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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国家建设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责任。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人民防空的相关政策、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级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贯彻落实房屋交易政策,承担住房制度改革、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3、负责建设行业科研、科技推广应用,行业地方标准的制定、审定、颁布和组织实施。
4、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城乡规划管理、发展战略研究和规划、测绘的监督管理。
5、负责制定全县规划建设行业的科技发展、技术政策和管理措施,并贯彻落实。
6、负责规划建设及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参与经费的管理。
7、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规范城镇和乡村建设的责任。
8、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
9、承担数字城市、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工作。
10、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抗震设防等监管责任。
11、统筹全县城乡区域内专项规划(含重大项目选址)的编制、实施。
12、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全县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规划、列级、审查、报批工作。
13、依法查处违反人民防空、违反城乡规划编制、建设的违法行为。
14、组织人民防空、城市防洪等战时防空袭抢险救灾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有关工作。
15、组织开展城乡规划建设、人民防空等宣传教育工作。
16、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种植管护及公园建设和管理工作。
17、负责县城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营、管理,负责县城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等基础设施的维护、改造和管理工作。
18、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9、行政审批事项
(1)市政公用运营企业经营许可。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燃气换瓶点、气化站经营许可证。
(4)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6)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7)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审验。
(8)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批准书核发。
(9)施工企业准入登记。
(10)州级权限内房屋建设工程及市政工程的初步设计审批。
(11)工程建设项目报建。
(1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13)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
(14)建设工程招标备案。
(15)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16)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加强规划管理机构,2017年在县住建局设县规划局(正科级),设立了规划编制与信息中心,目前正在积极配备队伍力量。二是精心开展规划编制。高标准编制了一批专项规划,其中《洱源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洱源县城市综合管廊专项规划(2016-2030)》《洱源县城区停车场(2016-2030)》《洱源县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已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开展《洱源县城部分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已通过专家审查。三是扎实推进“多规合一”工作。完成“多规合一”规划大纲并通过州县两级联合审查,正在加紧完善规划成果,同时,完成了洱源县城1:500地形图测绘提升完善工作加强规划指导。四是加强对镇乡规划编制的指导,不断完善镇乡规划,完成了乔后、炼铁、右所(新一轮修编)的集镇总规编制,并按程序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完成了西山、邓川(新一轮修编)、凤羽集(新一轮修编)集镇总规编制,现正按程序报县人民政府审批;三营、牛街正计划开展新一轮总规编制。五是深入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开展洱源县洱海流域六镇乡坝区自然村规划的修编,现已完成21个试点村初步成果及100个自然村(含21个试点村)的地形图测绘,其余自然村规划修编工作结合“洱海流域空间规划、大理州城镇体系规划”等内容正在编制完善,同时加强村庄土地规划建设网格化管理,现已在洱海流域六镇乡配备了90名村庄规划建设专管员。六是执行规划审查审批程序。2018年来,洱源县规委会共组织召开了5次县规委会会议,审查了34个项目;“一书两证”按程序办理,截至目前已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0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0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2份。
2.提升建筑、住房业务管理与服务。一是严格建筑业、建筑市场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审批管理,累计发放施工许可证16份,建筑面积76121.83M2、市政道路1290米,投资25879.01万元;累计办理建设项目报建33项,投资17691.18万元,建筑面积9676.6M2、市政道路3528米;完成施工合同备案审查43份;累计完成建设工程招投标备案审查43项,工程控制价194577092.7元,工程中标价1911771117.9元,资金节约率1.44%,节约投资2805974.77元。其中:公开招标29项,邀请招标14项。二是加强建筑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2018年,新注册工程37个单位工程(建筑工程26个,市政工程11个),竣工验收96个单位工程,累计受监在建项目151个单位工程(含历年工程);全年共组织季度质量安全执法检查6次,下发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156份,停工通知书9份、建设行政责令整改通知书12份。2018年来,我县建筑业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三是加强人民防空管理。2018年1月1日至今审批人防易地建设项目8个,面积12823.94平方米,收取易地建设费88173.82元,做到应收尽收;审批2个防空地下室项目,金颐.兰亭人防配建工程面积7683.11平方米,书香门第人防配建工程面积6873.48平方米;《洱源县城市防空袭方案》于2018年3月21日经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武装部批准实施;2018年9月18日组织洱源一中和玉湖初级中学进行防空袭演练。四是规范房地产业管理。目前我县房地产开发企业共有19家(今年新入驻有9家),其中大理华天置业有限公司“天森凤凰城”项目(二期)、大理金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洱源分公司“金颐香榭”项目(二期)、洱源县三营镇勋庄东方商业集贸中心一期等正在有序建设;2018年一月至今完成商品房备案登记1100套,公租房审核和入户调查产权登记149户,二手房交易档案查询320宗,住房查询1000宗,发放新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4个,危房鉴定4份。五是加强环境卫生管理。2017年,对洱源县城环境卫生、园林绿化进行了市场化运营工作,到目前,县城规划区清扫保洁街道道路20多条,清扫保洁总面积725537.49平方米,每天清运垃圾约34吨;2018年1月至今洱源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共处理垃圾31928.73吨,渗滤液1702.4立方米,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3.促进住房保障民生工程。一是继续实施保障性住房建设。继续推进2015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县城规划区内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已完成前期工作,目前已开工建设,其中:洱源县金色小区302套公共租赁住房已完成前期工作,正在进行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采取以购代建方式购买金颐•香榭商品房566套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已签订购买协议,其中256套已完成主体建设待交付使用,其它正在进行主体工程施工;洱源县第二中学公共租赁住房项目(72套)、洱源县职业中学公共租赁住房项目(72套)、洱源县西山乡胜利小学保障性住房项目(20套)已完成主体建设并投入使用。二是继续实施2016年城市棚户区改造。2016年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任务数为2000户,投资3.94亿元,目前已完成投资 2.36亿元,基本建成2030户,加快推进16个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度。三是全面开展2017年城镇棚户区改造。2017年棚改任务为1164户,截至目前,已完成项目前期三调工作,编制了《洱源县2017年棚户区改造专项规划》和《洱源县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签订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框架协议1164户,并推进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四是加快推进2018年棚改工作。截至目前,已开工1255户,开工率为100%;基本建成365户。
