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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部门职能:贯彻国家建设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并实施全县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抗震恢复建设、住宅与房地产业、住房制度改革、市政公用事业、风景名胜区、城镇园林绿化和建筑市场管理的方针、政策、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县建筑市场的管理;负责全县房地产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和政策,指导全县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历史文化名镇和名村规划、保护、建设工作的指导、监督、管理和申报列级;负责县城基础设施维护和管理;负责洱源县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监管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始终坚持规划在建设中的龙头地位,克服重地上、轻地下的问题和重建设、轻规划的现象,建立健全规划管理体制、机制和城乡规划体系。一是精心开展规划编制。高标准编制了一批专项规划,其中《洱源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洱源县城区停车场规划(2016-2030)》、《洱源县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已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洱源县城部分控制性详细规划》正修改完善,《县城综合管网系统规划》待专家技术评审。二是加强规划指导。加强对镇乡规划编制的指导,不断完善镇乡规划;启动了洱源县洱海流域六镇乡村庄规划修改工作,截至2017年12月底共召开了7次洱源县洱海流域村庄规划修改工作推进会,现已完成第一批100个自然村(含21个试点村)的地形图测绘,完成了21个试点村的规划编制初稿,第一批村庄规划修编正按计划有序进行中。三是执行规划审查审批程序。至2017年12月底,洱源县规委会共组织召开了5次县规委会会议,审查了62个项目;“一书两证”按程序办理,目前已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2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0份。四是加强村庄土地规划建设网格化管理。召开洱源县村庄土地规划建设专管员培训会议,在洱海流域六镇乡配备了90名村庄规划建设专管员,具体负责开展镇乡辖区内集镇及村庄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落实政策宣传、审批、监管、验收、等各环节工作。
2.提升建筑、住房业务管理与服务。结合部门实际,不断提升干部职工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不断强化服务的主动性、针对性,切实把服务融入到住建工作的全过程,落实到各个环节。一是严格建筑业、建筑市场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审批管理,截至目前,累计发放施工许可证37份,建筑面积158846.72M2、村落污水管网2155米,投资55692.97万元;累计办理建设项目报建119项,投资64358.45万元,建筑面积91405M2、村落污水管网32675米,市政道路2815米;完成施工合同备案审查136份;累计完成建设工程招投标备案审查136项,工程控制价39624.35万元,工程中标价40271.93万元,资金节约率1.61%,节约投资647.59万元。其中:公开招标51项,邀请招标85项;办理初步设计审查12项,建筑面积24452M2,道路建设625米,设计概算10514万元。二是加强建筑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2017年新注册工程136个单位工程,总建筑面积9.51万平方米,工程投资3.79亿元;2017年竣工验收60个单位工程,建筑面积2.63万平方米,工程投资4382.6万元;全年累计受建在建项目165个单位工程(含历年工程),总建筑面积21.3万平方米,工程总投资约5.8亿元。综合大检查4次,下发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308份,质量停工通知书14份,安全限期整改通知书265份,安全停工通知书2份。今年以来我县各项重点工程进展顺利,未发生一般及较大质量事故。三是加强人民防空管理。坚持人民防空“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工作方针,扎实推进人防组织指挥、人防工程建设、通信警报、宣传教育等工作,拉响九一八防空袭警报,并联合洱源一中、玉湖中学开展防空袭演练,完成《城市防空袭方案》纸质修订工作,正在向县政府请示批准;审批人防易地建设项目11个,面积51571.44平方米,收取易地建设费1504059.79元,做到应收尽收。四是规范房地产业管理。大理华天置业有限公司“天森凤凰城”项目,总投资6.75亿,建筑面积为15.7万㎡,将建成住宅760套,项目分三期建设,一期基本完成,二期开始建设,2017年二期总投资13735万元,到目前完成投资4000万元;大理金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洱源分公司“金颐香榭”项目,总投资3.95亿,分两期投资建设,其中一期工程基本完成,2017年金颐香榭二期总投资12700万元,到目前完成投资9000万元;洱源县三营镇勋庄东方商业集贸中心一期建筑面积为7934.02平方米,计划投资4670万元,目前投入资金2800万元;2017年一月至今完成商品房备案登记300多套,整理产权产籍档案6500多卷,完成组织部干部住房信息查核任务750多户、公租房审核和入户调查300多户和产权登记100户,二手房交易40多宗,发放新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3个。五是创新环境卫生管理。为推动洱源县城环境卫生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城市环境卫生质量,实现“管理科学化、保障法制化、服务社会化”的目标,制定并实施了《洱源县城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场化运营实施方案》,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托管运营公司,中标单位为大理绿铭环境发展有限公司,目前由中标单位有序开展环卫、园林绿化运营。
3.促进住房保障民生工程。以改善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为重点,全面加强住房保障工作管理,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一是继续实施保障性住房建设。2015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900套任务(续建),计划总投资1.68亿元。目前各建设点建设进展情况为:洱源县金色小区302套公共租赁住房已完成前期工作,正在进行主体工程施工;采取以购代建方式购买金颐•香榭商品房566套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已签订购买协议(其中256套已完成主体建设待交付使用,其它正在进行主体工程施工);洱源县第二中学公共租赁住房项目(72套)及洱源县职业中学公共租赁住房项目(72套)均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洱源县西山乡胜利小学保障性住房项目(20套)已完成主体建设待交付使用。二是全面实施2016年城市棚户区改造。2016年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任务数为2000户,投资3.94亿元,2000户已于2016年10月底全面开工,开工率100%,并签订协议2000户。目前已完成投资 2.36亿元,基本建成2030户(其中拆除新建基本建成293户(自建户166户,货币化安置户127户),改扩翻建完工1737户),项目共兑付资金3294.26万元,其中拆除新建自建户和改扩翻建户兑付补助款1500万元,货币化安置兑付征收补偿款和补助款1794.26万元,同时加快推进16个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三是加快推进2017年城镇棚户区改造。2017年棚改任务为1164户,投资6.50亿元。截至目前,已完成项目前期三调工作,编制了《洱源县2017年棚户区改造专项规划》和《洱源县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签订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框架协议1164户,货币安置户房产开展评估工作已完成950户。
