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全县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乡村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编制上报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经上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县森林资源;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合理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化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荒漠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州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承担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及林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9.指导洱源县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1.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省州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12.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保护、荒漠化防治和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国际公约履行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绿化,保障生态安全。
15.有关职责分工。与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森林洱源建设方面。完成昆明至大理至丽江高速公路绿化美化洱源段绿色廊道工程2854.5亩建设任务;完成洱源县2020年度洱海流域生态质量提升工程人工造林3300亩建设任务。
2.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方面。一是完成洱源县5个州级自然保护区(洱源罗坪鸟吊山、西罗坪山、黑虎山、茈碧湖、海西海)《科学考察报告》及《总体规划2020-2029》编制和州级评审工作,并获得州人民政府批复。二是聘请国家林草局规划设计院,完成洱源县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编制工作。整合优化后为5个自然保护地,包括: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云南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省级自然保护区(洱源罗坪鸟吊山省级自然保护区)、2个国家级自然公园(洱源茈碧湖国家级湿地自然公园、洱源西湖国家级湿地自然公园),1个省级自然公园(洱源西罗坪省级森林自然公园)。优化后保护地总面积49956.75公顷,占国土面积的19.75%。现《洱源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按时序通过了国家、省、州审查。三是聘请云南中合数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勘界立标工作,梳理出需勘界立标的保护地有8个,经测算长度约800公里。现已完成勘界立标外业工作,待内业整理完善后,按省州要求及时提交审查。
3.加大项目储备和申报。积极申报洱源县洱海流域湿地公园保护与提升改造项目(属洱海保护地方专项债券,总投资6.77亿元,其中申请洱海保护专项债券资金2.77亿元,其它资金4.0亿元);云南省大理州洱源县洱海流域湿地保护与提升改造项目(东湖片区,属环保水污染专项,总投资0.95亿元,其中申请中央财政资金0.5亿元,地方财政资金0.45亿元);洱海洱源片区小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与绿色发展示范工程,项目总投资3.03亿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1.8亿元,地方配套资金1.23亿元);洱源西湖国家重要湿地(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与恢复建设项目,属管理类,总投资500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湿地保护补助资金。
4.天保工程。一是实施森林管护。依据《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云南省洱源县实施方案》,选聘森林管护员616名(其中天保护林员243人,生态护林员373人)对我县2466414亩林地进行有效管护,并圆满完成年度管护任务;二是公益林建设。实施公益林建设封山育林0.5万亩,投资50万元,项目于2020年12月开工建设。
5.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方面。2020年国家级公益林实施补偿面积34.4万亩,补偿资金533.2万元,其中:补偿给林农344万元,管护及监管等费189.2万元。省级公益金实施补偿面积61.49万亩,补偿资金953.09万元,其中:补偿给林农614.9万元,管护及监管等费338.19万元。
6.退耕还林工程。一是以2019年县级验收为依据,拨付2015年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三批补助资金85.244万元、2017年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二批补助资金10.95万元、2017年陡坡地生态治理第二批补助资金123.34万元、2019年陡陡坡地生态治理第一批补助资金34.333万元。二是以2019年底县级验收为依据,下达整改通知,督促镇乡完成2014—2019年新一轮退耕还林验收不合格小班和陡坡地生态治理验收不合格小班的补植补造工作。三是以2020年县级验收为依据,拨付2014年陡坡地生态治理第三批补助资金62.924万元、2015年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三批补助资金34.756万元、2016年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一批补助资金14.555万元,第二批补助资金9.978万元、2017年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二批补助资金5.883万元、2017年陡坡地生态治理第二批补助资金17.208万元、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一批补助资金50万元(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二批补助资金30万元)、2019年陡坡地生态治理第一批补助资金40.67万元。四是完成历年9620.6亩退耕还林和陡坡地生态治理的县级检查验收工作。