4.切实加强自然和文化资源保护。一是截至目前,2015年和2016年实施的11个省级示范村中,开工11个,竣工5个,其他6个示范村正在建设中;2017年的3个示范村正在前期工作,同时,抓好7个传统村落保护开发和建设工作,目前已竣工1个村。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了“3.27”地震民房恢复重建县级验收工作。二是积极配合省州开展历史建筑调整等工作,开展历史建筑挂牌保护和网上信息录入等工作,切实做好风景名胜区管理,加强对大理州风景名胜区茈碧湖片区、苍洱片区景区管理,认真审查采矿权、探矿权办理手续。
5.聚焦4类重点对象助力脱贫攻坚。一是扎实推进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切实抓好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扫尾工作,共帮助1561户贫困群众解决了最基本的安全住房问题,为进一步巩固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成效,提升居住环境质量,实施了人居环境提升工作,重点在于解决群众户厕、住宅立面改善及周边环境提升工作,同时,开展了脱贫攻坚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县级验收工作、全县农村民居质量安全认定工作等,完成非4类重点对象省级申报工作。二是深入开展“挂包帮、转走访”活动。按照“领导挂点,单位包村、干部帮户”工作要求,及按照“转作风,走基层,遍访贫困村贫困户”活动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多次深入走访贫困村贫困户,对帮扶户的基本情况、致贫原因等进行了解、熟悉,帮助解决困难,加大政策的宣传,重点开展思想帮扶工作以及“感党恩”活动。截至目前,住建系统到挂钩点共1211人次(大同1011人次,龙门200人次)。
6.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一是加快县城市政道路路网建设。逐步形成了“四横三纵”的主干路交通路网,县城主次干道达20多条,目前,正在积极进行茈碧湖南岸景观道路工程、文碧路南延长线、纬二路、洱源县城九台片区道路雨污管网改造及路面恢复工程、温泉六路等项目扫尾工作,加快推进纬五路西段市政道路、纬四路、纬二路连接线(文碧路北段)等工程建设,并实施了小型市政工程,不断改善县城基础设施条件。二是加强城镇“一水两污”建设;总投资6057万元的洱源县第二自来水厂供水工程,于2017年2月17日开工建设,目前正有序建设中;总投资1836万元的洱源县洱海流域集镇生活垃圾收运设施项目,已完成前期相关手续,拟于年内完成建设;总投资估算为 1509.77 万元的洱源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项目,已完成公开招标工作。同时,加强市政雨污管网建设及改造,积极开展县城雨污管网清淤排查、防汛排涝、对经营场所及企业和各公共场所污水排放指导。三是加强污水处理管理。洱源县城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要求,2018年至今处理污水143万吨,日均处理污水3920吨;进水COD平均浓度88.12mg/l,NH3-N平均浓度13.96mg/l;出水COD平均浓度16.45mg/l,NH3-N平均浓度0.51 mg/l;洱源县邓川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类标准要求,2018年至今处理污水35.67万吨,日均处理污水970吨。
7.城乡人居环境得到进一步提升。2018年,结合洱海保护治理,紧紧围绕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和“七改三清”19项重点任务,抓实村庄规划修改、村庄网格化管理、抓“两违”整治等工作,进一步巩固省级园林县城创建成果及文明县城创建成果,稳步推动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工作。截至当前,建成区内各类绿地面积达183.44 公顷,建成公园绿地47.41万平方米,人均公园绿地13.24平方米,绿地率33.47%,绿化覆盖率38.49%,人居环境进一步提升、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为建设生态宜居幸福洱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
2.洱源县园林绿化管理局
3.洱源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4.洱源县环境卫生管理站
5. 洱源县房地产管理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4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公务用车编制1辆,实有公务用车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6,893.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880.44万元,占总收入的99.9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3.32万元,占总收入的0.04%。与上年对比增加21816.31万元,同比增加59%,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工资调整及上级拨入的项目资金(如棚户区改造中央下达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较2017年有明显提高。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6,722.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1.15万元,占总支出的6.53%;项目支出15,631.05万元,占总支出的93.4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579.21万元,同比减少3.5%,主要原因是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周期较长,资金拨入必须严格按《施工合同》进行拨付,导致项目资金支付较2017年有所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91.1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96.47万元,同比增加36%,主要原因是住建局下属房管所纳入财政供养,人员工资进行调资,导致人员保障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9.5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0.47%。人均办公经费主要支出是按190元/月。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631.0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75.68万元,同比减少6.2%,主要原因是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周期较长,资金拨入必须严格按《施工合同》进行拨付,导致项目资金支付较2017年有所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18年财政对我局的投入较以前年度有了大幅度的提升,主要是在项目建设上有了明显的加大,但在项目经费的支出方面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主要是项目开工以前需要办理的前期手续较为繁琐,审批程序较为复杂,项目建设周期较长,资金拨付必须严格按程序办理,加之在项目启动前期社会协调问题日渐突出,导致项目施工进度较慢,资金的拨付也未能有序进行,所以出现2018年较上年在项目资金拨付上有所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94.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8.74%。与上年对比减少5025.1万元,同比减少48%,主要原因是项目开工以前需要办理的前期手续较为繁琐,审批程序较为复杂,项目建设周期较长,资金拨付必须严格按程序办理,加之在项目启动前期社会协调问题日渐突出,导致项目施工进度较慢,资金的拨付也未能有序进行,所以出现2018年较上年在项目资金拨付上有所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61.