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93001722201000
中国共产党洱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洱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洱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监督和检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保证党的决定的贯彻执行。
2、负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3、负责受理党组织、党员的申诉和检举控告以及群众反映党员违纪的来信来访。
4、根据县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统一部署,抓好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
5、围绕党委的中心任务,做好全县纪检方面的调查研究以及政策法规和理论研究工作。
6、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查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7、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
8、派出的监察机构根据授权,依法对有关机关、组织和单位、行政区域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提出监察建议;按照管理权限对涉嫌职务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进行调查、处置,并作出政务处分决定。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落实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找准定位、忠诚履职,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有力地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县政治生态明显改善。
1、严明纪律规矩,着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2件2人。对72个牵责单位进行检查考核;对考核为基本合格等次的2个县级部门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责令整改。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7个单位、25名党员干部,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1名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年内问责党委2个、党员干部15人(其中科级干部5人),责令被问责党员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讨,接受组织批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制定《洱源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及10项配套制度。
2、彰显政治功能,着力推进县委巡察监督。制定县委巡察工作5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巡察人才库管理办法等制度,分4轮完成对3个镇乡、15个县级部门的巡察,发现问题163个、问题线索89件;办结问题线索40件,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件8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件1人;督促被巡察单位完善制度109项。研究制定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大理州反馈意见整改措施53条,明确时限全面整改。
3、坚持落细落小,着力推进干部作风建设。紧盯春节、“三月街”、国庆、州庆等重要节点,开展专项督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7人,点名道姓通报5起典型问题。持续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扎实开展规范津补贴专项检查,110个单位清退各类违规资金905万元。严肃查处通报了一批典型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4、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推进正风反腐惩恶。省州媒体刊发反映洱源党风廉政建设稿件123篇,组织4批次74名拟提拔乡科级干部进行任前廉政知识考试,对县国土资源局党员干部开展系列警示教育活动。县检察院被命名为州级示范点,新命名县级示范点22个、撤销3个。将“四种形态”贯穿于监督执纪全过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置214人次。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137件,立案54件,结案58件。给予处分89人。挽回经济损失40.56万元。
5、聚焦重点环节,着力推进监督执纪工作。全县开展科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149人次、函询4人次、诫勉谈话17人次,县纪委常委约谈下级党委、纪委负责人36人次。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排查脱贫攻坚方面问题153件,移交处置线索35件、办结31件,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1人,问责7人(其中科级3人),约谈83人,诫勉谈话9人。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洱海保护治理监督检查128次,问责14人,党纪处分2件4人,约谈12人,诫勉谈话3人。认真办理省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环境问题,对涉及的3个单位7名党员干部进行责任追究。
6、严格管理监督,着力推进机关自身建设。一是全面完成派驻机构改革。严格落实加强县纪委派驻机构建设意见,统筹做好编制划转、职责调整、人员配备等各项工作,撤销5个派出纪检监察机构,实行综合派驻和单独派驻相结合的方式,共设立1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配备专职干部39人,实现对62个县级部门监督全覆盖,做到全面进驻、人员到位、工作有序。二是扎实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县纪委切实履行专职,加强沟通协调,全面落实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和转隶组建方案。探索制定内部管理、纪法衔接、监司衔接等制度规定,协调做好人员转隶、机构设置、资产划转、后勤保障等工作。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加强案件查办、线索移交等工作衔接,实现工作平稳有序过渡。三是从严从实强化队伍管理。以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抓手,加强干部日常监督,严防“灯下黑”。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洱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其他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洱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洱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756.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6.1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9.59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洱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853.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6.99万元,占总支出的73.48%;项目支出226.25万元,占总支出的26.5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洱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派出纪工委、县委巡察办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26.9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2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7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洱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派出纪工委、县委巡察办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6.2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洱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3.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45.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3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09.2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87.23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100.7万元以及其他资本性支出48.53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3.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8%。主要用于机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3.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缴费以及发放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洱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3.76万元,支出决算为33.7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36万元,占36.61%;公务接待费支出21.4万元,占63.3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3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3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履行职能职责,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以及政治巡察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1.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1.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履行职能职责,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洱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51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劳务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洱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680.4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50.72万元,固定资产427.97万元,(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2.31万元,(减)累计摊销0.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1.1万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21.1万元,工程采购支出0万元,服务采购支出0万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93001722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