户45次,结对15户,资助资金7500元;为起胜村争取到了洱源西湖源头起胜村砚池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的项目,投资40万元。三是积极做好“三清洁”工作,我单位深入挂钩的右所镇西湖村开展了4次“三清洁”活动,共清理垃圾约100千克。四是积极配合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了松曲海菜花生态种植基地建设工程,通过工程措施,完成了海菜花生态种植基地通道建设和补水引水,推动海菜花种植的规模化生产,促进湿地周边农民进行种植结构调整,统筹湿地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公开共有9张表,主要是: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收入决算表;3、支出决算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8、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9、“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洱源县湿地保护管理中心总收入为41,275,002.25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855,002.25元,占总收入的98.98%,其中:①基本支出525,002.25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29%,按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94.20元,占基本支出的1.0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1,322.21元,占基本支出的7.87%,农林水支出(林业事业机构)478,185.84元,占基本支出的91.08%。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人员经费503,137.25元,占基本支出的95.84%。日常公用经费21,865.00元,占基本支出的4.16%;②项目支出40,330,000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98.71%,其中:行政事业类项目5,180,000元(包括2016年州级湿地保护经费150,000元(洱财农【2016】44号)、2016年中央财政湿地补贴资金5,000,000元(洱财农【2016】120号)、2016年县级级湿地保护经费30,000元(洱财农【2016】151号)),占项目支出的12.84%,基本建设类项目35,150,000元(包括2016年第一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150,000元(洱财建【2016】44号)、2016年湿地保护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35,000,000元(洱财建【2016】85号)),占项目支出的87.16%;
2、洱源县湿地保护管理中心非财政拨款其他收入420,000元(包括收入县财政安排其他资金支付县级预算单位2016年3-12月自治州津贴60,000元(收支在2130204林业事业机构-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中反映);收入省湿地办2016年湿地生态监测站点监测项目经费60,000元;收入省林科院湿地保护与监测合作协议工作经费200,000元;收县发改局拨入国家重要湿地保护与恢复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00,000元),其他收入占总收入的1.02%。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洱源县湿地保护管理中心总支出为5,876,489.32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5,576,448.29元,占总支出的94.89%,其中:①基本支出525,002.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9.41%,按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94.20元,占基本支出的1.0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1,322.21元,占基本支出的7.87%,农林水支出(林业事业机构)478,185.84元,占基本支出的91.08%。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人员经费503,137.25元,占基本支出的95.84%。日常公用经费21,865元,占基本支出的4.16%;②项目支出5,051,446.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90.59%,其中:行政事业类项目4,121,578.20元,占项目支出的81.59%,基本建设类项目929,867.84元,占项目支出的18.41%;
2、洱源县湿地保护管理中心非财政拨款其他收入(其他资金)支出300,041.03元,占总支出的5.1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中“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1,300元,主要是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000元,上年决算数为0,本年支出增加的原因为:2015年洱源县湿地保护管理中心批准成立为林业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在年末决算时没有填报“三公”经费中的接待费(并入上级预算单位填报),本年公务接待批次为5批共30人,单位人均年开支217元。我单位年末没有安排公务用车。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中本年没有会议费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中本年没有培训费支出
四、其他情况说明
(一)、2016年年末结转和结余为40,406,247.63元
(1)洱源县湿地保护管理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末结转和结余40,286,288.66元,占2016年年末总结转和结余的99.70%
(2)洱源县湿地保护管理中心非财政拨款其他收入(其他资金)年末结转和结余119,958.97 元,占2016年年末总结转和结余的0.3%
(二)2016年度洱源县湿地保护管理中心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1、财务管理的主要措施:我单位在资金管理过程中坚持“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量入为出、专款专用”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对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林业部门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和使用资金。加强内控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审核签批手续,控制不合理支出和不合理票据。建立了科学合理、层次清晰、分工明确、覆盖全面的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资金的使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认真接受纪委、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2、我单位对2016年度部门决算财务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按时编报并报主管部门审核通过,报表中的数据填报均与账面数据一致,现按要求将决算公开。
洱源县湿地保护管理中心
2017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