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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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森林公安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8-08-17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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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森林公安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洱源县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洱源县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洱源县森林公安局成立于2008年,单位性质是行政机关,主要工作职责(或业务范围)包括森林安全监察,《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执法。森林公安是林业部门和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兼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多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林业、公安部门的领导下,森林公安机关和广大森林公安民警牢记“以警为荣,以林为业”和“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忠实履行法律职责,有力的打击了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为生态建设和林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度我单位在县林业局、公安局和上级森林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我县发展大局,加强、强化队伍建设,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扎实推进森林公安工作,积极开展一系列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了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了林区秩序稳定,在构建和谐洱源、生态洱源和洱源县经济社会的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洱源县森林公安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其他单位0个。洱源县森林公安局财务隶属关系为一级单位,属于行政单位,正科级机构,预决算独立。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洱源县森林公安局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件2:收入决算表

附件3:支出决算表

附件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件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件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8: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9:“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森林公安局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364.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9.13万元,占总收入的98.4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5.62万元,占总收入的1.54%。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全县致力脱贫攻坚,开源节流,保证单位正常经费运行,所以收入较上一年相比减少60.95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森林公安局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38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9.59万元,占总支出的84.55%;项目支出60.21万元,占总支出的15.4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主要原因分析:2016年全县调资政策,公务员工资增加,我部门还涉及补发人民警察警衔津贴。2017年没有大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森林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29.5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8.7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调资政策指标增加,全县公务员工资增加,2017年新招录民警5人,人员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5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48%。(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森林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0.2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66,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是开展森林防火及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最多的一年,国家林业局到洱源检查资源覆盖问题,后续工作的开展实施也需要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森林公安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1.9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与上年对比减少9.3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有人员调出;厉行节约,严控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1%。主要用于全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1.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6%。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3.52万元,发放公务员医疗补助7.73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328.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03%。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工资发放,民警办案报销,购买办公用品等商品性支出及野生动植物保护建设费等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森林公安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42万元,支出决算为8.4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改革之后,车辆运行经费相应减少。关于公务接待费都是严格按照县上规定接待。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5.24万元,下降38.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26万元,下降31.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减少1.98万元,下降57.3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年施行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95万元,占82.54%;公务接待费支出1.47万元,占17.46%。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9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9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森林资源防火等日常工作中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6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森林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洱源县森林公安局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1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5.2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有人员调出,施行厉行节约。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全年在职22人、退休9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养老保险缴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洱源县森林公安局部门资产总额610.2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7.82万元,固定资产582.43万元,(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减)累计摊销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95.0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32.34万元。局机关及西山林区派出所建成办公用房及附属工程入固定资产。处置车辆3辆,公务用车改革,调剂平台1辆,报废1辆,公开拍卖1辆,减少资产账面原值55.55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无出租出借固定资产。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减:累计摊销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 车辆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1 610.25 27.82 582.43 364.92 60.21 0.00 157.29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车辆+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万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0万元,工程采购支出0万元,服务采购支出0万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部门主要的民生项目、重点支出项目以及涉及政府债务的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森林公安局2017年没有重大支出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监督索引号53293001131201111

决算公开表2018081709032976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