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93001743001000
中国共产党洱源县委员会群众工作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洱源县委员会群众工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洱源县委员会群众工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共洱源县委群众工作局(信访局)属正科级行政单位,是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下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等工作的窗口部门。
1、加强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的职责,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使群众信访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
2、加强信访信息化建设和办信工作的职责,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渠道。
3、加强群众信访工作指导、协调、调研、直接调查和提出责任追究建议的工作职责。
4、强化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和处置突发事件及接待群众来访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洱源县委群众工作局(县信访局)设3个内设股
1、综合股
(1)负责县委群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联席会议办公室、县信访局日常工作。
(2)负责文秘、机要、会务、接待等工作。
(3)负责对县级政府职能工作部门和镇乡群众信访工作机构的群众信访工作进行指导协调。
(4)负责信访工作调查研究、工作交流。
(5)负责《群众信访信息专报》、《群众信访简报》、《群众信访事项督查通报》的编写及相关的宣传工作,协调各股室工作。
(6)负责全县信访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网络维护及相关工作。
(7)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办信接访股
(1)负责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向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信访事项、来信处理和来访接待工作并提出拟办意见。
(2)负责全县群众信访突出问题、群体性事件、社会热难点问题的排查、调处。
(3)负责县委、县政府综合楼集体访、群体访及非正常上访人员的接待、劝访工作。
(4)负责检查指导全县办信接访工作,及时报送重大紧急群众信访信息、定期分析汇总信访工作情况。
(5)承办、受理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对信访事项的落实进行督办和检查,审查和反馈督查事项的办理结果并提出建议。
(6)负责群众信访情况的汇总分析、通报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7)负责档案、综合统计等工作。
(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督察督办股
(1)负责网上信访事项(包括云南省网上信访系统信访件及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等)及“书记县长电子信箱”、“县长专邮”的登记、转送、交办和督查督办工作。
(2)负责县委、县政府领导接待日工作的协调安排;承办县委、县政府领导接待日信访事项的受理、交办、督查督办工作。
(3)承办上级和县级党委、政府领导及中央和省州县联席会议交办的信访事项,并提出拟办意见。
(4)督促检查全县各镇乡、各部门对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群众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和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对县级各部门和镇乡党委政府履行群众信访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5)负责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网上信访事项、党政领导接待日交办信访事项和县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办理情况定期综合分析和通报。
(6)围绕党委、政府领导关注的信访突出问题和热难点问题以及带有普遍性、倾向性、政策性的信访问题进行督查调研,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7)负责县内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事项的协调处理。
(8)负责综合分析群众信访情况,为领导机关提供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有建议的专题调研报告。
(9)负责指导全县信访工作、对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进行检查考评。
(10)对不履行群众工作职责的各镇乡和县级部门进行督查,直接调查或交办转办群众工作的重大问题,对违反群众工作纪律的党员、干部提出责任追究建议。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负责县委群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联席会议办公室、县信访局日常工作。
2、负责对县级政府职能工作部门和镇乡群众信访工作机构的群众信访工作进行指导协调。
3、负责信访工作调查研究、工作交流。
4、负责全县信访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网络维护及相关工作。
5、负责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向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信访事项、来信处理和来访接待工作并提出拟办意见。
6、负责全县群众信访突出问题、群体性事件、社会热难点问题的排查、调处。
7、负责县委、县政府综合楼集体访、群体访及非正常上访人员的接待、劝访工作。
8、负责检查指导全县办信接访工作,及时报送重大紧急群众信访信息、定期分析汇总信访工作情况。
9、承办、受理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对信访事项的落实进行督办和检查,审查和反馈督查事项的办理结果并提出建议。
10、负责群众信访情况的汇总分析、通报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11、负责网上信访事项(包括云南省网上信访系统信访件及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等)及“书记县长电子信箱”、“县长专邮”的登记、转送、交办和督查督办工作。
12、负责县委、县政府领导接待日工作的协调安排;承办县委、县政府领导接待日信访事项的受理、交办、督查督办工作。
13、承办上级和县级党委、政府领导及中央和省州县联席会议交办的信访事项,并提出拟办意见。
14、督促检查全县各镇乡、各部门对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群众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和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对县级各部门和镇乡党委政府履行群众信访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15、负责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网上信访事项、党政领导接待日交办信访事项和县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办理情况定期综合分析和通报。
16、围绕党委、政府领导关注的信访突出问题和热难点问题以及带有普遍性、倾向性、政策性的信访问题进行督查调研,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17、负责县内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事项的协调处理。
18、负责综合分析群众信访情况,为领导机关提供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有建议的专题调研报告。
19、负责指导全县信访工作、对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进行检查考评。
20、对不履行群众工作职责的各镇乡和县级部门进行督查,直接调查或交办转办群众工作的重大问题,对违反群众工作纪律的党员、干部提出责任追究建议。
(四)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我县信访总量与往年基本持平。全县9个镇乡和县级部门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216件(来信38件,网上信访件107件,来访1071批4223人),到期办结1129件,办结率96%。其中,县信访局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83件(来信20件, 网上信访件76件,来访287批154人),到期办结368件,办结率96%;办理省州县领导批示交办重要信访件16件,到期办结16件,办结率100%,县处级领导共参与接访11件,目前已解决11件,办结率100%,基本做到了“事事有交待,件件有结果”。2018年全国重大节日和敏感节点,我县无集体越级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无群体性事件发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洱源县委员会群众工作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洱源县委员会群众工作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洱源县委员会群众工作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62.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0.01万元,占总收入的98.5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33万元,占总收入的1.43%。与上年对比增加35.61万元,增加2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洱源县委员会群众工作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65.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34万元,占总支出的89.79%;项目支出16.86万元,占总支出的10.2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1.79万元,增长24%,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洱源县委员会群众工作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8.3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0.6万元,增长37.6%,主要原是人员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1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9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洱源县委员会群众工作局机关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化解特殊疑难信访救助支出13.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22万元,主要原因是特殊疑难信访救助经费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化解特殊疑难信访事项支出13.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洱源县委员会群众工作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2.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59%。与上年对比增加29.46万元,增长22.1%,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2.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34%。主要用于支付人员工资和津补贴。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5%。主要用于缴纳人员养老保险和工伤生育保险。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8.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1%。主要用于缴纳养老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洱源县委员会群众工作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63万元,支出决算为1.02万元,完成预算的18.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79万元,完成预算的59.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2万元,完成预算的5.2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接待费用和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43万元,下降-58.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31万元,下降-27.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3万元,下降-83.3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接待费用和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79万元,占77.93%;公务接待费支出0.22万元,占22.0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7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7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到省州开展劝返工作和到各镇乡指导信访工作、化解信访事项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2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 接待上级业务部门到工作人员到本单位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洱源县委员会群众工作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2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58万元,主要原因是差旅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耗材,电话费邮电费和差旅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洱源县委员会群众工作局部门资产总额45.6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45万元,固定资产30.23万元,(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0.0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元万,无形资产0.00万元,(减)累计摊销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9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0.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万元;其他应付款增加导致流动资产(银行存款)增加5.98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减:累计摊销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 |
车辆 |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合计 |
1 |
45.68 |
15.45 |
30.23 |
0.00 |
7.20 |
0.00 |
23.03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如下:2018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用:填列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填列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填列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公务用车购置:填列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监督索引号53293001743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