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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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林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8-08-16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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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林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洱源县林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洱源县林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湿地保护、森林资源保护利用,国土绿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洱源县林业局发展和林业生态环境建设和湿地保护的具体规章、措施和规划、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依法监督检查。指导全县林业机制改革,承担林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责任,指导协调有关林业法律法规。

2)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湿地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及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等森林经营分类工作和各类林业基地及工程项目的建设;指导苗圃、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监督、指导造林绿化的检查验收考核工作;承担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3)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动态监测及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审核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木材凭证采伐、运输等行政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规定,负责林地、林权管理,并会同有关部门处理山林权属纠纷,负责林业行政复议工作;负责征用、占用林地的初审,主管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并监督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的流转。

4)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县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承担县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5)负责管理森林、湿地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主管全县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的保护和科学开发利用。

6)负责指导森林公安队伍建设;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指导林区治安工作。

7)负责林业的管理和监督;指导监督有关林业相关费用的征收,使用和管理,负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指导、监督直属系统的财务工作。

8)组织、指导全县农村能源工作,积极推广沼气池、改灶节能和太阳能等农村能源建设,促进森林资源的永续利用。

9)制订林业科技发展计划,组织科研项目攻关和科研成果的鉴定、推广、使用;组织、指导全县林业教育和专业人才、干部职工的培训教育工作。

10)负责局机关、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技术职务的考核评定。

11)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以绿化造林为重点,深入推进林业各项生产工作

面山绿化。完成洱源县2017年度730亩面山绿化项目,项目布局于乔后镇丰乐村委会泥石流区域265亩,牛街乡大松坪村委会三岔河流域465亩。

林业技术指导。完成古树名木调查300株、28科、38属、58种,其中一级(500年以上)54株、二级(300-499)81株、三级(100-299)165株。古树群有30个群,8科、12属、13种;共制作300块单株标识牌和57块古树群标识牌,制定了“洱源县古树名木图册”;完成《罗坪山国营林场云南松梢小蠹蠹害木清除采伐作业设计》,面积6.56公顷,涉及3个小班。

中低产林改造和森林抚育项目。完成20152016年度低效林改造1.8万亩的复壮改造、验收、资金兑付工作;完成2014年天保工程森林抚育项目1万亩的建设、工程验收、资金兑付工作。

退耕还林工程。完成2017年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0.2万亩2017年洱源县陡坡地生态治理任务0.5万亩,共完成造林任务0.25万亩,其中:茈碧湖镇丰源村0.2万亩果梅种植;碧云村0.05万亩华山松种植。

天保工程。实施森林管护面积246.64万亩,其中:国有林41.76万亩,集体国家级公益林34.4万亩,集体地方公益林68.34万亩,集体商品林102.14万亩;投入管护330万元,完成封山育林1万亩,总投资100万。

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完成2017年的林地变更文本的编写工作;完成2016年国家、省级公益林94.03万亩(其中国家公益林34.4万亩,省级公益林59.63万亩)生态效益补偿工作,下拨资金1317.88万元,其中生态效益补偿费940.3万元,管护费377.58万元。

农村能源建设。2017年农村能源建设上级下达任务:太阳能热水器282座(含随迁户15户,建档立卡267户),节柴改灶300眼,目前完成了实施方案编写工作,项目正在实施建设中。

