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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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08-23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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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洱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洱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组织起草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2.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洱源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镇乡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指导协调和监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3.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由县管理的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4.承担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5.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6.负责组织实施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7.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洱源县人民政府的授权,牵头组织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协助调查处理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故。

8.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9.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情况。

10.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以及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以外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11.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工作,在职责范围内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

12.负责组织拟定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培训研究的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对外交流与合作。

13.承担洱源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洱源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和洱源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14.承办洱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全县发生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1起,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工矿商贸安全生产事故1起,死亡2人,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农业机械、特种设备、水上交通、消防火灾方面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1.进一步压实安全监管责任。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高于一切、重于一切、先于一切”的位置,坚持“无事当有事,隐患当事故”的安全监管理念。一是安全生产工作得到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县委、县政府、县安委会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先后7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经常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省州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批示指示精神以及全国、省、州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文件精神,常态化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逢会必强调安全生产。二是强化安全生产督导督查,对各乡镇和有关责任单位开展专项督查,督促各单位、各部门形成工作合力,以零容忍的态度,狠抓问题整改落实。县安委会办公室共督查交通、交警、国土、林业、教育、卫计、民政、农业、住建、市督等十个部门和九个镇乡人民政府。重点检查部门和镇乡是否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并开展了“1+7”专项整治行动并认真组织做好安全生产“十查十看”督查检查工作。三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我局共查出问题企业231家次,查出一般隐患413条,督促企业已全面整改,并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强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保障安全生产投入,加强教育培训,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依法办理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险。落实乡镇管理责任。四是强化乡镇党政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健全安全监管机构,配强工作人员,保障工作经费。

  2.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保障。一是强化安全生产保障。争取到中央财政安全生产专项经费100万元用于洱源县诚鸿光钛矿尾矿库隐患整改,县公车平台安排了1辆执法车辆专门用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二是强化教育培训。为进一步提高监管干部的安全意识和履职能力,组织我县安监干部到省安监局参加非煤矿山、工贸行业、统计等业务培训班,共培训县安监干部14人次。三是以“互联网+安全监管规范标准”为支撑,企业自查自报为基础,部门专项检查、专家明查暗访和政府综合督查为匹配,实行监管对象目录化管理、一企一标准对标检查、隐患和问题清单化管理、隐患整改责任化落实、企业自查情况月度申报五项制度为重点的“1+3+5”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对全县58户重点监管对象实施常态化、规范化、动态化监管。四是强化责任目标考核。逐级签订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暗访暗查力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3.全面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深入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一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启动活动。县安委会于6月1日在洱源县电视台播出公益广告和“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并通过手机向全县用户发送安全生产短信。各镇乡、县安委会各有关单位进行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拉开“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序幕。二是开展了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7日,县安委会办公室组织 11个县级监管部门50余人,利用县城街天举办“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宣传活动,各镇乡、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企业利用辖区内街天组织镇乡级机关宣传,现场展示着各类安全生产知识、图片和近年来全国重特大事故案例宣传牌200余块,设咨询台30余处,悬挂宣传标语横幅80余条,解答过往群众5000多人次的咨询,发放宣传资料15500多份,手提袋1000多个,扇子1000多把,围裙1000多张;展示安全生产宣传牌,宣传条(横)幅1000多条,形成了浓烈的宣传氛围。据统计全县“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册近2万份(册)。三是开展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为切实推动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活动,县安委会办公室开展“七进”活动。县安委会于6月14日至16日,20日至23日分6期组织对县境内60多家重点企业的负责人、安全管理员,机关、村委会、社区、群众代表共320多人开展了企业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安全生产管理、职业危害、职业病防范等知识。四是开展了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6月20日至22日,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公安交警大队、巡警大队、消防大队、县安监局、县广电局、洱源报社、运政所、洱源县汽车运输公司、大交集团洱源分公司等单位配合,对全县客运车驾驶员500多人分三天三批开展了安全生产、酒驾、防恐、毒驾警示教育,全体客运车驾驶员宣誓:在驾驶过程中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不接打手机、不关闭动态监控系统,确保乘客生命安全,进一步提升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确保安全行驶。五是开展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活动。洱源县汽车运输公司开展了客运车火灾和乘客受伤应急演练;大交集团洱源分公司开展了防恐应急演练;大理管理处开展大丽高速公路下山口隧道火灾应急演练;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乔后盐矿开展防汛和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演练;新希望邓川蝶泉乳业开展了液氨泄漏应急演练;中石油、中石化加油站开展了加油站综合应急演练;三库联通工程项目指挥部开展了隧道坍塌及交通运输事故应急演练,西湖旅游公司开展了水上事故应急演练。县消防大队举办了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及技能演练现场会,消防救援人员进行了现场技能演练,讲解了与火灾有关的生活常识及预防技巧,示范了徒手救人、消防器材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指导干部职工群众现场进行了灭火。通过讲座和技能演练,提高了安全管理意识。各镇乡、县级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结合自己的实际,积极开展了防火、防盗、防恐、防泄漏、防触电、防挤压、防洪、防泥石流、防机械损伤等应急演练,通过培训和演练,提高了广大干部和企业员工应急处置急能力。

