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93001247501000
洱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洱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洱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洱源县供销合作社的职能是:宣传贯彻国家、省、州县党委、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方针、政策,制定全县农村合作经济发展规划;向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指导全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推进乡村流通工程体系建设,开拓城乡市场,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开展对农村农产品经纪人的教育与培训,为全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提供信息服务;负责县以下农村现代流通体系的组织、规划、协调、服务和建设;管理社有资产,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承担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社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洱源县供销合作社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供销社的指导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省第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二次、三次全会以及州第八次党代会和州委八届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狠抓工作落实,以三农服务为宗旨,不断提升为农服务实力,打造为农服务新平台,不断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1、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2018年完成商品经营总额89162万元,商品销售总额85011万元(其中连锁销售额6608万元,电子商务销售额714万元),农副产品购进总额32934万元。农资公司、东方商号等社有企业稳步发展。
2、农民合作社进一步规范发展
合作社同以往年一样如雨后春笋般快速发展,给我县农村经济注入了强劲的动力,在脱贫攻坚带动贫困群众发展和洱海流域产业转型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2018年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11家,选送培养食用菌产业带头人2人,洱源县供销社农民综合服务中心开展会计服务11家,推荐1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创业贷款,共发放贴息贷款300万元。云岭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成为省内首家开展信用合作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总体上进一步规范,经营能力渐渐提高,新增3家州级示范社。
3、中心工作有力开展
(1)洱海保护“七大行动”主动作为
积极参与洱海保护“七大行动”,按照部门职责,多次参与洱海流域化肥零销售方案的制定修改和禁止使用高残、高毒农药的宣传。制定下发了《洱源县供销社开展洱海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打造“洱海绿色食品品牌”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继续抽调一名工作人员,脱产参加洱海保护工作队。“三禁四推”工作启动后,供销干部上下一心,开展在洱海流域内禁止销售含氮含磷化肥,推广有机肥的活动,期间与273户农资经营户签订承诺书,发放宣传资料1250份,统计库存化肥1.1958万吨,农资经营店显著位置悬挂宣传标语6幅,督促县农资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实名登记销售、台账制度、进货票证索取制度。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州供销社的督导下,以及周边六个县努力帮助下,顺利完成了流域六镇乡的化肥去库存任务。
(2)抓好精准扶贫工作
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要求,县社对口帮扶右所镇三枚村委会草海子村21户贫困户,并派出一名干部到乔后镇担任驻村扶贫队员。年内我社积极开展精准扶贫活动,参与右所镇扶贫工作会议16次,派出4人次全程参与扶贫遍访活动,及时指导帮扶村开展住房质量提升行动。一年来,县供销社干部职工用心用情用力扶真贫,经常深入贫困户家中开展“转走访、挂包帮”工作,做到每月至少走访两次,并逐户登记造册,因户施策,通过县、镇乡、村、贫困户的共同努力,20户已成功脱贫。县供销社职工个人捐款合计5200元,捐物折人民币5145元。同时发挥部门行业扶贫优势,会同县扶贫办、农业局、财政局等分析我县产业优势,制定出台《洱源县产业扶贫三年行动规划》,积极参与评审了2018年洱源县扶贫产业项目,云生中药材、绿典苦荞、源江蔬菜等一批专业合作社承接了扶贫产业项目,带动建档群众约1500户。加大对贫困地区合作社的指导力度,采取“党支部+贫困户+合作社”等模式推动产业发展,进一步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产业发展的能力,带动贫困户稳定增收(3)、民族团结示范建设,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的要求,我社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开展本单位的创建工作。同时积极履职尽责,多次深入到三营镇郑家庄指导组建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同时在郑家庄建立供销便民店1个。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洱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洱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 1 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52.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0.22万元,占总收入的99.2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62万元,占总收入的0.74%。比上年度总收入165.74万元增加188.1万元,增长53.31%,收入增长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刚性支出增加和项目资金增加的因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17.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8.84万元,占总支出的68.85%;项目支出98.99万元,占总支出的31.1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比上年总支出165.74万元增加152.09万元,增长47.85%,支出增长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刚性支出增加和项目资金增加的因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8.84万元。比上年基本支出157.74万元增加61.1万元,增长38.73%,支出增长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钢性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8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18%。人均支出12.87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8.99万元。比上年支出8万元增加90.99万元,增长91.92%,支出增长的原因主要是新项目资金增加的因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1、省级供销社综合改革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4万元;主要用于基层社改造提升1个3万元,深化供销综合改革3万元,综合服务社改造2个1万元,农民合作社建设1个2万元,试点组建合作金融服务机构1个5万元;2、2018年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支出84.99万元,专项用于全县保护洱海区域乡镇去库存化肥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5.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8%。