二、落实林业“三防”工作,维护全县生态安全

森林资源管理检查工作。积极配合完成了717日至25日国家林业局驻云南专员办和国家林业局昆明勘察设计院检查组对我县森林资源管理工作考核检查工作,并对抽查的12个图斑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违法图斑8个(含军事用地图斑1个),共查处案件11起,行政案件8起,刑事案件3起(2016年移送的刑事案件2起县法院正在审理),共违法占用林地面积15.5385公顷,滥伐林木蓄积38.5939立方米。目前,除军事用地1个图斑外,其余均全部整改完毕。对未抽查的52个疑似林地变化图斑开展自查自纠,国家林业局检查组移交洱源县52个图斑,按照澄清底数、分类处置的原则,由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局整合力量,抽调办案人员20人,林业技术人员5人,组成联合调查组,分4个小组,对疑似变化图斑进行调查核实工作,现52个图斑已全部完成核查工作。案件查处情况:涉及案件查处图斑45个,已全部查处,其中:刑事案件2个图斑,已移送洱源县检察院;林业行政处罚案件43个图斑,查处违法占用林地面积25.4128公顷,滥伐林木蓄积73.56立方米,处罚金额129.19万元。其他图斑情况:其他图斑7个,其中,属地质灾害塌方3个图斑,属耕地1个图斑,属军事用地3个图斑 (由77228部队负责恢复植被)。补办征收占用林地情况:涉及补办征收占用林地手续图斑16个,变更林地征收占用手续图斑1个。现已上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2件,并取得林业行政许可1件;其余15个图斑已完成外业调查,正在资料准备中,力争在20171115日前完成林地征收占用手续上报工作。责令恢复原状情况:涉及责令恢复原状图斑27个,正在恢复中,已恢复原状图斑2个,其余25个图斑正在恢复中。

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共查处林业行政案件20起,处罚责任人19人,收缴罚款31.24万元,移送4起。检查县内运输木材车辆93,稽查流通木材311立方米。

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林木采伐(移植)许可证5份,采伐林木蓄积67.9立方米;木材运输证3份,共运输材积40立方米;木材经营加工新办证12户;林地征占用上报14起,并已通过行政审批。

林木采伐(移植)办理林木采伐(移植)许可证5份,采伐林木蓄积67.9立方米。其中:洱源县第二自来水厂供水工程办理林木采伐(移植)许可证2份,采伐林木蓄积5立方米;洱源县林业局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罗坪山防火通道)办理林木采伐(移植)许可证3份,采伐林木蓄积62.9立方米。

木材运输及木材加工。严格执行木材运输管理办法,共办理了木材运输证3份,完成木材运输材积40立方米。木材经营加工新办证12户。

森林防火工作。一是全面压实责任。县政府与9个镇乡、3个林管场所,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与22个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签订了县级森林防火“三线”责任状43份;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与长期在林区放牧者签订责任书18份;全面落实对痴、聋、憨、哑、精神病“五种人”的监管,镇乡与其监护责任人签订责任书84人。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县林业局领导干部职工定期不定期深入到镇乡、林管场所,对森林防火工作的宣传教育、火源管理、应急准备等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二是强化应急值守。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所、组三级机构坚持24小时值、带班制度,指挥部与指挥所(林管场所与护林点)之间实行无线电定时、不定时点名;要求4座瞭望台在防火期每天严密监测火情并及时通报情况;严格执行森林火情火灾信息归口管理,实行森林火情统一上报的制度,确保火情处置工作科学有序进行。三是增强扑火力量。组建县级专业扑火队160人,驻扎在罗坪山林场及洱源县城;各镇乡组建应急扑火队9225人,严格落实了每3500亩森林至少配备1名护林员的要求。县防火办有50多万元的防火物资储备,基本上能够应付一般森林火灾。四是排除火险隐患认真落实《大理州野外用火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林区野外用火的申报审批监烧制度,严格管控野外火源。在火灾隐患排除方面,严格按照《云南省森林防火计划烧除规程》,于201719日至23日,对适宜开展计划烧除的炼铁乡、凤羽镇、乔后镇、西山乡、牛街乡、茈碧湖镇、罗坪山林场和平头山草涧山林管所林区,全面开展计划烧除割除工作烧除面积6542公顷,烧除防火隔离带30公里及时排除火灾隐患,有效减少了森林火灾的发生五是加大资金筹措。县财政共拨付森林防火经费85.5万元(“三三制”专项经费25.75万元、工作经费12万元、专业扑火队工资47.75万元);州级经费到位11万元;省级经费到位25万元。9个镇乡根据实际都安排了护林防火经费。六是加大宣传教育。20173月和4月中是森林防火宣传周,充分利用街天、群众聚集场所等,在全县范围内针对城乡群众、林区中小学生、扫墓祭祀人员开展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确保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人员防火平安。共印发了《森林防火户主责任通知书》5万张、《森林防火安全知识手册》3万册、中小学生森林防火宣传手册2万册、森林防火宣传围裙1000条和五色彩旗200面,新修永久性宣传碑10块、刷新永久性宣传碑20块、出动宣传车辆200多台次,切实增强全民防火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森林防火、严防森林火灾的浓厚氛围。截至目前,未发生森林火灾,圆满完成州对县“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1‰,火灾当日扑灭率高于98%,火案查处率在80%以上”的目标任务。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全年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1.315万亩(虫害面积0.715万亩、病害面积0.60万亩),其中中度危害以上0.01万亩,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为0.06‰,低于州下达2‰的指标;完成防治面积为1.315万亩,均为无公害化学防治和人工物理防治相结合的综合治理,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达100%

