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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市场,完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制度,加强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就业再就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职业技能鉴定及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工作。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技工学校招生工作,完善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
4.统筹负责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各项工作,严格执行全省范围内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统筹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监督和管理,审核、汇总社会保险基金,完善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的相关办法,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5.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和津贴、补贴政策,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6.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落实专业技术人员各项管理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深化职称改革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乡土人才的选拔工作。
7.负责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维稳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8.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的任免、登记;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职位分类、录用、考核、奖惩、培训、辞职辞退、退休、退职、调配等方面的综合管理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0.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劳动合同的监督管理。落实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1.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全面推进就业创业工作
一是就业创业工作有效开展。截至12月底,全县城镇新增就业2565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724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682人,开发公益性岗位401个。参加失业保险职工7090人,全县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7%,成功控制在州政府下达的目标(4.2%)内。全县扶持“贷免扶补”创业贷款 282户,带动就业846人;扶持创业担保贷款87户,带动就业261人。扶持大学生创业补贴2户,大学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148人。
二是就业扶贫工作不断夯实。切实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扶贫和技能扶贫两项任务,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创业工作,不断拓宽农民就业和增收的路子,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12月底,全县累计完成转移就业人数12.22万人次(建档立卡贫困户21902人次),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0320人(建档立卡贫困户5210人)。2019年,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22890人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培训6925人次实施技能扶贫“清零行动”,依托企业、合作社开展中草药材种植、民族手工艺编织等技能培训51期2545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1923人),签订就业协议2043人,就业率达80.28%,实现了培训与就业的有效对接。全县认定扶贫车间11家,吸纳就业3183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175人)。针对“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发一批乡村公共服务岗位,截至12月底,已开发884个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在9个镇乡建立了劳务服务工作站,其中劳务服务工作者(公益性岗位)有19人,扶贫工作信息员(乡村公共服务岗位)有90人,就业扶贫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认真落实上海对口援助洱源项目。成立“浦东大理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基地”,与上海浦东新区人社局签署了《2018年上海浦东新区对口援助洱源项目协议书》,目前完成木材、石材雕刻技术职业培训100人、引导性(适应性)培训18期871人。目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55人在上海实现稳定就业。加强易地搬迁安置点就业创业服务。对有转移意愿的劳动力推荐就业岗位9739个,组织转移就业900人,针对“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位21人进行托底安置,帮助实现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2.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建设,强力推进社会保险各项工作
一是加强基金监管。健全完善内控制度,加强社保基金各环节稽核管理,每月开展社保基金安全巡查,确保基金平稳运行。二是抓实参保工作。截至12月底,全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82170人、工伤保险11957、生育保险9919人,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3704人,社保待遇均落实到位。三是执行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惠及企业173家,职工3371人,截至2019年12月,为企业减低社保成本320万元。四是抓实社保扶贫。认真做好动态管理和精准识别工作,抓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参保及缴费工作。目前,实现符合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22355人100%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现60岁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员4199人100%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五是积极推进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改革完善工作,已形成洱源县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细则(草案)报省州审核,对按原办法参保的3713人进行了资金测算,确保待遇不降低,实现改革平稳推进。
3.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针对新形势新任务和热难点问题,着力从法制宣传、监察执法、仲裁调处、工资调控和信访答复等方面下功夫,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截至目前,累计为1265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的工资1241.35万元,群体性讨薪案件数量、涉及农民工人数和被拖欠工资总额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26%、31%和29%。依托“双随机、一公开”,共开展了5轮劳动用工专项检查,累计检查用人单位119户,涉及劳动者4755人次,对所有在建工程实行全覆盖检查。充分发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职能,进一步拓宽劳动维权救济渠道。截至12月底,全县合同签订率达97%,集体合同签订率达95%;受理工伤申请并认定38件,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并结案6件。
4.统筹推进人才队伍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的工作能力和业务能力。认真抓好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录、调配、工资福利等各项工作。2019年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31人、考核招聘11人。招募安置“三支一扶”大学生2人,办理转正2人。开展2019年全县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工作,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调动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二是认真做好专业技术职称推荐评审、聘任、管理及工资福利等工作。2019年截至12月,共推荐评审334人,评审通过282人(其中副高级104人、中级115人、初级63人);办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476人(其中副高级122人、中级334人、初级220人);推荐优秀中青年破格晋升高级职称1人。
5.强化作风建设,提升人社服务效能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目标任务,建好班子带好队伍,为人社事业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推动作风从严从实转变。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在新办公楼分别悬挂廉政、法治、精神文明及激励人社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相关标语,打造标准化党员活动室,创建优质服务环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洱源县社会保险局