比上年支出165.74万元增加149.47万元,增长47.4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刚性支出增加和项目资金增加的因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9.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96%。主要用于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56.12万元,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09万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1.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7%。主要用于1、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6.84万元,2、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41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84.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96%。主要用于全县保护洱海区域乡镇内去库存化肥补助。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49.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51%。主要用于基本工资51.87万元、津贴补贴57.76万元、一次性奖金6.29万元、社会保险缴费0.54万元、住房公积金7.95万元、办公费12.68万元、电费0.13万元、邮电费0.42万元、差旅费1.08万元、会议费1.44万元、公务接待费0.10万元、劳务费1.2万元、工会经费1.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39万元、其他交通补贴6.65万元.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1万元,支出决算为0.49万元,完成预算的30.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39万元,完成预算的29.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0万元,完成预算的35.3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公务接待及车辆运行维护费用的相关规定执行。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0.49万元比2017年支出决算数0.34万元增加0.15万元,增长3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8年支出决算0.39万元比2017年支出决算数0.24万元增加0.15万元,增长30.6%;公务接待费2018年支出决算0.10万元与2017年支出决算0.10万元持平,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是公用车辆使用年限长维修费增加及车辆燃油费上涨所至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39万元,占79.71%;公务接待费支出0.10万元,占20.2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3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3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0.1万元、保险费0.29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 上级部门下乡指导相关业务误餐费支出0.10万元。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洱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34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10.95万元增加0.39万元,增长3.4%,增长的原因是人员增加。2018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0.68万元、电费0.10万元、邮电费0.42万元、差旅费0.55万元、公务接待费0.10万元、劳务费1.2万元、工会经费1.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39万元、其他交通补贴6.6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洱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资产总额66.2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7.93万元,固定资产28.36万元,(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0.0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减)累计摊销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7.0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 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减:累计摊销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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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 |
车辆 |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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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合计 |
1 |
66.29 |
37.93 |
28.36 |
0.00 |
19.05 |
0.00 |
9.31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如下:2018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主要的民生项目、重点支出项目以及涉及政府债券的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
1、大财产[2018]28号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供销综合改革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4万元,主要用于基层社改造提升1个3万元,深化供销综合改革3万元,综合服务社改造2个1万元,农民合作社建设1个2万元,试点组建合作金融服务机构1个5万元。在当地产业发展和贫困群众的带动上均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2、洱财建[2018]151号洱源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120万元;在2018年当中依照《洱海流域化肥去库存奖补工作方案》(洱政办发[2018]139号对符合条件的经销商按100元的补助兑现化肥去库存奖补资金84.62万元、,其中邓川308.24吨补助3.08万元、右所镇1305.44吨补助13.06万元、三营镇5926.22吨补助59.26万元、牛街589.32吨补助5.89万元、凤羽镇27吨补助0.27万元、茈碧湖镇101.89吨补助1.02万元、三营农资经营户董水新户增加外销外运奖补2.04万元及洱海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宣传牌制作费0.37万元共计使用84.99万元。对洱源县洱海流域的化肥去库存工作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有力地帮助企业和经销户缓解了资金积压和外运的困难,消除了流域内大量施用化肥的隐患,有效地促进了“三禁四推”的工作.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用:填列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填列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填列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公务用车购置:填列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监督索引号53293001247501111
附件:洱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表20190822024325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