7.农村能源建设。一是完成2018年度农业农村能源建设安排在乔后镇脱贫攻坚项目中的太阳能热水器任务15户验收工作。二是做好2018年度农业农村能源建设项目验收后期的资料收集,完善了验收项目中公示和记账凭证资料。三是继续做好农村能源建设项目1998至2019年的项目档案归档及业务移交到县农业农村局的工作。
8.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林木采伐(移植)完成情况:办理林木采伐项目11个,办理采伐许可证211份(其中作废1份),采伐林木蓄积5295.2立方米,出材量2298.9立方米。林地征收占用情况:受理林地征收占用项目30件,其中:已取得使用林地批复28件,其中永久占用林地面积30.17公顷、临时占用林地面积57.75公顷、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项目31.32公顷。 木材运输及木材市场监管情况:共核发木材运输许可证24份,外运木材500.72立方米。森林核查及森林督查工作完成情况:一是组组协调完成2019年森林核查案件处置工作,省林草局下发我县图斑164个,涉嫌违法图斑130个,移交森林公安130个。已查处图斑114个,案件98起;销号图斑16个。目前除相关刑事案件以外,相关案件已经查处完毕。二是组织开展森林核查问题整改工作。三是认真组织开展“毁林种茶”专项行动。省林业和草原局下发我县“毁林种茶”图斑53个,经过核查,核实细班55个,涉嫌违法图斑53个,其中:已查处图斑40个;销号图斑2个;剩余11个涉嫌违法图斑已查处。除茈碧湖镇以外、已经完成相关整改工作。四是认真开展2020年森林核查工作。省林草局下发我县森林督查图斑35个,核实细斑38个,其中无变化图斑2个,地质灾害图斑10个,依法依规使用林地图斑1个;剩余25个为涉嫌违法图斑由稽查队正在处置。五是认真组织开展“十四五”采伐限额编制、《洱源县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工作。六是认真组织完成好2020年森林监测。完成上级下达我县增加森林覆盖率5.05%的任务,增加森林面积13292.5128公顷,我县森林覆盖率达到58.34%。七是认真完成国家级公益林监测、省级公益林监测。将国家级、省级公益林最新成果与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森林资源监测成果整合,掌握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动态变化。八是认真开展2020年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以2019年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现在数据库为基础,通过变化情况记载、年度更新调查、数据库更新及更新成果汇交手段,形成洱源县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现状数据库和变化数据库,编制县级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报告和统计表。同时,对历年来我县各类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点位进行了核查。我县历年来各类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点位共有562个,其中554个点位已排查整改完成并予以销号。对未完成整改的8个点位进行拆除、罚款并恢复植被,现已整改完成,已销号。
9.林业行政执法情况。2020年以来共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林业行政案件62起,林业行政处罚责任人62人次,收缴罚款82.78万元。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年内共检查县内运输木材车辆61辆,稽查流通木材152立方米。
10.林业灾害防控工作。
森林防灭火工作。2020年发生2次较大森林草原火灾,过火面积283.24公顷,受害面积153.24公顷,森林受害率0.8‰,当日扑灭率100%,火案查处率100%。共受卫星热点通报2次,属荒火、林火各1次。林火控制指标在州要求之内,强有力维护我县森林草原资源安全。一是全面加强责任制体系建设,全县签订县级“三线责任状”42份,各防火单位共签订责任状240份。二是深入、持久开展宣传教育。三是全力以赴确保火灾少发——严管野外用火、按规程计划烧除、割除、大力清理易燃物、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在4月3日—5月10日对林区全面实行封闭管理,设卡点205个、巡护人员813人。四是组建县级60人专业扑火队,圆满完成我县防扑火工作。五是安全、快速扑灭火情、火灾。六是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新建西山瞭望台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1套、林火远程视频监测系统1套、购置2辆森林消防运兵车。七是应急值守体系时刻快速运转,各防火单位严格执行24小时值带班和“零报告”制度。八是开展火灾政策性保——按省、州要求,县指挥部将公益林面积118.84万亩列入森林火灾政策性保险。九是多渠道筹集工作经费,年度共争取资金304万元。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全县现有林面积191.54万亩,应施调查监测面积为37.65万亩,实施调查监测面积37.29万亩,预测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为1.45万亩,实际发生防治面积是1.42万亩。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及防治,全县林业有害生物累计发生面积1.42万亩,现已实施防治面积1.42万亩,其中病害面积0.75万亩采用人工物理防治和无公害化学防治相结合的防治措施进行防治;虫害面积0.67万亩采用无公害化学防治措施实施除治。完成2万亩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林业植物检疫,完成0.334吨种子、8万芽穗条,18.61万株造林苗木的产地检疫和8.26万株苗木的复检。完成商品木材866 M3、苗木2.58万株及花卉穗条19.5万株的调运检疫。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松材线虫病等外来林业有害生物预防监测。对森林和草原开展草地贪夜蛾定点监测,分别于5-6月份和10月份开展了松材线虫病春季集中普查和秋季普查两次普查工作,未发现松材线虫病。
