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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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08-21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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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规范,负责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和相关行政执法工作,制定全县相关管理措施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涉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及相关工作,监督管理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查处,取缔无照、无证经营。

(三)贯彻执行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和消费环节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负责日常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参与起草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推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和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落实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

(四)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行政许可,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健全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组织开展监测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监测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

(五)负责制定全县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依法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相关质量抽验,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六)负责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七)负责制定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诚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八)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拟订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规划,并协调推进实施;承担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综合协调任务,推动健全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机制,完善全县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指导全县各级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开展有关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督促检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承办省、州、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监管;负责依法开展企业信息公示工作,推动建立企业经营异常目录和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负责本系统内、外资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企业违法行为;依法发布企业信息公示监督信息。

(十)按规定组织查处违反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

(十一)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牵头打击查处直销违法和传销行为。

(十二)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承担全县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制定和实施提高质量整体水平、标准化和计量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质量强县、名牌战略,落实健全全县质量工作考核、质量奖励、质量分析报告等制度,组织开展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质量体系与产品质量的认证行为。推进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质量档案;负责质量综合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兴县强县工作,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

(十三)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承担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工业产品许可管理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

(十四)负责计量监督管理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负责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五)负责标准化监督管理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负责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工作,对依法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

(十六)负责商标培育、发展及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负责中国驰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知名商标的组织申报,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和地理标志的保护。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拟定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十七)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打击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调解消费争议,保护消费者、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

(十八)依法实施合同监督管理,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依法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登记、股权出质登记,依法监管拍卖行为。

(十九)依法统一管理本地区计量和认证、认可工作,推动法定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监督和协调辖区内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规范和监督生产、经营领域内计量行为,根据职责及授权依法查处生产、经营领域内的计量标准及认证、认可违法行为,对依法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强制性产品的认证监督管理。

(二十)依法综合管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客运架空索道、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与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协调组织辖区内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监督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根据职责及授权依法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和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二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二)行政审批事项:1.企业名称登记管理。2.有限责任公司登记。3.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登记。4.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登记。5.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6.非公司企业营业单位登记。7.个人独资企业登记。8.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登记。9.合伙企业登记。10.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登记。11.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12.个体工商户登记。13.企业集团登记。14.户外广告登记。15.计量器具检定(计量器具强制检定、进口计量器具检定)16.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17.食品流通许可。18.餐饮服务许可。19.罂粟壳定点零售审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度,在洱源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主要完成以下重点工作:

1、深化市场监管改革及商事制度改革

按照《洱源县全面开展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联动执法改革工作方案》精神,2017年重点完成机构组建、构架、人员配备、办公场所及综合联动执法工作的实施。

2、在注册登记过程中,以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宗旨,继续深入推进落实 “多证合一”制度及新版电子营业执照发放和全程电子化登记改革;持续推进和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不断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实施四大战略”及企业扶持政策,加强信用监管,维护公平竞争,积极实施商标培育、名牌战略,打造知名品牌、诚信品牌,积极落实惠企扶持政策推进微型企业培育工程,解决微型企业融资难问题,推进企业动产抵押及股权出质登记,有力助推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同时积极推进非公党建工作。

3、加强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加强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工作及广告监测;保障三品一械安全,切实做好消费维权工作;依法加强旅游市场监管;持续强化农资市场长效管理;加强网络监督管理工作;持续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4、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及风险监测和预警管理工作。

5、精诚团结、砥砺奋进,全力以赴抓好洱海保护治理七大行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其中:行政单位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其他事业单位0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6人。其中:行政编制5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8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9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618.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63.33万元,占总收入的96.5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5.36万元,占总收入的3.42%。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320.03万元,增长率为24.64%。主要原因是调资后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741.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5.40万元,占总支出的85.86%;项目支出246.21万元,占总支出的14.1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492.16万元,增长率为39.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21.59万元,增长率为39.26%。项目支出增加70.57万元,增长率为40%。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人员经费增加,基本支出大幅上涨。项目支出增加原因为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95.40万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421.59万元,增长率为39.26%。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6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3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6.21万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70.57万元,增长率为40%。主要原因是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情况:

1、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36.50万元;

2、其他就业补助支出0.61万元;

3、生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11.03万元;

4、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86.67万元;

5、生态保护支出11.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45.3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48%。与上年对比增加446.82万元,增长率为37.27%。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人员经费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大幅上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03.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1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094.2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8.04万元,资本性资出21.69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4.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86%。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26.6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1.73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0.05万元,抚恤支出15.53万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0.61万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85.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7%。主要用于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11.03万元,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90.5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3.98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1.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9%。主要用于禁磷禁白宣传及购买环保替代品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1.20万元,支出决算为32.71万元,完成预算的79.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1.30万元,完成预算的97.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1万元,完成预算的15.4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照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尽量节省开支,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公务接待开支大幅下降。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16.47万元,增长101.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7.16万元,增长121.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69万元,增长-32.9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省上统一配备食品快速检验车,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30万元,占95.70%;公务接待费支出1.41万元,占4.3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3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5.92万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为根据《洱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下达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县级食品快速检验车配备项目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洱发改投资[2017]155号)文件精神及省州相关通知精神,按约定预付部分车款。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3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食品药品监管,消费投诉处理、特种设备监管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检查及外单位工作交流等事项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0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9.08万元,增长率为-47.64%。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减少,二是人员调出及退休等原因造成人员减少,相关运行经费相应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1,702.4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64.26万元,固定资产1,438.20万元,(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0.0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减)累计摊销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7.88万元,增长率为6.8%。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2.93万元,增长率为6.1%。新增房屋建筑物66.32平米,账面原值30.92万元;新增专用设备一批,账面原值54.15万元;新增家具用具一批,账面原值3.32万元;减少报废资产一批,账面原值4.29万元;减少移交给纪委监委家具一批,资产原值5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减:累计摊销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

车辆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1

1,702.45

264.26

1,438.20

985.27

87.05

0.00

365.87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6.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3.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89万元。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如下:2018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原因为支付购买食品快速检测车专项经费,车辆由省食药局统一采购,但未在2018年内交付。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用:填列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填列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填列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公务用车购置:填列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监督索引号53293001241401111

   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