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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洱源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洱源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洱源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是县人民政府设立的主管全县扶贫开发的工作部门,主要职能是组织编制全县中长期及年度扶贫开发规划,组织实施相关扶贫开发工作;动态掌握全县贫困人口、贫困村组分布及变化情况,为各级党委政府制定相关扶贫政策措施提供基础数据;跟踪检查各级扶贫开发政策、方针落实情况等。通过努力,增加贫困群众收入,增强贫困地区发展能力。
2.机构人员情况。
洱源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属一级全额预算拨款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单位设有行政办公室、项目股、产业股、财务股。财务收支核算在财务股内,内设有会计一人,出纳一人。
2018年末,单位在职人员14人,其中公务员13人、工勤1人。退休人员1人。
3.机构人员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8年内,机构未发生变动情况。
洱源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编制人数8人(其中:行编制政7人、工勤编制1人)。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扶贫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加强领导,尽职尽责,强化管理,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我县顺利退出贫困县做出了积极贡献。
2015年8月中央发出脱贫攻坚令以来,洱源县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脱贫攻坚部署安排,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以昂扬的精神状态、扎实的工作作风,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坚定信心、顽强奋斗,一鼓作气、尽锐出战、精准发力,攻克坚中之坚、难中之难、贫中之贫,万众一心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决定性进展。
(一)树牢“四个意识”,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重要论述
洱源县始终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重要论述,扛起脱贫攻坚政治责任,把打好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按照“核心是精准、关键在落实、确保可持续”的要求,强化工作举措,举全县之力扎实稳步推进脱贫攻坚,坚决把各项决策部署抓紧抓实抓准抓到位,着力解决好全县农村基础设施、稳固住房、产业发展等方面短板,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推动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落细落小落实,做到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
(二)健全扶贫机制,筑牢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六重保障
一是压实责任,筑牢脱贫攻坚组织领导保障。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大扶贫格局,“五级书记抓扶贫”高位推动,成立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建扶贫开发工作指挥部,根据片区设立3个工作站,不断完善脱贫攻坚工作体系;由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负主责,亲力亲为抓扶贫;全县44名县处级领导、96个县级部门负责人、9个镇乡党委书记和镇乡长、90名驻村工作队队长分别向县委递交了脱贫攻坚《政治生命责任书》,全面、彻底压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强力推进筑牢了组织领导保障。
二是健全制度方案,筑牢脱贫攻坚制度机制保障。按照中央和省州统一部署,结合洱源县脱贫攻坚实际需要,及时出台《关于举全县之力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的意见》、《洱源县脱贫摘帽工作方案》等制度,确定“八项思路”;抓实“七大工程”:发展生产、易地搬迁、改善基础设施、发展教育、实施金融扶贫、生态补偿、社会保障兜底;突出“八个加强”: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指挥部职能发挥、加强镇乡主体责任、加强资金整合和管理、加强部门协作、加强队员管理、加强督促检查、加强考核问责。。
三是强化资金统筹,筑牢脱贫攻坚资金投入保障。洱源县通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募集社会捐助资金等方式,切实保障脱贫攻坚项目资金需求。截至2018年5月份,全县已累计投入37.6亿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95亿元,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6.87亿元,统筹整合其他财政资金7.38亿元,吸纳社会资本发展教育1.2亿元,贷款资金18亿元,接受捐款0.2亿元)。在资金安排使用上,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做到“多个渠道进水,一个龙头放水”,把资金集中到贫困镇乡、贫困村、贫困户基础设施、稳固住房、产业发展等最需要的事业上,有力推进全县脱贫攻坚进程。
四是统筹各方力量,筑牢脱贫攻坚人员力量保障。
洱源县实行县级领导挂镇乡包村组,中央、省、州、县各级干部联户机制,确保所有行政村、自然村都有县处级领导挂钩联系。由9名县级领导挂钩帮扶9个镇乡,担任镇乡第一书记,将各方力量集中到脱贫攻坚主战场。在“挂包帮”工作中,实行结对帮扶“532”制度(县级干部帮扶5户,科级干部帮扶3户,一般干部帮扶2户),中央、省、州、县2488名干部职工结对挂包7421户贫困户,106个部门包村,形成“百个部门包村,百名队员驻村,千名干部联户”的大扶贫工作格局。3年来,省级挂包帮单位协调引进项目22个、资金280万元,资助贫困学生223人,举办培训班86期,培训1676人次;州级挂包帮单位协调引进项目21个、资金311万元,资助贫困学生294人,举办培训班20期,培训1705人次。由“挂包帮”干部捐款,投入148.42万元,为7421户29390人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购买2016、2017年财产人身组合保险,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财产人身组合保险全覆盖。
五是着力感恩教育,筑牢脱贫攻坚群众基础保障。
洱源县始终把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注重提升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群众基础。持续深入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专题教育,组建脱贫攻坚工作宣讲团,深入基层开展脱贫攻坚专题培训188场27128人次、扶贫知识培训36场12932人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24场12388人次、“自强、诚信、感恩”宣讲682场次,不断教育群众树立自强不息、诚实守信、脱贫光荣的思想观念和感恩意识,有效提升了群众对脱贫攻坚工作的获得感和认可度,形成了全社会参与脱贫攻坚、支持脱贫攻坚的良好氛围。
