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民宗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洱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是县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是管理全县民族宗教工作的行政机关。其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和国家的民族宗教工作法律、法规,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当好县委、县政府在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参谋助手。
局内设办公室、民族股和宗教股,2016年末全局共有在职职工6人,退休干部6人。
我局高度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云南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日常核算和支出管理,加强财务控制。
二、部门基本情况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1人),事业编制3人.实有人数6人(含行政工勤1人,事业1人)车辆的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洱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决算总收入153.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3.5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2015年收入182.28万元对比,减少28.75万元,上年结转项目经费31.59万元,2016年收入减少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工资拨入为零。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洱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决算总支出186.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33万元,占总支出的80.22%;项目支出36.79万元,占总支出的19.78%;与上年对比收入,支出减少,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个人工资支出减少,项目经费项目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9.3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4.94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2.7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6.57%;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36.5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3.4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洱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79万元。2015年60.22万元,减少23.43万元,主要原因:项目专项支出由财政统一支付,公务支出:对宗教人士生活补助和宗教场所补助9.8万元,项目专项支出维修费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2万元,其他民族和宗教事务支出18.7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与上年对比减少104.29万元,主要原因2016年退休人员经费不在民宗局决算中支出,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6.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22%。主要用于人员经费104.9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44.4万元,项目经费支出36.79万。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6.5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11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0.6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公务接待费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