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93001743401000
洱源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洱源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洱源县政务服务局自2011年6月23日正式挂牌成立对外办公以来,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行动指南,下设两个中心,内部机构设置政务服务股,自身建设股,96128股,公共资源交易股,中心以“规范建设”为己任,“效能提升”为目标,“为民服务”为宗旨,同心同德,执着奋进。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我单位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完成了上级安排的各项任务,深入推进了法治政府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的建设,深化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监督制度,抓实了投资项目三级联动审批工作,扎实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体系工作,以现代信息网络平台为依托,以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服务管理系统为支撑,深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改革,进一步规范我县政府采购市场行为、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环境、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行为、提升监管水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洱源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7年行政编制为5人,事业编制6人,政务局在职行政人员年初有10人,10月调出2人,年底实有人数8人。交易中心在职事业人员6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88.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8.7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91.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75万元,占总支出的98.49%;项目支出2.89万元,占总支出的1.5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8.7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5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4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1.6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9.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45%。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及办公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1%。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2.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8万元,支出决算为1.87万元,完成预算的32.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1万元,完成预算的74.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6万元,完成预算的11.7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的规定。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3.83万元,下降67.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59万元,下降2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24万元,下降7.5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单位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的规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1万元,占75.4%;公务接待费支出0.46万元,占24.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4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洱源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4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上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洱源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103.9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24万元,固定资产93.67万元,(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减)累计摊销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8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减:累计摊销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
车辆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1
103.91
10.24
93.67
0.00
22.00
0.00
71.67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车辆+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万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0万元,工程采购支出0万元,服务采购支出0万元。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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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政务局决算公开2018081402461125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