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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8-08-21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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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市场,完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制度,加强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三)负责就业再就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职业技能鉴定及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工作。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技工学校招生工作,完善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

(四)统筹负责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各项工作,严格执行全省范围内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统筹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监督和管理,审核、汇总社会保险基金,完善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的相关办法,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五)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和津贴、补贴政策,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六)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落实专业技术人员各项管理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深化职称改革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乡土人才的选拔工作。

负责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维稳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八)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的任免、登记;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职位分类、录用、考核、奖惩、培训、辞职辞退、退休、退职、调配等方面的综合管理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劳动合同的监督管理。落实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一)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2016年局机关实有人员24人,离退休人员6人,遗属3人。部门经费从208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中列支。下属就业局、社保局、医保中心三个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475.4万元,本年收入9451.09万元,本年支出9579.0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47.4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9579.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2.34万元,项目支出8126.7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457.81万元,本年收入9427.55万元,本年支出9553.4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31.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61万元,支出决算为5.1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3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29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市场,完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制度,加强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就业再就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职业技能鉴定及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工作。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技工学校招生工作,完善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

4.统筹负责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各项工作,严格执行全省范围内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统筹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监督和管理,审核、汇总社会保险基金,完善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的相关办法,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5.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和津贴、补贴政策,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6.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落实专业技术人员各项管理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深化职称改革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乡土人才的选拔工作。

7.负责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维稳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8.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的任免、登记;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职位分类、录用、考核、奖惩、培训、辞职辞退、退休、退职、调配等方面的综合管理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0.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劳动合同的监督管理。落实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1.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城乡就业创业统筹推进,就业形势保持稳定

一是抓实技能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工作。结合部门扶贫目标任务,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创业工作,不断拓宽农民就业和增收的路子,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县共组织开展培训20341人次,完成州下达目标任务20000人次的101.7%;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培训6285人次,完成州下达目标任务3000人次的210%。开展引导性培训14786人次,技能培训2967人次,创业培训288人次。累计实现转移就业7.5万人(指标任务59000)完成率127.1%,其中建档立卡户7445人;转移就业7.5万人中劳务输出4.55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804人);2017年完成新增转移就业20569人(任务指标19000)完成率108.2%,其中建档立卡户3640人;新增转移就业中省外劳务输出完成8525人(任务指标8000)完成率106.6%,其中建档立卡户1310人。主要输送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福建、南京、昆明等地,从事建筑工、电焊工、电子产品加工、家政服务、餐饮服务等行业。二是抓实就业创业工作。充分发挥创业培训、创业指导、“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三位一体”的作用,贯彻执行“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大力提高全县创新创业水平,鼓励和激发广大创业者的热情,营造创新创业良好氛围。全县城镇新增就业2000人(指标任务1900)完成率105.2%;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680人(指标任务600)完成率113.33%;就业困难人员就业577人(指标任务550)完成率104.9%;开发公益性岗位311个(指标任务300)完成率104%;全县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8%,成功控制在州政府下达的目标4.3%内。共审批发放“贷免扶补”创业贷款443户,创业担保贷款170户,发放创业担保贷款金额5788万元;完成25名大学生就业见习安置工作。

2.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民生保障不断加强

以“两学一做”为抓手,紧紧围绕建立统一、规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目标,统筹谋划,深入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制度改革,着力构建社会保障体系,提升社会保障服务能力。

1)参保范围扩面提质增效。一是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全县实际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58727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3.2%。二是不断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7223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3.2%。其中,企业职工实际参加养老保险人数为5635人,完成参保目标任务的102.8%;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5407人,完成参保目标任务的104.52%。三是扎实开展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参保人数达3632人,共征收保费343.7万元。其中1055人享受待遇,发放待遇金额46.63万元。四是医保改革顺利推进。完成了医保中心和新农合机构的“两保合一”工作,认真制定县内医保实施细则、控费方案等过渡期管理办法,确保医疗保险工作平稳运行。全县城乡居民参保270220人,参保率达102.9%;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267, 参保职工1280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79%。五是全县实际参加工伤保险9993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8%;实际参加生育保险9523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4%;参加失业保险166674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2.9%

