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93001731201000
洱源县公安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洱源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洱源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人民警察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承担依法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职责。具体是人口管理、治安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禁毒管理,预防和打击种类违法犯罪活动,各项安全警卫工作,社会热难点问题和一切不安定因素的掌握、分析、控制。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切实维护全县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
紧紧围绕维护政治安全、政权安全、制度安全,全力把维护稳定各项工作抓紧抓实。一是切实加强反恐防恐工作,共开展反恐演练4次,涉恐隐患排查6次,排查重点单位400余家,排查重点人员6人,约谈重点单位企7 家,责令整改问题隐患40余处,办理反恐案件1件;二是切实加强反邪教工作,扎实开展“敲门”行动,对在册44名邪教人员全面入户走访,强化教育转化,目前,在册人员44名邪教人员中40名已彻底转化,剩余4名人员已全面落实管控及转化措施,无传播性及现实危险性;三是切实加强涉藏维稳工作,坚持“管理与服务并举”,以“发现人管住人”为核心,强化重点人源头信息核查,强化风险评估分析,实现涉藏维稳工作对辖区402名藏族常住人口全覆盖,对入冬泡澡藏族群众全覆盖,实现全县涉藏案事件零发生;四是切实加强公安安全管理,今年,圆满完成9次重大活动安保和15次警卫安保任务,全县共发生火灾19起,火灾录入率达到100%、查处率达到100%、查清率达到100%,共发生交通事故1532起,同比上升2.07%,死亡16人,同比下降15.79%,受伤524人,同比下降3.85%,损失375.29万元,同比上升0.38%,全县未发生一起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未发生影响较大的火灾事故,监所实现连续7年安全无事故。
二、不断提升打防管控能力和水平
坚持抓实公安主业,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2017年,继续保持命案全破,共立命案4起,破4起;共接报110警情29835起,其中有效警情3964起;共立刑事案件524起,破案325起,破获的325起刑事案件中,刑侦部门负责的刑事案件191起,毒品刑事案件36起,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45起,经侦案件26起,交通犯罪案件27起。共抓获涉毒犯罪嫌疑人42人,缴获毒品 34836.27克,共打处吸毒人员301人,其中强制隔离戒毒94人,社区戒毒及社区康复136人。共受理各类治安案件685起,结案674起,共查处“黄赌毒”治安案件 337起,捣毁聚众赌博窝点10个,处罚涉黄涉赌违法人员444人,收缴罚没赌资近 200万元。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38975起,其中查处现场交通违法行为26834起,查处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12141起。共收押各类犯罪嫌疑人106人,收拘各类违法人员280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局无二级预算部门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洱源县公安局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9人。其中:行政编制24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6人。
实有车辆编制47辆,在编实有车辆47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公安局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5,433.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06.37万元,占总收入的97.6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27.11万元,占总收入的2.34%。与上年对比增加1079、55万元,主要原因主要是年内人员工资调标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公安局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5,701.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46.75万元,占总支出的70.97%;项目支出1,655.21万元,占总支出的29.0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363.8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大,2017年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046.7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1.23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内人员工资调标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8.5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1.4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55.2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4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公安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17.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26%。与上年对比增减变动情况增加1079.55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内人员工资调标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主要用于基本建设;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4,660.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65%。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拘押场所及其他公安支出;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9.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36.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5%。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公安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0.59万元,支出决算为89.96万元,完成预算的56.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8.05万元,完成预算的62.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车辆减少,公务用车维护费用相应也减少;公务接待大幅减少的原因是财经纪律执行到位,无公函的一律不予报销公务接待费用。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0.53万元,减少0.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6.11万元,增长22.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64万元,下降-89.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公车数量减少及对公务接待费用报销的要求严格。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8.05万元,占97.88%;公务接待费支出1.91万元,占2.1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8.0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47.67万元,购置车辆2辆。我局在公务用车改革后保留了25辆执法执勤用车,其中大部分车辆使用年限较长,车况较差,严重影响了正常警务活动的开展。根据进一退一的原则,此次购置了两辆公务用车的同时淘汰了两辆使用年限较长、车况较差的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0.3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5辆。主要用于出警、处突、出差、巡逻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9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9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公安机关到我局进行督导、检查、调研、培训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洱源县公安局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1.2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主要原因是基层警力的增加和经费向基层倾斜。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水电、出差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洱源县公安局部门资产总额8,175.2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32.28万元,固定资产5,686.42万元(房屋2633.01万元、车辆547.15万元、大型设备803.93万元、其它固定资产1702.32万元),(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556.54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减)累计摊销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59.7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2.5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23辆,账面原值212万元;报废报损资产56项,账面原值8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77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75.31万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275.31万元,工程采购支出0万元,服务采购支出0万元。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2017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部门主要的民生项目、重点支出项目以及涉及政府债务的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监督索引号53293001731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