六是强化监督执纪,筑牢脱贫攻坚纪律作风保障。
洱源县成立脱贫攻坚工作专项督查组及办公室,制定下发《洱源县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办法》、《洱源县脱贫攻坚工作督查办法》等文件。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实效导向,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目标,紧扣“三率一度”关键,按照“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成效不明显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的要求,深入开展“找问题、补短板、促攻坚”行动。易地搬迁方面,突出搬迁对象、面积、举债、选址、拆旧、复垦、复绿、入住等问题进行重点督查;精准识别方面,严查“两评议、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等程序;项目资金管理方面,围绕招投标、审计、验收、公示公告等重点环节督查;同时着力抓好数据档案资料整理、驻村队员在岗在位和责任落实等督查工作,以严格的纪律督查推动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截至2017年年底,共开展督查16轮3070次(其中定期督查1373次,不定期督查1697次),提出建议意见178条,发布督查通报17期,通报99个单位102人次,约谈82人,诫勉谈话5人,问责13人,测评出末位队员36名;给予党纪处分12人、政纪处分4人,其中党政纪双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1人。同时,加强对脱贫一线干部的关爱激励,注重在脱贫一线培养、考察、识别、选拔和使用干部。2015年8月—2017年12月共提拔和调整使用扶贫干部57名,其中,提拔31名(正科级干部16名,副科级干部15名),调整到重要岗位任职20名(正科级干部8名,副科级干部12名),在2016年镇乡党委换届中,从村(社区)优秀干部队伍中择优选拔了6名干部担任镇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
(三)下足“绣花功夫”,高位推动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到位
一是精准识别,做到对象精准不漏一人。坚持在“精准”二字上下功夫,切实解决好“扶持谁”的问题。
二是把脉问诊,做到措施精准到户到人。
我县坚持实施精准扶贫方略,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找到“贫根”,对症下药,靶向治疗。结合贫困区域和贫困户实际,针对贫困对象致贫原因,因村因户因人制定帮扶措施,在产业发展、住房建设、教育扶贫、医疗救助等方面给予针对性有效帮扶,做到每户贫困户都享受2项以上政策措施帮扶,实现项目和政策资金到户100%全覆盖,让扶贫政策惠及所有贫困群众。通过精准帮扶措施,有效解决了贫困群众“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完善了到村到户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加快了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整体脱贫。
三是力量下沉,做到派人精准驻村到户。
采取“抽强人、强抽人”的方式,2015年选派40支驻村扶贫工作队411名扶贫队员,做到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数超过50户的23个行政村和17个贫困村驻村扶贫工作队全覆盖。随着脱贫攻坚工作的不断深入,2017年全县驻村工作队从40支增加到90支,驻村队员从411名增加至489名,做到所有行政村都有驻村工作队,平均每支工作队有5名以上队员,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长90个村全覆盖(2017年6月至12月,为扎实做好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全县又增派了512名工作队员,调整充实到90支驻村扶贫工作队中),实现因村派人全面、精准、精干。驻村队员吃住在村、工作在村,真抓实干、埋头苦干,把扶贫地当家乡、把贫困户当亲人、把扶贫事当家事,始终扎根在基层、奋战在一线,用情帮带、用心帮扶、真帮真扶,用心用情用力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推动全县扶贫事业蓬勃发展。同时,也在实战中培养锤炼了干部,打造了一支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素质过硬、敢打硬仗的脱贫攻坚干部队伍。
四是实事求是,做到脱贫精准经得起检验。
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强化党委政府脱贫攻坚主责,同时充分发挥统战、共青团、妇联、工会等部门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脱贫攻坚,认真实施沪滇扶贫协作、上海交大定点帮扶洱源等项目,扶贫事业稳步发展,成效显著。2014年以来,全县7421户29390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已脱贫6233户26147人,其中2014年脱贫889户3879人,2015年脱贫2216户9698人,2016年脱贫1904户8013人,2017年脱贫1226户4565人。截至2017年底,全县剩余未脱贫人口1188户3243人,贫困发生率下降至1.28%。在贫困退出过程中,严格执行贫困村退出标准,贫困户脱贫公开评议、双签认定等程序,工作和成效得到群众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
二、脱贫攻坚进展和成效
洱源县紧紧围绕县乡村脱贫退出各项指标和户脱贫“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对标对表,精准实施产业扶贫、易地搬迁、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教育、医疗卫生、金融扶贫、生态补偿、社会保障兜底等工程,全县脱贫攻坚呈现出“精准、实在、全面、用心”的特点,脱贫攻坚成效显著。
(一)抓产业促就业,不断增加群众稳定收入。树牢“扶产业才是扶根本”的理念,深入实施特色产业提升工程,抓实产业就业工作,增强贫困户“造血功能”,促进农户可持续增收。投入12.86亿元,推广“党支部+贫困户+合作社”、“党支部+贫困户+龙头企业”、“互助社+贫困户+龙头企业”、“互联网+农户”、订单帮扶、劳务输出等模式推动产业发展,把扶贫困户、扶组织、扶龙头企业有机结合,因村因户施策,加快扶贫产业发展,带动贫困户稳定脱贫。其中投入7.28亿元(其中贷款6.12亿元,财政资金1.16亿元)为7421户贫困户发展特色种植养殖业提供资金及金融信贷支持;投入1711.17万元组建扶贫互助社111个,覆盖4517户(其中贫困户1998户);实施量化入股试点项目17个,覆盖728户贫困户;为18家农业龙头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提供信贷资金支持;为参与村企共建的9家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建成了“1+9+90”电商服务平台;实施专项产业扶贫项目18个,依托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订单农业、入股分红、转移就业等多种形式带动7421户贫困户稳定增收。实施就业扶贫行动,推动就业意愿、就业技能与就业岗位精准对接,截至2017年12月,全县累计完成劳动力转移就业7.5万人次,其中建档立卡8671人次。
