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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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洱源县财政局

洱源县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08-26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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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洱源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洱源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洱源县财政局为洱源县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职能职责按照《中共洱源县委办公室洱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洱源县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洱办发〔201978号)执行。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拟订全县财政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加强财源建设和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为全县人才工作提供财政政策保障。

2.拟订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及实施细则。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责任。编制年度全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拟订全县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县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全县预决算公开。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拟订全县财政体制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4.按照分工负责地方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组织起草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的草案及实施细则,按照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

5.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库现金管理责任。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负责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国内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日常管理职责,提出全县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债务结构调整建议,指导和监督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

7.按照规定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编制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全县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拟订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

8.贯彻执行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政府性基金收支活动。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提出政府性基金安排的建议。

9.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督管理工作。

10.参与拟订全县基建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基本建设的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11.开展财经领域的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按照规定管理多边开发机构、外国政府的贷(赠)款。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

12.负责管理会计工作。拟订会计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根据授权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13.贯彻执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14.根据授权监督管理地方金融市场主体,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机构的行业监管。

15.负责县政府与金融管理部门和监管部门的联系沟通工作,支持金融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参与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建设,协调推进金融招商、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16.引导和鼓励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加强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金融服务。协调推进企业直接融资、企业上市有关工作,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

17.根据授权组织、协调、指导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8.根据县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县属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有关制度、措施,依法对全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19.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按照国家颁布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按照国家和省州县部署,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建议任免或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20.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安全生产等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21.加强人才工作,履行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2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财政部门的关心帮助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学习贯彻党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务实工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1.围绕目标,努力完成年度财政收支任务。及时牵头召开财税工作协调会,分析问题,强化税收征管措施,加大税收清缴力度,确保税收及时足额入库。严格预算管理,强化财政监管,切实提高财政监督效果。

2.认真执行政策,及时拨付落实惠民资金。一是积极筹措扶贫资金,加强资金监管,为脱贫攻坚提供资金保障。二是积极争取和筹措洱海源头保护治理资金。三是积极抓好惠农补贴发放。四是积极抓好农村综合改革项目申报和实施工作,积极向上申报争取资金并认真组织实施。

3.强化民生保障,全力促进社会事业。一是拨付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资金2473.88万元,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资金923.88万元,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及奖学金173.75万元。二是规范社保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财政专户内部管理机制,加强对经办机构进行基金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三是全面落实国家创业扶持政策。四是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大力支持社会福利事业。

4.发挥职能,规范财政管理行为。一是强化预算执行约束,优化支出结构、提高预算执行的效率性和均衡性,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得到进一步提高。二是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逐步将绩效管理范围覆盖到所有财政资金,评价结果作为调整支出结构、完善财政政策和科学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三是不断完善国库集中收付运行机制,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实现安全、规范、便捷、高效完成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四是完成2019年机构改革涉及单位银行账户变更、资金划转等财政配套改革工作。五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六是加强公务卡管理,努力改善用卡环境,当年通过公务卡还款额1045万元。七是严格财政专户管理,全县保留财政专户12个,归口国库统一管理8个,专户存款余额29700万元。八是严格审批手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及时完成资产配置、核销和动态管理等工作。

5.有序开展各项金融工作。一是继续开展以“三权三证”抵押融资为主的“三农”金融服务改革创新工作。二是切实巩固金融创新产品扩大信贷投放增量。三是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县经济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合理增加有效信贷投入。四是稳步推进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工作。五是认真开展扫黑除恶工作。

6.认真做好中心工作任务和自身建设。一是认真做好“挂包帮”定点扶贫工作。二是积极参与洱海保护行动。三是加强政治理论和财政业务管理知识的学习,做好巡察及整改工作,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干部管理,进一步转变作风,提高理财水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洱源县财政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洱源县财政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洱源县财政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2人。其中:行政编制4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4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财政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241.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41.2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93.65万元,下降19.13%主要原因是2019年财政预拨了10-12月工资,相比2018年预拨11-12月工资,预拨工资增多,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财政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283.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2.89万元,占总支出的85.96%;项目支出180.17万元,占总支出的14.0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比上年对比减398.66万元,下降23.71%。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和财政预拨10-12月工资。工资支出减少,导致总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02.8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75.34万元,下降25.39%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和财政预拨10-12月工资。工资支出减少,基本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14%,年人均人员经费支出13.43万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86%2019年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08.75万元,年人均日常公用支出1.47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财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0.1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3.32万元,下降11.46%,主要原因分析:根据2018年项目实施情况及2019年工作任务,对实施项目进行了整合、压缩,节约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财政局办公专项经费补助:一是用于财政局日常的办公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公务员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车运行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保障本局工作基本工作的正常运转。二是用于开展干部培训和会计培训,提高干部素质。

