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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洱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省洱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洱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依法承担全县各项交通管理工作,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把我县道路交通秩序管控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进一步保证我县道路交通行车有序和安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
1、切实做好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我县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群众出行安全。
2、建立和完善有效控制我县道路交通秩序的勤务机制,把我县道路交通秩序管控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增强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管事效率,进一步优化我县道路交通行车有序和安全。
3、将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作为总要求,创新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全面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杜绝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4、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事故预防工作,有效保证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率;2、提高执法质量,规范执法行为,提升交警形象;3、加强“推丘工作”开展,全面促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4、深化“放管服”工作,最大限度的服务人民群众。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洱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洱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洱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洱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度收入合计914.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3.79万元,占总收入的99.9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94万元,占总收入的0.10%。与上年对比减少415.11万,降幅31.22%,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县公安局下达我大队淘汰黄标车补助资金323.98元;县社保局拨入社保结余资金5.59元;10至12月工资预拨73.22万元等原因造成。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洱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度支出合计712.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7.11万元,占总支出的89.46%;项目支出75.03万元,占总支出的10.5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582.88万元,降幅45%,主要原因分析:财政资金紧张,导致款项不能及时支付201.98万;2019年黄标车补助项目已经全面结束,所以年度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洱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37.11万元,人均支出35.4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8.79万元,增幅39%,人均支出增加9.9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交警专项业务费基本安排在基本支出中,2018年交警专项业务费基本安排在项目支出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4.5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5.46%,人均工资12.96万,人均公用经费2.5万。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洱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5.0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61.68万元,降幅91.03%,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交警专项业务费安排在基本支出中;2019年黄标车补助项目已经全面结束,导致项目经费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洱财行﹝2019﹞71号下达交警专项业务费项目支出30.40万元;洱财行﹝2018﹞10号下达交警专项业务费项目支出2.78万元;洱财行﹝2019﹞16号下达2019年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支出14.50万元;洱财行﹝2019﹞16号下达2019年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支出22.00万;洱财行﹝2019﹞65号下达2019年中央和省级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支出4万;大财行﹝2017﹞429号下达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支出1.35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洱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2.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87.40万元,降幅28.75%,主要原因分析:财政资金紧张,导致款项不能及时支付201.98万;10至12月干警工资预拨73.22万元等原因造成。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933.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37%。主要用于2040201-行政运行支出348.63万元;2040212-道路交通管理支出538.21万元;2040299-其他公安支出46.40万元。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3%。主要用于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1.66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59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6.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0%。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7.84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8.21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洱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5.50万元,支出决算为15.37万元,完成预算的43.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47万元,完成预算的5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0万元,完成预算的13.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另外因财政资金紧张,导致我大队欠正达修理厂的车辆修理费7.46万元不能及时支付。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2.08万元,下降44.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2.18万元,下降45.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1万元,增长13.7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另外因财政资金紧张,导致我大队欠正达修理厂的车辆修理费7.46万元不能及时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47万元,占94.12%;公务接待费支出0.90万元,占5.8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4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4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0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9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是联合执法及上级检查指导工作接待。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洱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3.3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91.13万,增幅467.90%,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291.13万元,主要用于我大队发放辅警工资及偿还业务用房工程欠款。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云南省洱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资产总额2368.6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55.52万元,固定资产427.6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285.48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87.2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88.95万元,固定资产增加0.8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变化,在建工程增加22.45万元,无形资产无变化,工程物资减少25.02,其他资产无变化。处置房屋建筑物1148.48平方米,账面原值154.52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01项,账面原值40.37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2368.65 |
655.52 |
427.65 |
237.78 |
110.93 |
0 |
78.94 |
0 |
1285.48 |
0 |
0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4.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4.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我大队涉及的项目绩效有5个,具体项目如下:
(一)洱财行﹝2019﹞71号下达交警专项业务费,项目经费42.00万元,全年执行30.40万元,自评结果良,通过项目实施,改善了大队办公环境,推进了交通管理工作。
(二)洱财行【2018】10号下达交警专项业务费,项目经费20.25万元,全年执行2.78万元,自评结果良,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推进了交通管理工作。
(三)洱财行【2019】16号下达2019年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项目,项目经费52.00万元,全年执行36.50万元,自评结果良,通过项目实施,促进了交管工作开展,保障基层公安正常运转。
(四)洱财行【2019】65号下达2019年中央和省级纪检监察转移资金项目,项目经费9.00万元,全年执行4.00万元,自评结果良,通过项目实施,促进了交管工作开展,保障基层公安正常运转。
(五)大财行【2017】429号下达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项目,项目经费1.36万元,全年执行1.36万元,自评结果优,通过项目实施,促进了交管工作开展,保障基层公安正常运转。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资本性支出: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监督索引号53293001745101111
附件:云南省洱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表20200826051340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