(二)抓住房提质量,实现群众住房安全稳固和遮风避雨。以改善人居环境、提升住房质量为靶向,围绕住房“安全稳固、遮风避雨”的目标,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缺什么帮什么”的要求,投入5.3亿元采取易地扶贫搬迁、县级筹资稳固住房建设、政府兜底建房、农危改、地震恢复重建、农村人居环境住房提升6种模式,实施稳固住房建设30466户,其中易地扶贫搬迁720户(建档立卡户320户,同步搬迁400户)、县级筹资稳固住房建设1735户、政府兜底建新房407户、“5·18”和“3·27”地震恢复重建2695户、2016年农危改和2017年“4类对象”农危改5698户、农村人居环境住房提升19211户。同时,统筹各项扶贫和保障措施,加强建房户后续产业和转移就业工作,确保不因建房致贫、返贫。
(三)抓基础建设施,乡村面貌发生巨大变化。累计投入9.69亿元,以整乡整村推进、脱贫攻坚道路硬化、“直过民族”整村推进、沪滇扶贫协作等项目为平台,全面加强贫困镇乡、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发展后劲。完成全县90个行政村642公里通村道路硬化,实施村组道路拓宽421.7公里,新建桥梁12座;实施人畜饮水巩固提升88件、脱贫水窖2046口;建成10KV线路46.39公里、低压线68公里、配变41台、电能表853只。累计建成活动室及场所90个,安装太阳能路灯3571盏,推广太阳能热水器1195套、节能灶4329套,新建公厕46座、户厕381座,改造厩房122间。贫困镇乡、贫困村基础设施显著改善,乡村面貌焕然一新,贫困地区发展内生动力不断增强。
(四)抓教育谋长远,切实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把教育扶贫作为长期扶贫工程来抓,共投入8.85亿元,一方面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投入6.1亿元,新征学校用地512.48亩,新建校舍11.54万平方米、运动场地10.44万平方米,购置图书49.3万册和计算机等器材设备6000多台(套)。短短1年多的时间,实现了全县100所义务教育学校和40个教学点办学条件达到基本均衡。2016年8月通过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对洱源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督导评估,2017年12月通过国家评估验收,2018年2月被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认定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另一方面严格落实教育帮扶政策。强化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联保联控责任,实施贫困学生台账化精准控辍。累计投入2.75亿元,以“决不让一个孩子因贫辍学,决不让一个家庭因学返贫”为目标,将教育惠民政策落实和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深度融合,构建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等各学段全覆盖的贫困户学生资助体系,做到精准资助、应助尽助。及时发放贫困学前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制学生、贫困户在读高中生、高职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建档立卡大学新生、东西协作计划到江苏就读学生、“两后生”、雨露计划等各种补助;足额兑现家庭经济困难学前儿童、高中生等国家助学金;资助低保户、孤儿、因重大意外事故等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通过教育帮扶政策落实,有效解决了因贫辍学、因学返贫问题,切实阻断了贫困代际传递。
(五)抓医疗卫生,健康扶贫政策全面落实。洱源县高度重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工作,投入健康扶贫资金4363.56万元,按照《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要求,实现全县29390人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100%;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看得起病”、“方便看病”、“看得好病”;出台《洱源县建档立卡人口以外困难群体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明确因病导致基本生活困难家庭救助措施》等政策,对“卡外”低保人员和特困供养(农村五保、城镇“三无”人员和孤儿)、患22种重特大疾病、患癫痫等21种慢性病、患恶性肿瘤等15种特殊病等人员进行救助,切实减轻重特大病人住院治疗负担,有效预防了卡外户因病致贫。
(六)拓渠道抓信贷,金融助力脱贫显成效。洱源县累计筹集各类金融资金18亿元(其中扶持产业发展11.04亿元,住房建设2.04亿元,教育扶贫3.32亿元,基础设施建设1.6亿元),聚焦贫困村和贫困户,支持贫困群众因地因人制宜发展生产经营。按照省州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实施了一批浦发行扶贫基金项目,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把金融资源配置到脱贫攻坚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强对小微企业和偏远地区的金融服务,通过创业就业、吸收入股等方式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增收。同时,进一步改善服务方式和手段,找准定位、创新机制、精准施策,为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致富提供有力金融支撑,有效弥补脱贫攻坚财政资金投入不足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累计发放的11.04亿元信贷产业扶贫贷款中,发放到户小额信贷资金6.12亿元,513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受益;与18家农业龙头企业长期合作,发放企业项目贷款4.92亿元,带动和促进492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
(七)抓生态促脱贫,两线攻坚实现“双赢”。洱源县始终立足实际,把脱贫攻坚和洱海保护治理工作结合起来,加大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坚持“两线”作战,实现生态保护和脱贫攻坚“双赢”。2015年以来兑付公益林补偿资金共4019.17万元、农业草原生态保护奖补532.25万元、退耕还林资金750万元。整乡整村推进项目外林业部门还完成太阳能热水器补助563座56.3万元、农村能源省柴节煤炉灶446眼13.38万元、木本油料提质增效1.8万亩2235户180万元、低效林改造面积0.8万亩78.8万元。建设生态湿地、生态隔离带,流转土地23229.19亩,每年为群众增加租金收入4700多万元。推进生态保护扶贫行动,开发多种形式的公益性岗位,从贫困户中吸纳天保员、护林员、保洁员、河道管理员、管水员、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员等906人,每年为贫困群众增加700多万元工资性收入。