森林植物检疫。全县森林植物检疫累计完成40亩苗圃地共98.15万株造林绿化苗木的产地检疫;完成调出县外的0.011M3商品木材、0.28万株绿化苗木的调运检疫,种苗产地检疫率和商品木材及主要林产品调运检疫率均达100%

林区夏季灭鼠。全县应施林区灭鼠面积为60000亩,实际实施灭鼠面积60396亩,林区灭鼠覆盖率达101%;通过对全县13个监测点的全面监测统计,林区灭鼠前鼠密度为5%,林区灭鼠后鼠密度为0.6%,林区平均灭鼠有效率达88%

种苗质量监管及执法。2017年生产经营许可证延续和新办证12份;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执行“四证一签”制度。加强苗木调运审批制度,进一步规范了种苗市场;加强行政审批管理,设立了种苗生产经营行政许可办证窗口。

三、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努力调整林产业

洱源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我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进入配套改革阶段,进一步继续完善改革存在的问题,继续开展查缺补漏工作,切实加以整改,不断夯实主体改革各项工作,加强林权数据库和林权地理信息系统的建设。

林业小额贷款贴息工作。全面完成2017年度林业贷款贴息项目的申报工作,共申报贷款补助额度1552.5万元,申报种植抚育面积3.9984万亩,申请贴息财政资金40.17万元,惠及285户林农。通过实施林业贷款贴息项目,巩固了林改成果,助推了林产业发展,融洽了干群关系。

林产业种植。洱源县高度重视高原特色核桃产业发展。截至目前,全县核桃种植面积为67.61万亩,其中盛果面积16.86万亩,初果面积33.56万亩,幼树面积17.19万亩。2016年全县核桃总产量1.61万吨,产值2.9亿元,农民人均1140.87,占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4.26%。全县有70个村委会种植核桃,占全县村委会的77.8%。全县种植核桃总户数为20931户,占全县农业户数的22.5%。全县共有两家核桃精深加工企业大理洱宝实业有限公司和洱源佳惠核桃食品开发有限公司。全县共有四个核桃交易市场,2016年营销量11100吨,营销额19980万元。完成了2017年核桃提质增效项目0.5万亩的作业设计工作。

四、稳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工作

进一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强化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的监管,已完成《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工作,现正积极编写《岗位设置方案》,力争2017年底完成国有林场改革工作。

五、着力建设清廉机关单位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央八项规定》《六个严禁》,注重源头反腐,不断完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管。落实容错纠错机制,支持干事者、保护改革者、宽容失误者、严惩腐败者。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做到清正、清廉、清明。

一是扎实开展“六个严禁”和“为官不为”专项整治活动。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洱源县林业局深入开展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及《洱源县林业局党委关于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要求部门、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副科级以上(含非领导职务)领导干部承诺不收不送“红包”,对“六个严禁”、“为官不为”的承诺书作出承诺。二是认真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年初,县林业局党委召开了党建工作会议,安排部署2017年度党建工作。与所属八个支部签订了《洱源县林业局党支部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支部与每名党员签订《党员目标管理责任书》,将目标任务落实到每一位党员,形成了党建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制定了《洱源县林业局党委2017年党建工作要点》印发到所属八个党支部,对全局党建工作作了安排部署。三是严格党员的教育管理,抓好党员队伍建设。通过制定学习计划,组织学习上级党委的相关文件及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使全局党员队伍在思想素质、政治理论知识和业务工作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四是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职工违法违纪行为。积极配合县级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党员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持了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六、扎实开展扶贫工作