3.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洱源县劳动就业服务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7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4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8人)。其他人员0人,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医疗保障局划出,人员减少。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17674.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674.0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8947.81万元,下降102.53%,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医疗保障局划出,人员经费减少。2018年预算按整合后的单位预算人员工资增加,两保整合后,原新农合基金收入全部转入医保局核算,因为医疗保障局划出,所以2019年决算中不包含财政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二是2019年预算中不包含财政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补助收入。三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17,149.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66.99万元,占总支出的40.04%;项目支出10,282.19万元,占总支出的59.9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减少9718.17万元,下降36.17%,主要原因是医保局划出,2017年洱源县退出贫困县行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两保整合后,原新农合基金收支全部转入医保核算。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866.9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180.14万元,增加155.58%。主要原因2017年洱源县退出贫困县行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保需县级财政配套补助。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9.4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0.59%。人均日常公用经费为0.59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282.1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898.32万元,下降57.48%,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障局划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两保整合后,原新农合基金收支全部转入医保核算,所以导致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中央下达2019年就业专项补助资金专款1391.67万元,上年结转174.56万元,本年支出641.58万元;2.省级下达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生活补助14.39万元,支出12.25万元;3.省级下达大学生创业补贴2.84万元,支出1.42万元。省级下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包含“贷免扶补”工作经费、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经费、农村劳动力资源统计专项经费、人社事业发展综合完成补贴)18.19万元,上年结转14.42万元,本年支出10.47万元;4.省级下达2019年沪滇劳务协作资金91.51万元,上年结转沪滇劳务协作资金124.67万元,本年支出216.18万元。年末项目资金结转950.35万元,结转下年使用,专款支出做到专款专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065.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1%。与上年对比减少9770.21万元,下降36.41%。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中央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补助支出增加以及医保局两保整合后,原新农合基金上级财政补助收支全部转入医保局核算,但是2019年医保局划出,所以导致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二是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主要用于保障机关运行,支持机关履行职能正常运转。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583.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17%。主要用于对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对企业养老保险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就业管理事务支出、就业见习补贴支出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62.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6%。主要用于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住院医疗补偿金的支付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404.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7%,主要用于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257.17万元;扶贫支出147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90万元,支出决算为2.10万元,完成预算的54.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0万元,完成预算的64.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0万元,完成预算的32.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的开展,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4.26万元,下降66.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70万元,下降61.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6万元,下降79.6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医疗保障局划出,公务用车减少1辆,公务接待费用减少;二是2019年县财政紧张,12月应支付9326.26元的公务用车维护费没有支付成功,结转到2020年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0万元,占81.06%;公务接待费支出0.40万元,占18.9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7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4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下来开展督促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4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0.37万元,下降53.47%,主要原因为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厉行节约,压缩开支,上年度和本年度省州补助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工作经费以财政补助项目资金形式下达,相关支出为项目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购买办公耗材、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接待费、公务用车维护、会议费、支付临时工工资等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1992.4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22.95万元,固定资产143.36万元,(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74.1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减)累计摊销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51.7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058.35万元,固定资产增加63.1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1992.46 |
1922.95 |
143.36 |
2.57 |
41.6 |
0.00 |
99.19 |
0.00 |
0.00 |
0.00 |
0.00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项目支出绩效指标完成率为100%,完成质量为优;
项目效率性:一是完成指标时限,每年12月31日前完成各项指标任务;二是满意度达到预期指标。
部门整体项目支出绩效:一是职责履行良好。主要表现在年内完成对2019年公务员的招录工作、项目办公经费、业务费、就业补助资金、沪滇劳务协作资金,且执行情况与年初预算基本一致。二是履职效益明显。社会效益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主权完整提供保障。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无不满意现象。三是预算配置科学。厉行节约的开展,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没有超过上一年。四是预算执行有效。按照年初制度制定的各项工作计划,强化资金分配,加强对重大项目资金支出的管理和监督。四是预算管理规范。按规定及时完成部门决算信息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一是为了保项目按时完成,达到预期目标;二是注重编制预算执行计划有效性和均衡性原则,实行预算执行分析会议制度。根据预算执行情况召开预算执行分析会议,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深入分析;收集整理相关文件资料及依据,协调填报绩效自评报告,分析项目执行完成情况,并报审核完成上报。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资本性支出: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