(八)抓社会保障,兜底不落一人。我县结合“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的要求,投入4220.78万元,一是加强低保户与贫困户、低保线与贫困线的有效衔接。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户按程序纳入低保,实行兜底保障。实现在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1188户3243人中,农村低保户有927户2657人,“两户”重合率81.9%;二是推进精准施保。认真落实“A类低保一年一动态、B类低保半年一动态、C类低保一季一动态”要求,常态化对农村低保对象进行排查复核,做到该进的进,该出的出,不丢一户、不落一人,杜绝人情保、关系保、漏保、错保,确保应退尽退,应保尽保。三是建立健全特困人员供养制度。采取集中供养与分散供养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集中供养标准710元/人·月,分散供养标准515元/人·月),满足不同类型特困人员实际需求。四是常态化开展临时救助、孤儿保障和残疾人工作。不断加大临时救助资金、孤儿保障生活费和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投入力度。五是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积极筹划设立慈善基金会,开展慈善募捐活动,募集资金辅助开展大病救助、儿童关爱、残疾人帮扶等工作,让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兜得更加牢靠。
洱源县通过自检自查,贫困县退出5项指标均达到标准要求,并向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申请初审。州初审:2017年11月14日至12月15日,大理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聘请第三方团队对洱源县开展了第三方评估工作,并于12月14日至17日派出初审考核组对洱源县脱贫攻坚各项指标进行初验审核,认为各项指标均达到了脱贫摘帽标准。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于2017年12月29日—2018年1月4日在大理日报、大理州门户网站将洱源县列为拟退出贫困县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反对意见。省复核:2018年1月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委托云南财经大学评估团队对洱源县进行了摸底评估,各项指标都达到了摘帽的目标要求。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于2018年2月23日—27日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和省级媒体进行公开公示,无异议。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洱源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洱源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编制人数7人(其中:行编制政6人、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2018年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 1 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713.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09.25万元,占总收入的99.7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19万元,占总收入的0.24%。比上年决算数607.39万元增加1106.05万元,增长64.55%,主要原因是钢性支出增加和项目资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146.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7.57万元,占总支出的23.34%;项目支出879.07万元,占总支出的76.6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比上年决算数589.19万元增加557.45万元,增长48.62%,主要原因是钢性支出增加和项目资金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7.5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205.53万元增加62.04万元,增长23.19%,增加的主要原因钢性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9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06%。人均支出17.83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79.07万元。比上年决算支出383.67万元增加495.4万元,增长56.3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具体项目支出情况为: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二级项目名称) |
金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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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6011 |
洱财农〔2017〕170号 2017年彩票公益金扶贫专项资金补助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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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0599 |
洱财农〔2015〕100号 建档立卡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培训费 |
0.6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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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0504 |
洱财建〔2017〕159号 2016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中央基建投资 |
207.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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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0504 -3999901 |
洱财农〔2018〕6号下达第一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整改经费 |
3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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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0504 -3999901 |
洱财农〔2018〕14号下达第二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整改经费 |
1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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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0401 |