紧紧围绕全县扶贫目标任务,积极实施林业扶贫项目;认真开展“挂包帮”“转走访”、“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转作风走基层遍访贫困户”活动,2017年挂钩村起胜建档立卡户退出19户。完成了2017年对右所镇起胜村122户、三营镇南大坪村63户结对帮扶贫困户的回访工作,资助物资折币9500元,为挂钩户购买人身安全组合保险,资助资金18500元。局机关以儿童节、助残日、敬老节为契机,组织干部职工为挂钩村起胜开展送温暖活动,慰问200多人,送慰问金12000元(含物资折币);为挂钩村起胜办实事好事,争取了退耕还林工程,资金投入265.32万元。林业局干部职工逐一走访贫困户,结合各自挂包帮贫困户的实际情况,自行为贫困户送香油、送支学慰问金等方式慰问贫困户,给他们讲解扶贫政策,让他们感受党在脱贫路上“不落下一户,不丢下一人”的真切关怀,消除他们“等靠要”思想和安贫、守贫观念,引导谋致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洱源县林业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其中行政单位机构有1个,林业事业单位机构有9个,洱源县林业局总共有10个机构,分别是:

1、洱源县林业局机关(行政)

2、洱源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参公)

3、洱源县林业技术指导站

4、洱源县经济果木技术指导站

5、洱源县木材检查站

6、洱源县林木种苗管理站

7、洱源县平头山、草涧山林管所

8、洱源县罗坪山国营林场

9、洱源县赶羊涧林管所

10、洱源县湿地保护管理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洱源县林业局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6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8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7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林业局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6,88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63.6万元,占总收入的99.6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6万元,占总收入的0.38%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主要原因项目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林业局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7,959.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4.68万元,占总支出的14.26%;项目支出6,824.89万元,占总支出的85.7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主要原因工资增加、人员增加、项目完成率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林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9个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34.68万元。与上年支出1775.52万元对比,支出减少640.84,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划社保。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5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47%。(人均每年12.33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林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824.89万元。与上年支出4429.91万元对比增加2394.98万元,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和当年的项目已完成并兑付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林业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24.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6%与上年支出对比支出增加2440.3万元,减变动情况项目支出多和工资增加,主要原因是湿地项目规模大资金支出数量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6.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离退休人员工资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及死亡抚恤方面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86.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796.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67%主要用于乡村绿化、湿地保护、生态护林员工资、天保工程建设、退耕还林方面的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5,794.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11% 主要用于农村能源建设、林业局行政事业工资、办公经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方面的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1.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5%主要用于危旧房改造方面的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林业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6.8万元,支出决算为26.12万元,完成预算的97.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4.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4万元,完成预算的62.6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费减少。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增加14.05万元,增长116.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4.08万元,增长129.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3万元,下降2.6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购进森林防火水车一辆。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98万元,占95.64%;公务接待费支出1.14万元,占4.3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9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4.09万元,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是2014年防火二期项目批复中规定购买。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8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森林管护、森林资源调查、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业项目规划设计调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和林政资源检查和林业各方面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洱源县林业局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89万元,与上年支出63.82万元对比,减少3.93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工会费、公务运行维护费及公务交通补贴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洱源县林业局部门资产总额7,756.6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618.85万元,固定资产1,137.82万元,(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减)累计摊销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94.2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82.23万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61.65万元;报废报损资产43项,账面原值15.56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60.03万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160.03万元,工程采购支出0万元,服务采购支出0万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林业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中,实际支出与项目规定的用途一致,资金收支平衡。资金使用都能做到公开、公平,按程序上报和审批。项目管理有健全的组织机构,配备了专业技术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无截留、挤占、挪用补偿基金等违规行为。财务信息真实完整。

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拨到各镇乡,再由各镇乡通过一卡通形式直接发放至享受补贴政策的农户,没有挪用截留。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无

洱源县林业局

2018814

监督索引号53293001162901111

林业局2017年决算汇总公开2018081602441988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