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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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08-23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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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洱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洱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洱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是县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是管理全县民族宗教工作的行政机关。其主要职能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和国家的民族宗教工作法律、法规,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当好县委、县政府在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参谋助手。

局内设办公室、民族股和宗教股,2018年末全局共有在职职工8人,退休干部6人。

我局高度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云南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日常核算和支出管理,加强财务控制。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洱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在省州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统战、民族宗教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完成了上级安排的各项任务,开展了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创建了以郑家庄为样板的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有力地促进了全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对全县依法登记的35个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排查,按照“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遏制极端、打击犯罪”的原则、以宗教工作“五句话”为主线、全面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牢固树立“宗教工作无小事”的理念,不断加强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为全县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积极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洱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其中:行政单位1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洱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 1 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234.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2.29万元,占总收入的99.0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24万元,占总收入的0.95%。与2017年度决算总收入152.28万元对比,增加82.25万元,增长了5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2.28万元,增加80.01万元,增长了52.54%2018年度收入增加的原因是2018年工资升级升档、基本工资和艰边津贴调标部分、五险一金及公务员医疗补助变动部分增加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255.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78万元,占总支出的65.76%;项目支出87.36万元,占总支出的34.2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2017年度支出108.38万元对比,增加了146.76万元,增长135%2018年度支出增加的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7.7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9.4万元,增长了54.8%,主要原因为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41%,人均日常公用经费为1.13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7.3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7.36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加了项目支出。具体项目支出情况:1.牛街西坡村内美化亮化支出12万元;2.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费5.61万元;3. 炼铁牛桂丹墙体文化建设支出8万元;4. 乔后大集村内道路建设支出15万元;5. 春节走访慰问经费1.2万元;6. 白族学会补助1万元;7. 其他民族事务支出1万元;8. 世居少数民族特色示范村建设35万元;9. 民族舞蹈培训经费3万元;10. 宗教人士生活补助1万元;11. 宗教办学经费2.55万元;12.伊斯兰教协会工作经费2万元。用于开展民族宗教工作,促进了民族团结、宗教和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2.9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2%。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38万元对比,增加144.52万元,增长133%。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加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4.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95%。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18%。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统筹外部分工资发放和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9.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和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74万元,支出决算为2.96万元,完成预算的33.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5万元,完成预算的34.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1万元,完成预算的32.8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0.52万元,增长21.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52万元,增长50.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1万元,增长0.4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工作细化,公车出勤多,运行费用增加。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5万元,占52.41%;公务接待费支出1.41万元,占47.5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民族宗教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4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部门职能工作各级来函来人(产生的接待批次36次及人次341人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洱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08万元,与上年机关运行经费13.33万元对比,减少4.25万元,降低了31.88%,主要原因是认真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车辆运行费,其他交通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洱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资产总额444.4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9.17万元,固定资产305.28万元,(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0.0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元万,无形资产0.00万元,(减)累计摊销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5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减:累计摊销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

车辆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1

444.46

139.17

305.28

254.87

21.69

0.00

28.73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如下:2018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18年度对白族学会补助费用、宗教人士生活补助经费、伊斯兰教协会工作经费等进行了绩效自评,绩效自评结果均为优。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用:填列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填列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填列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公务用车购置:填列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监督索引号53293001730801111

洱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