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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洱源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洱源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民政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负责全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拟定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工作;负责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指导全县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组织制定并负责实施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对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单位进行指导和实施宏观管理;指导全县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管理、推进婚俗改革;负责全县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及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和调整工作;负责国家规定的对有关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批审核,推广使用标准地名,设置地名标志,建立区划和地名档案;负责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加强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医疗救助和健康扶贫有效衔接工作成效显著。
2、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有效保障,认真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云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及时足额兑现各类保障金。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流浪乞讨无着落人员、孤儿生活保障、收养登记工作稳步推进。
3、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建设,养老服务中心及老年活动室建设、敬老院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4、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健康发展,离职离任村干部定期生活补助费及时审批待遇、自然村村民自治工作顺利开展、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全面完成。
5、民间组织及区划地名工作认真开展、严格按照社会组织相关规定,加强监督管理,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稳步推进。
6、殡葬改革、残疾人两项补贴、婚姻登记、“三留守”工作得到了强化进展。
7、扶贫挂包和洱海保护治理工作有序开展。因保护洱海而失地的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加大救助力度。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洱源县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洱源县民政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主要是现在殡葬管理所未成立,计划在殡葬管理所的事业人员5人暂时在救助站上班。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民政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8,066.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66.6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27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2851.72万元,减少26.13%,主要原因为:2019年机关划转,我局将抚恤和退役安置两块工作和资金划转给洱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城乡医疗救助和福利彩票公益金中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资金划转给洱源县医保局,将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划转给洱源县应急局,所以今年的收入小于去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洱源县民政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8,495.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8.26万元,占总支出的4.45%;项目支出8,116.92万元,占总支出的95.5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减少3595.94万元,减少29.74%,主要原因为:2019年机关划转,我局将抚恤和退役安置两块工作和资金划转给洱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城乡医疗救助和福利彩票公益金中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资金划转给洱源县医保局,将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划转给洱源县应急局,所以今年的支出小于去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78.2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0.34万元,减少35.73%,主要原因为由于机构划转,将我单位人员划转出6人,且业务经费跟着划转出去,所以我局日常运转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0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91%。2019年我局人均基本支出为13.51万元,人均人员经费支出为12.44万元,人均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为1.07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116.9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385.02万元,减少29.4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关划转,我局将抚恤和退役安置两块工作和资金划转给洱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城乡医疗救助和福利彩票公益金中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资金划转给洱源县医保局,将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划转给洱源县应急局,所以今年项目支出少于去年。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婚姻登记工本费2.1万元,主要用于免费发放婚姻登记证书、敬老院水电费3万元,主要用于维持敬老院运转的水电费支出、老年人事业发展基金2万元,主要用于养老服务工作的开展、政策性地震保险9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全县农房政策性地震保险支出、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12.14万元,主要用于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11.2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政府购买社会服务人员工资等其他民政管理事务、发放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37.6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城镇困难重点优抚度对象生活补助、优抚对象安置支出21.5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1-4月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退休费、发放孤儿生活补助54.1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殡葬改革支出40.79万元,主要用于洱源县殡仪馆建设等支出、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505.3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重度残疾人的生活、发放低保对象生活补助5291.8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低保对象的生活、发放临时救助169.82万元,主要用于困难群众的临时救助、流浪乞讨救助支出40.6万元,主要用于流浪乞讨人员的收容遣送、发放五保对象供养金682.6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五保人员生活、发放其他生活救助支出6.74万元,主要用于城乡低保边缘户临时性困难救助、发放传统救济和离职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105.86万,主要用于保障他们的生活。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民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27.4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67%。与上年对比减少3136.91万元,减少29.7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关划转,我局将抚恤和退役安置两块工作和资金划转给洱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城乡医疗救助和福利彩票公益金中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资金划转给洱源县医保局,将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划转给洱源县应急局,所以总的决算收入少于去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5,083.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57%。主要用于公用经费及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542.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81%。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348.3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9.92万元,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12.14万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03.37万元,发放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37.60万元,优抚对象安置支出21.54万元,发放孤儿生活补助54.12万元,殡葬改革支出40.79万元,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505.39万元,发放低保对象生活补助5291.89万元,发放临时救助169.82万元,流浪乞讨救助支出40.6万元,发放五保对象供养金682.64万元,发放其他生活救助支出6.74万元,发放传统救济和离职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105.86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43.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0%。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单位部分20万元,发放公务员医疗补助10.78万元,发放城乡医疗救助194.63万元,发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16.65万元,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支出1.83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40.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9%。发放自然灾害生活补助340.57万元。
22.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民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63万元,支出决算为3.615万元,完成预算的99.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225万元,完成预算的99.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9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压缩公务接待。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015万元,下降0.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去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075万元,下降0.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75万元,下降0.3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压缩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2万元,占36.58%;公务接待费支出2.29万元,占63.4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救灾、机要通信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2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2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民政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洱源县民政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9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4.70%,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接待费、会议费、其他交通费、培训费、公务车运行和维护费等,比去年减少的主要原因为由于机构划转,将我单位人员划转出6人,且业务跟着划转出去,所以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洱源县民政局资产总额2758.1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29.88万元,固定资产1083.6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08.36万元,无形资产43.49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87.1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048.29万元,固定资产增加456.6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108.36万元,无形资产减少1.17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2758.18 |
1529.88 |
|
1040 |
11.98 |
|
24.46 |
|
108.36 |
43.49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19年我局完成各项民政对象的生活补助、救济、医疗救助、医疗补助等发放情况,并按要求完成相应的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具体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资本性支出: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监督索引号53293001431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