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7%。主要用于茈碧湖环湖东岸栈道建设资金,已使用261.12万元,结转下年137.88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3.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5%。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纳,2018年拨入资金143.78万元,已全部使用完毕;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53.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财政拨入的资金53.33万元,已全部使用完毕;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875.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32%。主要用于环境保护类项目建设使用,2018年拨入的4568万元,结转下年2692.1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827.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9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等经费的支出,结转下年928.5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8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0%。主要用于县城污水处理厂运行经费支出,已支付完毕;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86.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2%。主要用于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及停车场建设项目使用,资金已使用完毕。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066.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48%。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经费支出及租赁补贴经费支出,资金结转下年17701.46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84万元,支出决算为73.66万元,完成预算的833.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3.11万元,完成预算的1,331.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5万元,完成预算的16.5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下属单位购置特种车辆(高压洗扫车),导致三公经费支出金额增幅较大。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31.47万元,增长74.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2.01万元,增长77.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54万元,下降49.5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下属单位购置特种车辆(高压洗扫车),导致三公经费支出金额增幅较大。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3.11万元,占99.25%;公务接待费支出0.55万元,占0.7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2018年我局未购置公务用车,购置的车辆为根据县城发展需要,急需购买并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购买的特种业务作业车(高压洗扫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5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局机关公务用车,开展住建应急保障使用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5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住建具体业务活动,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和业务范围内对口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8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23万元,同比上年增加78%,主要原因办公成本增加,办公耗材和办公设备维修费用增加导致。部门及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全系统正常办公使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资产总额23,881.6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895.88万元,固定资产985.75万元,(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0.0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减)累计摊销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530.5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63.2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减:累计摊销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 |
车辆 |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合计 |
1 |
23,881.63 |
22,895.88 |
985.75 |
215.58 |
602.10 |
0.00 |
168.07 |
0.00 |
0.00 |
0.0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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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616.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674.9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36.95万元。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如下:2018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我局2018年实施的重大建设项目有10项,主要包括洱海保护治理项目3个(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生活垃圾收运设施项目),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项目1个(洱源县城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个(第二自来水厂供水工程),风景名胜区管理项目1个(茈碧湖环湖东岸栈道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4个(2015年保障房建设项目、2016年、2017年棚户区改造中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各一个,2018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根据年初州县下达的重点项目建设任务及完成时限,我局严格按照项目实施的可研批复及相关的文件要求,各项目正在有序地推进。按照项目建设的绩效目标申报情况,2018年我局基本完成项目建设的绩效目标,并完成上级各部门的年终工作考核,对项目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结果为满意,我局自评结果为80分以上。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用:填列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填列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填列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公务用车购置:填列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监督索引号53293000533301111
附件: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表2019082309175599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