4.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一是申报传统村落。2017年我县列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的中国传统村落的项目有2个,分别是乔后镇老街村、牛街乡牛街村;认真组织第五批传统村落申报工作,推荐上报了茈碧湖镇大果村、茈碧湖镇巡检村、茈碧湖镇永兴村、乔后镇源安邑村、凤羽镇起风村五个自然村,目前推荐材料已通过省级审核,正在开展下一步工作。二是开展省级示范村建设。我县列入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省级示范村的村寨共有7个,目前1388万元的专项贷款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190万元已全部下达,项目正在有序实施,预计年底完工;列入2016年省级示范村的村落有4个,目前800万元的专项贷款资金已全部下达,项目正在有序实施;列入2017年省级示范村的村落有3个,该项目已完成规划编制工作,规划成果已通过省州联合审查,目前正在组织申报贷款资金工作。
5.聚焦4类重点对象助力脱贫攻坚。一是全面启动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2017年年初上级下达了我县1610户的脱贫攻坚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拆除重建任务,围绕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目标任务,全面聚焦4类重点对象、全面对标中央政策要求,8月底,省、州将我县2017年度脱贫攻坚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数调整为2050户,中央、省、州下达的补助资金共4913.44万元。我们按照“县级统筹、镇乡包干,分片挂联、全面巡查,技术指导、专业施工,分类补助、分户建档”的工作方针,通过成立领导小组,专家组、联合办公机制,召开培训会议、开展信息比对、危房认定、实施动态管理、加强技术指导等工作,2017年脱贫攻坚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认定危房1562户,截至12月19日竣工1486户,竣工率95.2%,其他户数正加紧施工扫尾,将于年底前全面竣工并入住。二是深入开展“挂包帮、转走访”活动。按照“领导挂点,单位包村、干部帮户”工作要求,及按照“转作风,走基层,遍访贫困村贫困户”活动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多次深入走访贫困村贫困户,对帮扶户的基本情况、致贫原因等进行了解、熟悉,帮助解决困难,加大政策的宣传,重点开展思想帮扶工作以及“感党恩”活动。并开展了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财产人身组合保险工作,积极支持挂钩村集体产业发展,以购代捐,购买挂钩村集体产业种植等。
6.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紧紧围绕城镇化发展战略,以优化县城人居环境,加快县城开发建设步伐为重点,不断完善城镇基础设施。一是加快县城市政道路路网建设。总投资6386万元的文碧路南延长线道路工程,全长1714.8米,红线宽度40米,目前已完成投资约5800万元,正在进行项目的扫尾工作;总投资3293.36万元的纬二路道路工程,全长1240m,目前完成投资约2800万元,已完成路面施工并通车,正在进行项目的扫尾工作;总投资2460万元的洱源县城九台片区道路雨污管网改造及路面恢复工程,于2017年3月份开工,2017年9月底完成路面的施工,并在已通车投入使用,目前正在该项目的扫尾工作;投资为765万元的温泉六路工程,于2017年8月底开工建设,目前该项目已完成道路路基、雨污水管网的埋设等工作;安和巷道路工程、温泉五路正在开展前期工作。二是加强城镇“一水两污”建设及管理。总投资6057万元的洱源县第二自来水厂供水工程,建设规模为近期规模1.5万吨/日,远期规模为2万吨/日,于2017年2月17日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投资额4200万元;2017年1-12月份,洱源县城污水处理厂进水COD平均浓度130.73mg/l,NH3-N平均浓度15.23mg/l;出水COD平均浓度13.91mg/l,NH3-N平均浓度0.50 mg/l;2017年1-12月份,洱源县邓川污水处理厂累计处理污水30万吨,日均处理污水820吨。三是推进小型市政工程施工。投入12.6万元,实施海之源文化活动广场两座公厕的改造工作;投入6万元,对县城南(宁新路)、北(腾飞路)景观沟进行了清淤工作;投入3.5万元,对县城破损的市政雨水箅子、雨污水井盖进行了提升改造工作。
7.城乡人居环境得到进一步提升。2016年,根据州委、州人民政府“一意见一计划三方案”的要求,我局迅速展开编制工作,县人民政府召开多次征求意见会,最终结合县情,县委、县人民政府下发了“一意见一计划三方案”等系列措施,并成立了以县委、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领导机构,下设办公室在县住建局,全面启动了我县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2017年,结合洱海保护治理,我局紧紧围绕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和“七改三清”19项重点任务,成立了本部门的领导小组,并印发了本部门的《人居环境行动计划》、《违法违规建筑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村庄土地规划建设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等专项行动方案,抓实村庄规划修编、村庄网格化管理、抓“两违”整治等工作,进一步巩固省级园林县城创建成果及文明县城创建成果,稳步推动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工作。截至当前,建成区内各类绿地面积达1.814平方公里,建成公园绿地47.41万平方米,人均公园绿地13.24平方米,绿地率33.43%,绿化覆盖率38.02%,人居环境进一步提升、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为建设生态宜居幸福洱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3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
1.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含洱源县房地产管理所)
2.洱源县园林绿化管理局
3.洱源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4、洱源县环境卫生管理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0辆,在编实有车辆1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5,064.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568.13万元,占总收入的96.7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496万元,占总收入的3.29%。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1554.02万元,同比增加12%,主要原因分析项目建设上级补助收入较2016年有明显的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7,301.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4.68万元,占总支出的4.02%;项目支出16,606.73万元,占总支出的95.9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较2016年增加2066.68万元,同比增加13.57%;主要原因分析政府加大对项目建设的投入。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94.6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2万元,环比减少2%,主要原因是2017年在职人员工资调整,但财政下达调整指标是以其他收入的科目下达。