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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财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8-08-15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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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财政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洱源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洱源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法律法规和财政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制定全县财政管理规章制度;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的建议;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编制中期财政规划。

2、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汇总全县年度财政预决算,实施全口径预算,统筹编制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提出县级预备费动用方案及预算调整方案;受洱源县人民政府委托,向洱源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洱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财政决算;承担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3、制定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全县各部门(单位)政府非税收入年度征收管理工作;承担政府非税收入的核算和收入统计分析工作;管理财政票据。

4、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并负责实施,承担国库资金管理工作;统一管理县级财政专户,负责县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管理工作。

5、制定县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贯彻并监督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创新政府投融资管理,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负责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研究提出对地方财政收入影响较大的地方性税收临时和特案减免的建议。

6、负责统一归口管理国内外地方政府性债权债务,推进政府信用评级体系建设,建立借、用、还一体化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体制。

7、管理和指导全县会计工作,监督会计法律法规制度的执行;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业务培训;负责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工作。

8、负责制定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县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

9、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加强财政监督,推进内控制度建设,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构建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财政监督体系。

10、制定全县财政干部教育规划;组织全县财政干部培训;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化建设工作。

11、承担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州有关银行、证券、期货、保险等金融工作方针、政策的职责;组织开展政府与金融机构的合作;负责对地方国有金融资产的监管管理;负责小额贷款公司等小微金融机构培育、管理;负责投融资平台建设与管理和“三农”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工作;负责推进资本市场建设和保险市场发展工作;负责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12、负责全县厉行节约八项要求指标统计、“三公”经费管理;参与公务用车改革、执法执勤用车审批管理。

13、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开展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14、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定需按全县统一规定的行政事业资产配置标准和管理制度及办法,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出租、出借、处置等管理工作。

15、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相关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工作的责任,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16、根据洱源县人民政府的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县属企业的国有资产、行政事业资产以及投入生产经营过程的国有资源性资产;负责制定企业国有资本管理规章制度;监缴县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县属企业国有资产及评估工作;负责信用担保制度建设和信用担保企业的监管工作。

17、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8、行政审批事项:

1)、会计从业资格的认证和审批;

2)、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审批;

3)、省内融资性担保机构变更事项审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锁定收入目标,狠抓收入征管。一是围绕年初收入目标任务,及时分析收入形势,研究应对措施。二是落实“重点税源精细管、主体税收专业管、零星税源综合管、税收违法依法管”的征管方针。三是强化非税收入管理,完善非税收入征管体系。

2、优化支出结构,确保年度平衡。一是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将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好,用出成效,促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二是严格按照基本支出“三个压缩,一个零增长”的要求,切实做好行政成本控制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对脱贫攻坚、洱海保护治理等资金的投入和监督管理。

3、发挥财政职能,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一是认真落实各级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和措施,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二是积极筹措资金,大力支持各项重点项目工程建设。三是鼓励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服务,促进县域经济协调发展。

4、加强财政监管,提高科学理财水平。一是完善和创新财政监督的方式和方法。二是进一步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管机制。三是强化内部监督检查,完善财政内部控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洱源县财政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

1.洱源县财政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洱源县财政局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9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6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财政局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379.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79.3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下降27.09%,主要原因分析:2016年有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收入,2017年没有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财政局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480.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9.59万元,占总支出的68.86%;项目支出461.02万元,占总支出的31.1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下降31.24%,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没有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收入。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财政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19.5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8.07%,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工资调整;二是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0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9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财政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61.02万元。与上年对比下降61.89%,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没有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收入。2017年项目支出461.0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国库集中收付手续费、国有资产管理费、网络信息化建设支出和基层财政所标准化建设支出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财政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80.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下降28.14%,主要原因分析:2016年有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收入,2017年没有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收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64.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67%。主要用于人员支出、机构正常运转支出、网络信息化建设支出、财政所标准化建设支出等;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6.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7%。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遗属生活补助;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70.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交费和在职及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6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2%。主要用于农民补贴和对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方面开展工作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68.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4%。主要用于财政所标准化建设支出;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财政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7.3万元,支出决算为8.89万元,完成预算的51.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1万元,完成预算的54.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8万元,完成预算的48.9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93万元,下降17.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2017年、2016年都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5万元,下降1.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87万元,下降28.0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万元,占46.12%;公务接待费支出4.8万元,占53.9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项目资金的争取、项目资金监督管理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局机关及9个财政所按规定开支的日常公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洱源县财政局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1.2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88.99%,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交通补贴2016年发放4个月,2017年发放12个月;二是财政局厨房改造和邓川财政所院心改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洱源县财政局部门资产总额2,258.9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09.13万元,固定资产1,549.29万元,(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82万元,(减)累计摊销0.29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1.5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7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0.87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0项,账面原值1.91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5万元;出租房屋436.03平方米,账面原值95.97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8.6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67.51万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48.61万元,工程采购支出0万元,服务采购支出18.9万元。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通过对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会计培训、金财工程运行及维护、财政一体化建设网络租赁及维护、乡镇预算管理方式改革、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六个项目的实施,一是实现了财政资金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财政决策水平、规范财政权力运行、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的监管;二是增强了财政管理透明度,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规范了财政财务收支行为;三是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三是实现财政非税收入的稳步增长;四是提高了财政干部队伍及全县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和业务水平;五是确保全县金融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用打非工作的合格答卷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监督索引号53293001731801111

 

 

洱源县财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2018081410304338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