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93001132701000
洱源县苍山保护管理分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洱源县苍山保护管理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洱源县苍山保护管理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洱源县委办公室洱源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洱源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洱办发〔2010〕84号)和《中共洱源县委办公室洱源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洱源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设置方案〉的通知》(洱办发〔2010〕85号)精神,设立洱源县苍山保护管理分局,为直属县人民政府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主管苍山保护管理工作,正科级建制。县苍山保护管理分局为财政全额拨款独立核算参公事业单位,无下属或分支单位。局内设办公室、规划信息股、综合执法股3个机构。
主要职能: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大理州苍山保护管理条例》;
2.依照保护区总体规划,制定保护管理措施,报县人民政府和州苍管局审批后组织实施;
3.组织有关部门对苍山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地质遗迹、重要景观进行考察、调查、监测,并建立档案;
4.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封山育林、水土保持和河道保护治理等工作;
5.征收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
6.设立保护范围的界标、重点保护对象标识;
7.行使《大理州苍山保护管理条例》赋予的行政执法权;
8.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州局下达的工作任务,以及其他有关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多措并举抓实森林防火工作。自进入森林防火期以来,洱源县苍山保护管理分局立足苍山管护实际,坚持预防为主,防范第一的工作思路,认真分析研究苍山洱源区域森林防火面临的新形势,严格落实防火责任,细化防火措施,多措并举扎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充分利用街天,庙会,群众聚集场所等在苍山周边4个乡镇7个村委会组织开展以“保护苍山资源,严防森林火灾”为主题的“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采用音频方式向群众广泛宣传《苍山保护条例》和《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森林防火知识,发放《森林防火责任书》6000份,在苍山周边7个中心完小发放《保护苍山、人人有责》宣传画10000份,《苍山森林防火宣传单》4000份,制作永久性宣传牌 2块,张贴临时性宣传标语14条,黑板报7期,制作LED音频宣传标语7条在洱源县城滚动播出。通过形式多样的广泛宣传增强了苍山周边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和法治观念,营造了全社会关注、参与、支持苍山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进入防火期以来,洱源县苍山保护管理局联合林业局、森林公安分局、乡镇林业站加大巡查巡护力度,进一步细化巡护计划,将责任到人,将巡护工作的重点放在重要山头,重点环节,实现巡护工作全覆盖。清明节全局不休息,蹲守山头,同时配合做好主要入山路口的入山登记。共巡查巡护26次118人次。
2、严厉打击破坏苍山资源活动。今年1月以来,洱源县苍山保护管理分局在巡护过程中,发现在凤羽张家山一带有人挖路破坏苍山范围内的林地,联合、地方森工天保、等部门及时从严从重从快依法进行查处,依法立案查处。现案件已移送森林公安依法查处。通过依法严厉打击破坏苍山资源活动行为,教育了群众,保护了苍山资源安全。
3、苍山洱源区域基础设施加快推进。完成投资611351.73元,建筑面积286.46㎡的洱源县清源洞苍山保护管理站全面建成投入使用,配备了必要的办公设备和4万元的防火物资,保护管理站的建成,将有力推进苍山保护管理工作前移,为苍山保护管理提供有力保障。总投资120万元旧州苍山保护管理站建设正进行装饰等工作。投资20万元的洱源县苍山保护管理宣教中心已启动规划设计。
4、依法保护能力全面提升。建立完善苍山保护管理机制,制定了《洱源县苍山保护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洱源县开展洱海流域保护治理联合联动执法行动方案》,切实提升依法保护能力。6月1日,大理州苍山保护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在我县成功举办。
5、认真做好重点工作和部门包村工作。全局干部职工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深入困难,同心同德,扎实工作,持之以恒地抓好全县重点工作和部门包村工作,确保县乡党委政府一系列工作部署落实到村到户。在洱海保护治理“七大行动中”派出专人脱产驻邓川镇工作队员,在包村工作中,积极帮助新州村开展洱海保护治理“七大行动”相关工作,抗旱防汛、春耕生产,开展困难群众慰问、助残等活动,协助做好“河长制”“网格化”“三清洁”等各项工作。在脱贫攻坚工作中,顾全大局,统一指挥,派出专人脱产驻起胜村和海口村开展扶贫工作,落实哨横村干部联系户帮扶结对工作,确保部门扶贫帮扶工作扎实推进。
6、切实强化党的建设。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认真巩固和完善做好支部组织、作风、制度建设,抓实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严肃党员政治规矩,使党员干部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7、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主体职能工作同步,同抓,同责任,同落实,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落实局长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二是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将任务与具体责任细化到党支部、各股室和工作人员。三是进一步完善推进局机关职权目录和权力清单,健全局内部机构廉政风险防控和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四是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廉洁从政个人责任书落实了县政府分管领导对局长、局长对局5名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确保廉政工作“捆绑”在干部身上。五是严格三公经费预算制,坚定有腐必治决心,坚定清正廉洁信念,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8、加强局机关自身建设。始终把局机关自身建设作为推动苍山保护管理的基础性保障性工作来抓,全面加强局干部队伍的素质教育、法制教育、作风建设和纪律监督,着力于干部“德、能、勤、绩、廉”各方面的管理、监督、考核,培育一支开拓创新、工作务实,形象良好、纪律严明,团结协作、互助互敬的干部队伍。局机关在理论学习规范、规章制度建设、应急预案完善、称号荣誉达标、业务协调汇报、信息工作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局内务、值班、文秘、督查、档案进一步加强;局财务管理、工会等工作进一步加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洱源县苍山保护管理分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
1. 洱源县苍山保护管理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洱源县苍山保护管理分局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苍山保护管理分局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77.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7.79万元,占总收入的77.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40万元,占总收入的22.5%。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51.61万元,增40﹪,主要原因是1、项目(旧州苍山保护管理站建设资金)收入增加,2、2017年改革性补贴、政府绩效奖励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苍山保护管理分局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76.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79万元,占总支出的48.74%;项目支出90.24万元,占总支出的51.2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83.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项目支出比2016年增加和改革性补贴、绩效性奖励增效增资。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苍山保护管理分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5.7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14.6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改革性补贴、政府绩效奖励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6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3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苍山保护管理分局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0.2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68.9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苍山旧州管护站建设投入87.2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苍山保护管理分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7.28%。与上年对比增49.6万元。主要是1、项目(旧州苍山保护管理站建设资金)收入增加,2、2017年改革性补贴、政府绩效奖励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3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61.34万元,品和服务支出6.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85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5.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47.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73%。主要用于旧州苍山保护管理站建设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2.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苍山保护管理分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7万元,支出决算为1.51万元,完成预算的40.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81万元,完成预算的57.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9万元,完成预算的3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公务用车运行费在往来款中支出,公务接待大幅度减少。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1.25万元,增长-4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64万元,增长-44.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62万元,增长-47.2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公务用车运行费在往来款中支出,公务接待大幅度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81万元,占53.64%;公务接待费支出0.69万元,占45.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8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8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6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6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苍山保护管理(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洱源县苍山保护管理分局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06万元。机关部门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苍山保护管理分局的办公费、水电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的相关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洱源县苍山保护管理分局部门资产总额227.9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6.43万元,固定资产84.53万元,(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87.03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减)累计摊销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 27.1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1.14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减:累计摊销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
车辆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1
227.98
56.43
84.53
0.00
10.40
0.00
74.13
0.00
0.00
87.03
0.00
0.00
0.0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车辆+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万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0万元,工程采购支出0万元,服务采购支出0万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监督索引号53293001132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