2)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一是不断深化完善内控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基金征缴、支出稽核管理,加强基金筹集、调剂和费用审核发放工作。共征收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18098万元(其中征收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金5600万元,征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12498万元);征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029.35万元,划拨个人账户2648.79万元,统筹金实收2380.56万元;征收职工补充医疗保险225.57万元;征收工伤保险金323万元,生育保险金507万元。共发放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8860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2806万元;支付企业职工丧葬抚恤费287万元、工伤保险218万元、生育保险391.91万元,失业保险62.62万元;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7758.93万元。二是建立基金稽查常态化机制。成立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组和医保基金稽查工作组,坚持每月定期开展社保基金巡查,定期不定期对全县定点医疗机构、药店进行监督检查。现已完成4轮社保基金巡查和278个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监督检查工作,做到监管及时到位,整改及时有效,确保了基金平稳运行。

3)离休伤残人员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2017年全县共有离休人员31人,发生医疗费经审核符合并报销31.06万元;六级及以上伤残人员共有46人,发生医疗费经审核符合并报销10.61万元。共兑付2016年离休伤残人员的医疗费节约奖励金17.2万元,其中奖励离休老干部金额为6万元;奖励伤残人员金额为11.2万元。

4)经办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一是逐步完善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水平,切实加强基层社会化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扎实推进金保工程和12333咨询服务平台建设,累计制作并发放金融社会保障卡15.9万张,发卡率达99.31%,成功实现参保缴费和待遇发放由金融机构代扣代缴和社会化发放,更加方便群众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二是抓实县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在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及附属工程工作,将于2018年内完工并搬迁投入使用,为群众营造更好的服务环境。三是发挥核心数据库的作用,为实现贫困人口参保、脱贫攻坚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等提供了有效的信息化支持。四是研究开发相关软件,应用于全县新农合、农保数据、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医药费用报销情况明白卡登记等工作,大大提高工作效率。

3.突出重点,社会保障助力脱贫攻坚

认真贯彻落实行业(部门)扶贫目标任务和省州县健康扶贫相关政策要求,在医疗保险、社会养老保险、就业等社会保障方面对扶贫工作的倾斜进行了明确,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基本医疗有保障”、“社会养老有保障”、“转移劳动力促收入”的扶贫目标。一是严格按省州要求,认真核对数据,组织动员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及补充医疗保险。县财政投入236.43万元,对全县2016年未脱贫的15002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和2017年动态管理新纳入的760人个人医保缴费部分给予全额支助。实现了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29154人,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医疗保险。二是做好动态管理和精准识别工作,2017年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29154人中符合条件的21163人已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实现应保尽保,到龄人员已全部领取基本养老金,月基础养老金为75元。三是严格医疗费的审批、兑现工作。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在报销过程中可实行先诊疗后付费结算。2017年度全县现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员3478人次患病住院,基本医疗保险首次共报销1040万元,大病报销164人次,共理赔42.22万元,补充医疗保险理赔337人次,共计理赔122.78万元(不含未报销和二次补偿费用)。四是抓实省、州健康扶贫30条政策的落实。落实“健康扶贫30条”中的“五重保障”系列指标。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医“五重保障”二次补偿共计373.86万元(含28种疾病门诊补偿),其中基本医保二次补偿130.48万元(含门诊补差5.61万元),大病保险二次理赔6.89万元(含门诊理赔0.98万元),补充医疗保险二次理赔6.19万元,民政二次救助66.11万元,财政兜底164.17万元。五是部门挂包帮工作成效明显。为17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各安置了1个公益性岗位,90个村(社区)各安排1名人社金融协办员,解决了无人办事的问题;全系统70名干部职工结对帮扶149户建档立卡户,挂钩联系干部结合“找问题、补短板、促攻坚”精神,按照“挂包帮、转走访”要求,进一步加大走访、回访及扶贫政策宣传力度,完成了12轮入户走访工作,针对脱贫攻坚中的薄弱环节,对标对表落深、落小、落细脱贫攻坚帮扶中的每一个问题,切实解决农户的实际困难和问题。部门和个人捐资2.6万余元,安排三营镇石岩村7万元工作经费,选派2名干部驻村开展帮扶工作,选派4名工作人员参加动态管理精准识别工作,为全县脱贫攻坚目标提供了坚强保障。

