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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民宗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洱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是县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是管理全县民族宗教工作的行政机关。其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和国家的民族宗教工作法律、法规,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当好县委、县政府在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参谋助手。
局内设办公室、民族股和宗教股,2017年末全局共有在职职工8人,退休干部6人。
我局高度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云南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日常核算和支出管理,加强财务控制。
二、部门基本情况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1人),事业编制3人.实有人数8人(含行政工勤1人,事业2人)车辆的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洱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决算总收入152.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2.2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2016年收入164.54万元对比,减少12.26万元,2017年收入减少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工资拨入为零。上年结转项目经费31.59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洱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决算总支出108.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38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收入,支出减少,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个人工资支出减少,项目经费项目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8.3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3.06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增加等人员经费支出95.0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7%;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3.3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洱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2017年省州项目年底下达,经费未拨,结转43.9万元。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151.44万元,主要原因2017年退休人员经费不在民宗局决算中支出,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55%。主要用于人员经费79.6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0.8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74万元,支出决算为2.43万元,完成预算的2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3万元,完成预算的23.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万元,完成预算的32.7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4.15万元,下降-63.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44万元,下降-70.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1万元,下降-5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加强公车用车管理,严格接待标准。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3万元,占42.39%;公务接待费支出1.4万元,占57.6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附件:部门决算公开(含三公经费)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洱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33万元,与上年44.4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专项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车辆运行费,其他交通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洱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资产总额441.9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8万元,固定资产303.95万元,(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减)累计摊销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9.8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55.39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万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0万元,工程采购支出0万元,服务采购支出0万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部门主要的民生项目、重点支出项目以及涉及政府债务的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没有特殊的相关解释。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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