2.财政国库改革业务经费:一是用于国库股印刷相关资料支出,宣传国库改革业务,保障国库改革业务的顺利开展;二是用于支持国库股下乡指导业务支出,保障各财政所业务的顺利开展。

3.财政所标准化建设和办公楼修缮经费:主要用于邓川财政所标准化业务用房建设和乔后、右所财政所标准化业务用房改造支出。

4.财政国库集中收付手续费:该项目的实施是财政改革的需要,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制度改革,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了2019年全县122家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顺利实施;同时也确保了授权支付业务代理银行及时为120家预算单位清算。

5.国库信息化建设经费:一是按照州财政局的统一部署,实施完成各项建设和运维工作,保障了全县财政专网和系统稳定运行;二是进一步优化、更新了局机房部分软硬件,为各财政信息系统稳定运行提供了基础,保障了全县财政数据安全。

6.DBC部门预算软件服务费:一是在编制2019年度预算时,确保洱源县本级全部预算单位数据填报、审核、取数等系统正常运行,按时按质完成2019年预算编制工作;二是及时准确提取预算数据;三是提高工作效率,节约时间、节约行政成本。

7.绩效评价经费:用于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进一步推进预算管理改革、优化支出结构,增强被评价单位的资金绩效管理意识。

8.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经费:一是进一步健全领导机制,形成全县上下联动的领导机制,强化监管职责;二是健全预警工作机制,明确监测范围及部门责任分工。开展风险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对风险排查整治、宣传教育、广告资讯清理等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果进行归类统计;三是抓实宣传教育和排查。开展宣传教育,强化集中宣传,围绕打非“宣传月”、“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等重要时段、时点,统一开展集中宣传,展示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

9.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经费:共计维护票据软件1个财政端和122个部门端,实现财政票据电子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实现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确保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贯彻落实,通过对财政票据入库、出库搬运及对县本级保管到期已使用票据存根销毁业务的严格管理,保证了对用票单位正常票据发票、领用和核销,确保应上缴国库和专户的资金足额缴库且票款数据信息一致。

10.财政一体化网络租赁及维护费:支付县级122家预算单位财政一体化建设网络租赁及维护费和县级至9个镇乡财政所专网费,确保一体化网络100%畅通,及时维护、及时服务。

11.乡镇预算管理方式改革经费:一是用于缓解镇乡财政困难,维护农村基层政权和社会稳定,促进县乡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二是确保镇乡既得利益,充分调动镇乡发展经济、当家理财的积极性;三是在确保人员工资、机构运转的前提下,确保重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财政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83.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373.41万元,下降22.5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和财政预拨10-12月工资。工资支出减少,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72.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60%。主要用于:一是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二是保障全县财政专网和核心数据安全;三是编制2020年县级部门预算,保障DBCS部门预算管理信息系统运维正常;四是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升级、维护;五是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六是开展全县财政业务培训;七是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专项排查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化解企业集资风险;八是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信息系统升级、维护;九是开展绩效评价。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1.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8%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统筹外部分工资发放、遗属生活补助和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88.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和在职及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财政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30万元,支出决算为4.50万元,完成预算的3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53万元,完成预算的78.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从源头上规范“三公”经费的预算编制和支出监督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2.60万元,下降36.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比2018年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42万元,下降10.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18万元,下降69.0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3万元,占78.33%;公务接待费支出0.98万元,占21.6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5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专项检查、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9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财政部门到我局检查指导和调研工作;各镇乡财政所到我局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洱源县财政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8.7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57万元,下降10.36%,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人员调出,公务交通补贴减少;二是我局厉行节约,压缩各项经费的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洱源县财政局部门资产总额1545.6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18.65万元,固定资产626.6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36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1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463.68万元,固定资产减少44.6万元,无形资产减少0.0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770平方米,账面原值40.04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5.16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545.63

918.65

626.62

558.35

0

68.27

0.36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8.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2.1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我部门按相关要求认真开展部门绩效自评,通过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推进了预算管理改革、优化了支出结构,增强了资金绩效管理意识。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资本性支出: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监督索引号53293001731801111

附件:洱源县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