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8.0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1.99%。人均办公经费主要支出是按140元/元·月。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606.7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80.88万元,环比增加14.33%,主要原因分析项目建设比2016年有明显增加,加之债务付息在2017年新增设科目。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17年财政对我局的投入较以前年度有了大幅度的提升,主要是在项目建设和政府性债务的化解上有了明显的加大,但在项目经费的支出方面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主要是项目开工以前需要办理的前期手续较为繁琐,审批程序较为复杂,加之在项目启动前期社会协调问题日渐突出,导致项目施工进度较慢,资金的拨付也未能有序进行。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519.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48%。与上年对比增加3310.47万元,环比增加25.06%,变动情况财政拨款的项目建设和债务付息有明显的增加,主要原因分析项目建设力度加大,导致资金拨付较为及时,本级财力有限,部分项目建设靠银行贷款实施,在2017年就出现债务付息较2016年有明显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地下空间规划编制经费,已支付完毕。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主要用于茈碧湖环湖东岸栈道建设资金,已使用561万元,结转下年399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8.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2%。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发放及职工养老保险缴纳,2017年拨入资金68.73万元已全部使用完毕;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3.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财政拨入的资金43.02万元已全部使用完毕。
10.节能环保(类)支出9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主要用于环境保护类项目建设使用,2017年拨入的975万元已全部使用完毕;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639.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0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等经费的支出,2017年收入4850.17万元,上年结转36万元,支出4639.06万元,结转下年247.11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224.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89%。主要用于保障房、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及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建设支出,2017年拨入8557.36万元,上年结转2226.76万元,支出10224.65万元,结转下年资金为559.47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19万元,支出决算为42.19万元,完成预算的414.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1.09万元,完成预算的623.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万元,完成预算的30.5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局下属事业单位的业务用车产生的购车款、油款、修理费、保险费纳入“三公”经费统计,导致全年实际支出数大于预算数。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34.45万元,增长445.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5.21万元,增长599.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76万元,下降-40.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我局下属事业单位的业务用车产生的购车款、油款、修理费、保险费纳入“三公”经费统计,导致全年实际支出数大于上年总支出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09万元,占97.39%;公务接待费支出1.1万元,占2.6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0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34.17万元,购置车辆3辆。具体购置车辆是下属环卫站购买的垃圾洗扫车和垃圾清运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9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编制内车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对口单位到我县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5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开展厉行节约,节约单位各项开支。机关部门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局机关正常办公使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资产总额2,351.1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28.65万元,固定资产722.48万元,(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减)累计摊销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33.8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7.76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减:累计摊销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
车辆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1
2351.12
1628.65
722.48
161.11
377.27
0.00
184.1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车辆+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05.73万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186.83万元,工程采购支出18.9万元,服务采购支出0万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实施的项目建设中主要的民生项目、重点支出项目以及涉及政府债务的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都为合格以上,群众满意度也为合格以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监督索引号53293000533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