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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08-28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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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洱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洱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特殊保障等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指导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帮扶援助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

4.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和荣誉奖励、表彰、个人先进典型事迹推荐等工作。

5.负责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6.负责组织协调落实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7.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和实施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接收安置相关工作;协调负责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8.负责拥军优属工作,落实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抚恤以及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

9.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和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申报、保护相关工作,总结表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承担洱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洱源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1.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综合协调、政务运转、督查督办、应急值班、信息公开、新闻宣传及发布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文稿和重要会议文件。承担机关和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机关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上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交办的评比达标表扬及奖励活动。拟订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拟退役军人事务财务规章制度、编报退役军人事务经费预决算,监督退役军人事务经费管理。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统计以及后勤服务管理保障工作。

2.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军休服务管理股)负责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扬、荣誉奖励工作,协调开展退役军人党建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来信来访工作,负责督办重要来信来访批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去向审定、移交安置、服务管理和退役安置补助经费申报核拨。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和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的住房保障和遗属生活补助经费核拨工作。管理军休服务保障资产设施。

3.移交安置股(就业创业股)拟订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随调家属和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办法、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和中央、省驻洱源单位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负责移交地方的14级伤残军人(含精神疾病类军人)接收安置。负责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承担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特安排工作期间的教育管理。拟订全县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就业指导、中介服务等工作,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待遇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社会保障事宜。

4.拥军优抚股(褒扬纪念股)承担洱源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指导落实拥军优属、抚恤优待法规政策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政策落实。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残疾等级评定和伤亡抚恤相关工作。指导落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身份核定和数据更新、动态管理。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指导实施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和军供站的规划建设服务管理。承担烈士褒扬和烈士纪念设施申报、保护工作。指导实施军人公墓的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依法承担英雄烈士设施保护工作,承担县级负责的烈士评定和备案有关事项,组织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指导烈士祭扫活动服务保障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洱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洱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1人,属编外临时聘用人员。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2,515.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15.9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增减变动和原因分析:因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为2019年内新组建部门,不涉及上年决算,故无法与上年进行对比。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2,377.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9.67万元,占总支出的8.40%;项目支出2,177.59万元,占总支出的91.6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增减变动和原因分析:因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为2019年内新组建部门,不涉及上年决算,故无法与上年进行对比。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9.67万元。增减变动和原因分析:因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为2019年内新组建部门,不涉及上年决算,故无法与上年进行对比。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5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43%。人均工资支出5.31万元,人均公用经费支出0.4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77.59万元。增减变动和原因分析:因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为2019年内新组建部门,不涉及上年决算,故无法与上年进行对比。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79.63万元,主经用于发放烈士子女、三属人员定期补助;2080802伤残抚恤支出330.41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伤残军人定期补助;2080803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支出390.9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乡复员退伍军人、60岁以上农村籍退伍军人定期补助;2080805义务兵优待支出161.2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义务兵优待金和优秀士兵及二等功奖励金;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1034.3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参战人员、出国民兵民工、城镇无工作单位且生活困难人员、老党员定期补助及八·一建军节慰问金等;2080901退役士兵安置支出83.57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2080902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30.0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军休人员补助;2080903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支出2.4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单位临聘人员补助;2080904退役士兵管理教育支出0.95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培训费支出;2080999其他退役安置支出5.26万元,主要用于悬挂光荣牌支出;2082804拥军优属支出7.02万元,主要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慰问烈士遗属和伤残军人支出;2101401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51.73万元,主要用于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77.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增减变动和原因分析:因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为2019年内新组建部门,不涉及上年决算,故无法与上年进行对比。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18.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54%。主要用于发放2019年度重点优抚对象、出国民兵民工、城镇无工作单位且生活困难人员、老党员、抗战老兵定期生活补助,发放义务兵优待金,发放自主择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以及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人员经费及机构运转经费支出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58.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6%。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单位部分、发放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年初我单位没有“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增减变动和原因分析:因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为2019年内新组建部门,不涉及上年决算,故无法与上年进行对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洱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5万元。增减变动和原因分析:因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为2019年内新组建部门,不涉及上年决算,故无法与上年进行对比。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我部门工作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洱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505.1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38.58万元,固定资产66.5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17.28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因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为2019年内新组建部门,不涉及上年决算,故无法与上年进行对比。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05.15

438.58

66.57

49.29

17.28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我部门共有优抚对象抚恤生活补助、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出国民兵民工生活补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义务兵优待金等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资本性支出: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监督索引号53293001476301111


附件:洱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表20200828035314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