洱财农〔2018〕49号 2018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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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0504 - 509 |
洱财农〔2018〕150号下达上浦东新区地震捐款 |
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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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0599 - 502 |
洱财农〔2018〕91号下达2018年扶贫工作经费 |
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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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05 - 513 |
洱财农〔2018〕98号2018年贫困县副总队长工作经费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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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0507 |
洱财农〔2018〕59号2018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建房贷款贴息资金 |
28.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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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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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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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2.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27%。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比上年减少,其中:项目前期经费比去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5.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2%,主要用于脱贫攻坚迎国检农村环境整治;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041.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34%。主要用于扶贫开发等方面的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3万元,支出决算为1.22万元,完成预算的91.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2万元,完成预算的91.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出国(境)费未使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大幅降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2.60万元,下降67.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23万元,下降50.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7万元,下降100.00%。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控制和规范公务用车维修费及燃油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三公”经费管理,规范公务接待。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2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本单位因公出行、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洱源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8万元,较上年7.08万元增加1.1万元,增长0.15%。主要原因是,电费、电话费、工会缴费等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06万元、印刷费0.15万元、水费0.19万元、电费1.04万元、邮电费2.03万元、差旅费0.18万元、工会经费2.20万元、福利费0.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6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洱源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922.3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79.15万元,固定资产43.16万元,(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0.0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元万,无形资产0.00万元,(减)累计摊销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减:累计摊销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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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 |
车辆 |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合计 |
1 |
922.31 |
879.15 |
43.16 |
0.00 |
24.98 |
0.00 |
18.18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
无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主要的民生项目、重点支出项目建立了绩效自评组织机构,按时提交自评报告,自评工作程序符合云财预【2016】98号文件要求,并针对绩效自评结果开展绩效追踪检查及整改工作,项目绩效评价优。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用:填列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填列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填列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公务用车购置:填列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监督索引号53293001132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