4.劳动者权益得到有力维护,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

一是根据相关规定,洱源县三级、四级网格已全部划定,其中三级网格一个、四级网格四个。现已实现网上年审、网上投诉举报、网上交办案件工作的全覆盖。二是认真开展劳动用工检查,切实加大农民工工资的支付力度,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办理劳动用工登记1125人,签订劳动合同8358人,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7%;受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12件,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件,结案率100%;受理工伤申请并认定12件,受理劳动能力鉴定12件。加大农民工工资支付调处力度,涉及拖欠工资的事件基本得到妥善解决。共受理投诉举报56件,5人以上群体性投诉27件,通过依法依规地处理,结案率达96.5%。共为1044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的工资1742.63万元,有力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5.人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一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工作能力和业务能力。认真抓好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录各项工作,有序完成洱源县“考核招聘”工作,共考核招聘17名专业技术人员,办理县内调动30人次,跨县调动53人次。考试招录公务员23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52人,定向大学生村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人,“三支一扶”服务期满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人,招聘特岗教师8人,“三支一扶”2人。二是认真做好专业技术职称推荐评审及聘任工作。2017年,共推荐评审596人(其中,副高级403人,中级113人,初级80人),截至目前,共评审通过110人(其中,副高级20人,中级15人,初级75人);办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114人(其中,高级职务聘任22人、中级职务聘任18人、初级职务聘任74人),办理同一职务内部不同级别之间的变动聘任手续281人次。三是认真做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职业资格评定工作。2017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共515人,其中技师46人,高级工293人,中级工46人,初级工1人,以工代赈129人;参加2017年职业资格培训并获得技师资格8人,高级工资格6人,中级工2人。四是积极做好工资福利工作。 2017年,按年度考核结果,办理了事业单位3716人正常加薪升级工资216名公务员(含机关工勤)升级升档(小轮)工资业务;审批2016年度考核优秀奖金365人;办理机关事业单位57人退休手续,参保退休154人;核定参加工作时间19人;核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抚恤费丧葬费30人,符合享受遗属补助27人,完成全县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调标工作;共审批科员享受副科待遇13人的工资待遇,切实保障全县干部职工福利待遇。五是做好档案转递管理工作。转递高校毕业生档案148份(就业、升学人员),接收档案752份,完成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908人。六是根据《关于深入开展全州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等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扎实开展“吃空饷”及“长期借调工作人员”等工作专项清理整治,认真完成了两轮自检自查工作,协助县政府开展了三轮专项督查,确保了清理整治工作不留死角,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各单位及时进行了整改。

6.抓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部门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一是抓学习,政策水平不断提高。以提高干部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为目标,狠抓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辅导、上党课、学习讨论和召开组织生活会等多种方式,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全年组织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4次,集中学习12次,上党课7次,开展调研督查8次,政治业务学习48次,干部职工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明显提高。二是抓作风,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不断简化办事流程,强化行风建设,开展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全面优化各项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优化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人社系统整体服务水平比往年大幅提升。三是抓落实,执行力明显增强。抓班子,带队伍,强化干部思想教育,从严管理干部,干部队伍作风明显转变,服务意识明显提高,干事创业的激情不断增强,工作方法不断改进,执行力和落实力明显提高,人社工作任务超额完成。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3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

1.洱源县劳动就业服务局

2.洱源县社会保险局

3.洱源县医疗保障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5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4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5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9,447.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27.55万元,占总收入的99.7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0.03万元,占总收入的0.2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9,579.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2.34万元,占总支出的15.16%;项目支出8,126.75万元,占总支出的84.8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52.3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126.7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53.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0.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7%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948.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66%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42.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9%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342.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8%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61万元,支出决算为5.19万元,完成预算的4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17万元,完成预算的59.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2万元,完成预算的32.1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执行八项规定所致。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0.77万元,增长17.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5万元,下降1.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82万元,增长68.3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在于:12017年新农合与我部门医保中心合并为医保局,报表数据合并使得“三公”经费数据增幅上涨;22017年上级部门对我部门的例行检查、抽查次数较为频繁,使得接待支出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7万元,占61.08%;公务接待费支出2.02万元,占38.9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1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农民工工支付管理及扶贫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0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6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各部门对本部门各项工作监督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5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9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厉行节约,压缩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资产总额820.9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45.56万元,固定资产175.37万元,(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减)累计摊销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万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0万元,工程采购支出0万元,服务采购支出0万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部门无重点支出项目。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涉及需要解释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93001431601111

决算公开2018081812501221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