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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洱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08-31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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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洱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洱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洱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监督和检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保证党的决定的贯彻执行。

2.负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3.负责受理党组织、党员的申诉和检举控告以及群众反映党员违纪的来信来访。

4.根据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统一部署,抓好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

5.围绕党委的中心任务,做好全县纪检方面的调查研究以及政策法规和理论研究工作。

6.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7.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

8.派出的监察机构根据授权,依法对有关机关、组织和单位、行政区域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提出监察建议;按照管理权限对涉嫌职务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进行调查、处置,并作出政务处分决定。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在州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州纪委部署,坚决扛起党内监督、国家监察专责机关政治责任,坚持不懈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成效,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进一步巩固发展。把牢政治属性,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保持战略定力,持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完善监督体系,推动监督执纪常态化具体化;加强作风建设,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好;发挥利剑作用,不断巩固和深化拓展政治巡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洱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洱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5人。其中:行政编制9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

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洱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收入合计739.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9.2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31.79万元,增长15.13%,主要原因为监察体制改革人员增加及项目资金增加,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洱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支出合计704.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5.49万元,占总支出的84.49%;项目支出109.32万元,占总支出的15.5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01.58万元,下降12.5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及机关运行经费,部分为预拨款支出,未列入2019年支出决算,导致支出比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洱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和县委巡察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95.4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1.57万元,下降18.1%,主要原因为2019年10月至12月人员支出为预拨资金未列入2019年决算。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6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39%。年度人均工资支出9.5万元人均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1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洱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9.3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9.99万元,增加37.8%,主要原因是2019年项目资金比上年增加,主要用于开展县委巡察工作、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案件查处等工作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常委工作经费支出2万元,用于挂钩单位帮扶;

2.案件查处工作经费支出19.3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案件查处相关工作支出;

3.监督检查工作经费支出5.6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监督检查相关工作支出;

4.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费支出2.4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等相关工作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洱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4.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91.66万元,下降11.5%,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支出及机关运行经费,部分为预拨款支出,未列入2019年决算支出决算,导致支出比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86.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1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33.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55.6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0.43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7.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4%。主要用于机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0.97万元,职业年金记实5.87万元,退休安家费0.42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1.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9%。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4.57万元以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6.81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洱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7.89万元,支出决算为4.00万元,完成预算的1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73万元,完成预算的17.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7万元,完成预算的6.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本着有利公务,务实勤俭、杜绝浪费的原则,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压缩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9.97万元,下降71.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56万元,下降79.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59万元,增长87.9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本着有利公务,务实勤俭的原则,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公车使用管理办法,压缩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3万元,占68.25%;公务接待费支出1.27万元,占31.7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7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履行职能职责,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以及政治巡察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履行职能职责,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洱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8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28万元,减少6.47%,主要原因为:我部门厉行节约,日常工作比上年减少,且部分办公经费年末为预拨未列入2019年支出决算。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劳务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洱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1,488.0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52.09万元,固定资产434.7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6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64.8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583.74万元,固定资产增加16.0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2.3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448.07

1025.09

434.77

355.59

10.3

0

21.94

0

0

0.6

0.61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19年度县级安排项目有常委工作经费、案件查处工作经费、监督检查工作经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费等4个。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资本性支出: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监督索引号532930017222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洱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表202008290509064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