4.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一是非煤矿山行业围绕我县拟达标保留的26座非煤矿山的现状。强力推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突出“生态”,切实做好矿山环境治理。建立矿山企业诚信机制,执行矿山退出制度。进一步全面落实非煤矿山企业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的运用。在矿山停产整顿2年多来,加大对非煤矿山的日常巡查,和企业主加强沟通联系,做好业主思想工作,维护好非煤矿山的稳定,同时推行正常生产非煤矿山企业在线检测监控系统的应用。                

二是狠抓烟花爆竹检查,由安监部门牵头,公安、工商、交通运输等部门配合,对一百多户烟花爆竹零售企业和烟花爆竹批发公司(洱源县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联合检查,县安监等部门将对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进行持续打击,确保全县烟花爆竹储存、运输、燃放安全。同时,今年涉及全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换证,对全县139户需客户进行了认真排查分析,对21户未达到安全生产要求的经营户进行了退出,对118许可户进行了安全知识培训和考试,对考试达到要求的经营户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程序进行换证。

三是狠抓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检查:按照危险化学品三年行动计划和省政府“1+7”危化品专项整治方案,由安监部门牵头,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配合,对中石化城区加油站、中石油汇发加油站等17个加油站和2个冷库及进行检查,重点查处危险化学品经营、使用、储存等环节的违法行为,解决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和“三违”等问题,严肃查处经营企业超范围经营行为。同时,对全县一百对家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和企业进行了网上登记注册,目前已登记在册的有78家,登记注册工作的有序开展。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对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设备和运送管道进行安全检查,强化了储存、运输环节的安全监管,控制住了因恶劣天气、路况变化等原因造成运输过程中的翻车、泄漏和爆炸等事故的发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洱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洱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00.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7.92万元,占总收入的98.6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68万元,占总收入的1.34%。与上年对比减少42.36万元,下降17.43%,主要原因是:应急救援资金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16.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60万元,占总支出的83.57%;项目支出35.50万元,占总支出的16.4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71.65万元,上升49.60%,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人员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0.6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2.64万元,增加41.14%。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本工资增加,社保缴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7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23%。年人均基本支出14.75万元,年人均人员经费支出17.67万元,年人均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9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5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01万元,增加115.28%,主要原因是:用于尾矿库安全隐患治理专项资金增加。邓川中和钛矿尾矿库头等库治理项目2018年州安监局组织专家完成了验收,我局按时拨付资金25万元。2018年安全生产大检查项目根据《洱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全县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支出10.5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3.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76%。与上年对比增加68.97万元,增加47.75%,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比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7.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89%。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管支出,其中:基本工资29.43万元、津贴补贴98.70万元、奖金0.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2.57万元、住房公积金8.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42万元,办公费8.45万元、邮电费0.08万元、差旅费5.91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工会经费1.2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2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0.48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0%。主要用于退休人员0.42万元、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13.24万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9.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7%。主要用于行政医疗保险6.51万元、医疗补助支出2.82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190.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23%。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管相关业务。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10万元,支出决算为3.75万元,完成预算的61.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28万元,完成预算的99.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7万元,完成预算的38.6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和规范公务用车维修费及燃油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三公”经费管理,规范公务接待。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0.00万元,下降-0.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和规范公务用车维修费及燃油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三公”经费管理,规范公务接待。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8万元,占60.85%;公务接待费支出1.47万元,占39.1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2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各镇乡安全检查、省、州出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因工作需要接待省、州、其他部门督查、检查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所产生的接待费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洱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4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67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后工资、津贴补贴及社会保障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洱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186.8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2.98万元,固定资产53.87万元,(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0.0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元万,无形资产0.00万元,(减)累计摊销0.00万元,其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0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4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减:累计摊销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

车辆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1

186.85

132.98

53.87

0.00

39.04

0.00

14.83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如下:无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18年度邓川中和钛矿头等库治理项目州安监局组织专家完成了验收,我局按时拨付资金。并对2018年度邓川中和钛矿头等库治理项目和安全生产大检查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完成了绩效目标,评价结果为优。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用:填列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填列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填列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公务用车购置:填列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监督索引号53293001234201111

附件:洱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表2019082302210351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