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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洱源县炼铁乡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8-08-21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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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洱源县炼铁乡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大理州洱源县炼铁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理州洱源县炼铁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稳中求进,经济建设迈上新台阶。 2017年,全乡农村经济总收入达33157万元,同比增长10.6%,固定资产总投资完成6440.6万元,全乡财政总收入完成410.98万元。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9332元,同比增长11%。经济运行继续保持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

项目建设快速推进。总投资838万元的农村人饮工程、防洪工程和小流域治理项目等12件水利工程全面完工。总投资106万元的炼铁中心敬老院附属工程已全面完工,总投资130万元的2016年人饮项目顺利实施,总投资110万元的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扫尾工程已全面结束,完成农灌沟修复工程,总投资430万元的2016年千亿斤增粮项目已全部完成。投资68万元的翠屏松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已完成,总投资225万元的高罗溪省级示范村建设项目正在安装污水处理设施。总投资3200多万元的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基本完成;

2、全力以赴,脱贫攻坚取得新成效。三率一度稳定达标,扎实开展“找问题、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严实整改易地搬迁、资金项目、档案管理等6大方面的问题,组建11支动态管理工作队,层层签订政治生命责任状,切实开展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回头看”,精准锁定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全乡漏评、错评和错退率均控制在标准以内。“挂包帮、转走访”、“自强、诚信、感党恩”教育活动更加扎实,群众认可度不断提升;

扶贫机制不断完善。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认真落实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等一系列脱贫政策措施;

脱贫基础不断筑牢。总投资940万元的纸厂、牛桂丹易地搬迁项目全面完成;

义务教育实现基本均衡。全乡1所中学,11所完小和6个校点,占地面积、校舍面积、运动场地面积、绿化面积、功能室等底线指标对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验收标准,全部达标,师生工作、生活安全稳定,辖区内学校布局合理、功能齐备、各具特色,全乡实现了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目标。已于12月同全县一道顺利通过国务院教育督导组检查验收。

4、强化整治,人居环境得到新提升。生态建设工作切实加强,切实加强生态屏障建设,把护林防火当作头等大事,截止森林防火戒严期结束,全乡无较大森林火灾发生。大力开展乡村环境卫生专项治理工作,认真开展“三清洁”,加强对重要部位、卫生死角的集中整治,实施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积极推进生态文明示范村创建工作;

人居环境提升扎实有效。切实加强人居环境提升及环境整治监督工作,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两违”整治工作领导组,大力整治以炼铁街、振兴村为主的“两违”建筑,共拆除各类违章建筑、构筑物10900平方米;

河长制全面持续推行。建立乡、村、组三级河长体系,分段负责,设立乡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12人,设立村组河(段)长122人,基本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以“水清、河畅、岸绿、生态”为目标,有效遏制乱占乱建、乱排乱倒、乱挖乱采问题。

5、共建共享,民生改善取得新成效。漾濞“3·27”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接近尾声。全乡修复加固户730户,拆除重建户21户的修缮建房基本结束;

教育卫生事业不断发展。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相关政策;

文体广电事业繁荣进步。文化信息共享工程乡级站建设工作逐步得到完善,不断加大对农家书屋的建设和管理力度,切实解决了广大群众“借书难、看书难、没有书看”的问题为各村配齐音响设备,进一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

社会保障工作全面加强。截止12月底,共发放城镇低保金42.91万元,受益人数167人;发放农村低保398.14万元,受益人数3273人;发放五保金35.49万元,受益人数76人;发放临时救助29.69万元,受益人数517户、602人。20176月,按照州县关于农村低保动态管理工作要求,对我乡农村低保户进行全面核查,实行精准化识别、精准化认定和精准化管理,巩固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实现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做到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共开展就业技能培训8场次、950人次,输出农村劳动力1726人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大理州洱源县炼铁乡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大理州洱源县炼铁乡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8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理州洱源县炼铁乡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981.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81.4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理州洱源县炼铁乡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874.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7.53万元,占总支出的51.07%;项目支出917.31万元,占总支出的48.9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大理州洱源县炼铁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57.5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4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5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大理州洱源县炼铁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17.31万元。与上年增加598.5万元,主要是脱贫攻坚项目资金的大量投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理州洱源县炼铁乡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64.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3.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19%。主要用于人员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基层民兵排长补助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24.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主要用于乡级党建经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0.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3%。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及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8.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4%。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及人员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55.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7%。主要用于医保缴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0.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主要用于人员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9%。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和农村危房改造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761.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86%。主要用于人员及相关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31.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8%。主要用于人员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29.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03%。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理州洱源县炼铁乡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4.7万元,支出决算为20.58万元,完成预算的83.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59万元,完成预算的185.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99万元,完成预算的52.5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乡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0.29万元,下降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25万元,下降2.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4万元,下降0.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乡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59万元,占51.46%;公务接待费支出9.99万元,占48.5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5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5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开展公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9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9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公务接待所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理州洱源县炼铁乡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6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7.04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大理州洱源县炼铁乡部门资产总额3,219.7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904.97万元,固定资产314.79万元,(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减)累计摊销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5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0.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0.7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万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0万元,工程采购支出0万元,服务采购支出0万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部门主要的民生项目、重点支出项目以及涉及政府债务的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监督索引号53293003000601111

 

炼铁乡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2018082111013937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