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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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民政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08-22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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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民政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洱源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洱源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民政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负责全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救灾工作,组织灾情核查上报及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工作,负责组织本县援助外地灾区款物收集;拟定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工作;负责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指导全县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组织制定并负责实施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对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单位进行指导和实施宏观管理;指导全县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管理、推进婚俗改革;负责全县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及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和调整工作,负责国家规定的对有关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批审核,推广使用标准地名,设置地名标志,建立区划和地名档案;负责全县优待抚恤工作和烈士褒扬工作,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负责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加强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民政局的指导帮助下,以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以 惠民生、保稳定为抓手,以提高民生保障水平为重点,以打赢脱贫攻坚战为最大政治,狠抓工作落实,实现了重点工作有突破、全面工作整体推进的目标。一是社会保障兜底成效显著;二是不断提升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助能力;三是及时落实兑现优抚安置新政策、新标准,双拥工作迈上新台阶;四是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五是抓好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六是认真开展民间组织及区划地名工作;七是社会事务和社会福利改革拓展;八是救助站项目建设有序推进;九是加强学习,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的战略思想,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各级关于扶贫开发政策法规,突出重点,明确分工,细化责任,确保定点扶贫工作有序开展;十是认真开展好三清洁工作及洱海保护治理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8年我局单位机构数1个,内设有9个股(室)。下设属洱源县救助站、洱源县低保中心(含低保核对中心)、洱源县中心敬老院3个事业单位;老龄委为民政局内设正科级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洱源县民政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  1 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民政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0,918.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11.00万元,占总收入的99.9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64万元,占总收入的0.07%。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0.02%由于各项民政对象的动态调整,虽然补助标准有所提高,但各类补助对象人数增减不一,导致总的各项民政事业费支出增减少不一,所以总的决算收入少于去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民政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2,091.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8.60万元,占总支出的4.87%;项目支出11,502.52万元,占总支出的95.1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减少3.11%,由于各项民政对象的动态调整,虽然补助标准有所提高,但各类补助对象人数增减不一,导致总的各项民政事业费支出增减不一,所以总的决算支出少于去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88.6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61.97%,主要原因为单位新进人员3人,其工资、津补贴相应增加,且工资、津补贴在2017年基础上有上升调整,所以基本支出增加幅度大。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2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75%2018年我局人均基本支出为12.80万元,人均人员经费支出为11.93万元,人均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为1.28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502.5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06%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农村低保动态管理,低保对象减少,所以低保资金支出减少;二是由于各项民政对象的动态调整,虽然补助标准有所提高,但各类补助对象人数增减不一,导致总的各项民政事业费支出增减不一,所以今年项目支出少于去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民政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63.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64%。与上年对比减少2.3%由于各项民政对象的动态调整,虽然补助标准有所提高,但各类补助对象人数增减不一,导致总的各项民政事业费支出增减不一,所以总的决算收入少于去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824.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61%。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561.79万元,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2.14万元,发放高龄保健补贴326.65万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68.35万元,发放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1997.16万元,优抚对象安置支出146.73万元,发放孤儿生活补助44.51万元,殡葬改革支出585.84万元,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256.36万元,发放自然灾害生活补助411.45万元,发放低保对象生活补助5351.08万元,发放临时救助486.06万元,发放五保对象供养金285.69万元,发放其他生活救助支出19.96万元,发放传统救济180.75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736.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7%。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和发放公务员医疗补助32.5万元,支出城乡医疗救助594.67万元,发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109.62万元。

  3.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地震事务支出为2.3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民政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63万元,支出决算为3.62万元,完成预算的99.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3万元,完成预算的99.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0万元,完成预算的99.7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压缩公务接待。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2.44万元,下降40.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36万元,下降63.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9万元,下降3.5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压缩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3万元,占36.60%;公务接待费支出2.30万元,占63.4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救灾、机要通信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3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3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民政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洱源县民政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7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4.75%,主要原因为开展的民政专项业务增加和扶贫攻坚等中心工作开展,办公费、其他交通费等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洱源县民政局部门资产总额3,445.3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578.17万元,固定资产867.17万元,(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0.0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元万,无形资产0.00万元,(减)累计摊销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69.9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41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行次

资产总额

动资产

固定资产

减:累折旧及减

外投/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减:累计摊销

其他资产

房屋

车辆

大型设备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

3,445.34

2,578.17

867.17

718.34

26.13

0.00

122.7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18年我局按照要求完成各项绩效,具体的情况为:

1.老年人事业发展经费:按时发放高龄保健补贴,做好敬老节慰问,现场办理并发放老年优待证,保证我县老龄工作顺利开展。

2.民房火灾保险费:按时交纳我县民房火灾保险30万元,进一步改善民生,切实保障城乡居民财产安全,增强人民群众抗御火灾危害的能力,维护平安和谐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3.政策性农房地震保险:按时交纳我县政策性农房地震保险90万元,逐步培养起农村现代保险金融服务意识,增强人民群众抗风险能力,为形成和完善巨灾保险制度积累经验,将地震灾害受损最严重、与群众切身利益休戚相关的农房和生命作为重点保障对象,以减轻群众的负担。

4.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我局及时发放2018年度退伍且符合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偿,促进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健康发展。

5.婚姻证件工本费:免费发放登记结婚新人结婚证,免费发放离婚人员离婚证。2018年共办理结婚登记2229件,发放4458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466件,发放离婚证932本,顺利完成2018年婚姻登记工作。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用:填列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填列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填列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公务用车购置:填列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监督索引号53293001431401111

附件:洱源县民政局表2019082103131167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