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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洱源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洱源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洱源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和省委、州委重大决策部署及县委工作要求,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州县党委和州政法委的决定,对全县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洱源、法治洱源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县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4.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5.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6.监督和支持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7.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代管县法学会。
8.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9.完成县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县委政法委紧紧围绕全州政法工作的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大力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平安法治洱源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为全县政治安定、社会和谐、民族团结、经济持续健康有序发展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洱源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洱源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洱源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收入合计346.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6.0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65.07万元,下降15.83%,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3月人员调出1人,10-12月工资列为预拨款及退休人员工资在社保局统一发放,没有列入单位2019年决算。造成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洱源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支出合计324.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4.77万元,占总支出的72.34%;项目支出89.76万元,占总支出的27.6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79.55万元,下降19.69%,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减少1人,10-12月工资列为预拨款及退休人员工资在社保局统一发放,没有列入单位决算导致基本支出减少,2019年县财力困难已发生的刚性支出没有支付,导致资金结转。造成支出减量。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洱源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4.7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6.63万元,下降29.16%,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减少1人,10-12月工资列为预拨款及退休人员工资在社保局统一发放,没有列入单位决算导致基本支出减少,造成减量。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14%。人均公用经费支出1.83万元/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洱源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9.7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17.08万元,增幅23.5%,主要原因是2018年综治维稳工作经费45元列为预拨款,2019年为正常指标,导致县级项目拨款比2018年增加45万元,省州项目拨款2019年比2018年减少,两者相差增17.08万元,造成增量。具体项目开支和工作开展情况:1、治保调解支出10.4万元;2、平安大理建设支出13.5万元;3、乡镇网格巡查员工资支出13.5万元;4、综治维稳支出36.41万元;5、常委专项支出1.47万元;6、特殊困难人员生活补助0.68万元;7、政法综治维稳工作经费6.8万元;8、扫黑除恶支出7万元。项目实施顺利开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洱源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4.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75.38万元,减幅18.84%,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减少1人,10-12月工资列为预拨款及退休人员工资在社保局统一发放,没有列入单位决算导致支出减少,造成减量。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6.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28%。主要用于: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37.4万元、行政运行194.02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7.88万元、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7.47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7.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6%。主要用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3%。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伤生育保险及遗属遗孀补助;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3%。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洱源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00万元,支出决算为2.75万元,完成预算的17.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2万元,完成预算的23.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4万元,完成预算的12.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支出均比年初预算数少。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3.25万元,下降54.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03万元,下降62.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3万元,下降19.5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本着有利公务,务实勤俭、杜绝浪费的原则,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压缩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2万元,占65.95%;公务接待费支出0.94万元,占34.0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我单位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4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9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州、其他县市、镇乡等相关单位到我单位开展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所有接待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州实施细则及按照《中共洱源县委办公室 洱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洱源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洱源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餐标〉的通知》洱办发[2019]83号规定开展公务接待。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洱源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8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5.49万元,增幅29.96%,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部分机关运行经费在省州补助的工作经费中列支,而2019年省州补助工作经费减少,所有机关运行经费在本级财政拨款中列支,造成增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1、办公费7.98万元、2、水费0.12万元、3、电费0.66万元、4、邮电费0.45万元、5、差旅费6.62万元、6、培训费2.92万元、7、公务接待费0.04万元、8、劳务费0.78万元、9工会经费2.37万元、1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万元、其他交通费0.12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洱源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资产总额277.9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59.03万元,固定资产18.9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3.3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44.08万元,固定资产净值减少0.7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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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277.95 |
259.03 |
18.92 |
|
|
|
18.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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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19年度县级安排了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洱源县委员会政法委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项目有常委工作经费、综治维稳工作经费等2个。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资本性支出: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监督索引号53293001721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