11.种苗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审批制度。依法核发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2户,并对40户林木种子生产经营单位进行1次全查,共计出动12车辆次,检查人员36人次。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依托监管平台对登记在册的40户生产经营户随机抽取10户进行检查,及时录入检查结果并对外公示。开展部门权责清单梳理、县级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证明事项清单梳理。加大林木种苗质量监管力度。一是开展雨季造林种苗质量调查,科学分析预判苗木供求现状,为项目造林提供准确的苗木供需信息。二是对项目造林用苗质量进行严格检验。年内累计检验林木种子230公斤,检验用于退耕还林、生态公益林等项目补植补造用苗35.7087万株。三是累计复检面山绿化、昆明至大理至丽江最美高速绿色廊道建设洱源段项目造林用苗31万株。四是严格执行“三证一签”(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苗木质量检验证、苗木标签、植物检疫证书)制度,确保用于项目造林苗木证签齐全、种源清楚。开展打击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和制售假劣林木种苗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严厉打击假劣种苗流入市场,维护市场秩序。建立健全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苗木生产经营档案种苗使用、种苗管理机构档案体系,确保项目造林用苗质量可追溯。种苗生产经营使用质量档案建档率100%,确保苗木生产、经营、许可、使用、管理,有法可依,有据可查。
12.扶贫工作。2020年以来积极开展生态扶贫和“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为挂钩户制定帮扶计划,在挂钩村扎实开展“三清洁”及“爱国卫生”行动工作,不断提升贫困村人居环境,全力配合完成年度成效考核、县委巡察等工作。同时,及时对身体不适、年龄偏大、条件不符人员进行及时调整,确保驻村队员尽锐出战和驻村队员稳定。
13.国有林场改革后续工作有序推进。一是扎实开展国有林场改革“回头看”,持续巩固国有林场改革成果。二是不断强化国有森林资源监管职能,建立健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档案,落实森林资源管护责任制,完成国有林场脱贫出列评估等工作。三是进一步改善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2020年实施国有林场管护用房(修缮加固提升)建设项目(罗坪山林管所),目前该项目正在有序推进。
14.党建工作方面。完成2020年度整改工作。针对上年度述职评议点评、履行党建工作主体意识不强、基础党务薄弱、对党建宣传工作不重视3个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时限,现已完成整改。2020年度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持续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大力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二是加强组织的自身建设。认真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对照《2020年县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要点》,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全面推进局领导分工联系党组织各项党建工作任务。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提高组织生活质量。三是加强党的活动推进。积极开展“解放思想再讨论、敢想敢干再出发”活动。积极推进党建信息化系列平台“六进”全覆盖工作。精心组织庆祝建党99周年系列活动。2020年6月22日至7月17日县林草局党总支围绕疫情防控这条主线,坚持庄重热烈、简朴务实的原则开展了庆祝七一建党99周年系列活动。四是积极开展“模范机关”创建工作。积极创建了“无烟党政机关”机关,把林草局锻造成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的“无烟党政模范机关”。 五是严格党费收缴和管理。2020年共收到各党支部上缴党费总额为13523.00元,所收党费已按季度全部上缴,无截留、贪污党费的现象。六是严格组织关系转接。要求各支部按时做好党员统计工作,建立了党员名册,对于转出转入的党员做到明确记载,严格执行组织关系转接工作。2020年,共转出党员1名、转入党员3名。
15.爱国卫生行动方面。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县爱国卫生专项行动(革除陋习)期间,及时成立了领导组及办公室,加强对野生动物疫情防控和革除陋习行动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传达会议精神,以粘贴标语、发放宣传单、网络平台发布信息等形式加大信息宣传。联合县森林警察大队及县市管局开展社会全面大清查,深入全县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药材市场以及餐饮货运等场所进行排查,做到不留死角。
16.野保工作方面。一是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我县共排查出18家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户,其中有8家为有证养殖、8家无证养殖(其中3家列入畜禽养殖)、2家有证未养。督促养殖户定时对养殖场所进行消毒、清洗保持场所清洁、卫生,做到有疫情不扩散。认真清点登记养殖数量、物种名称、经济价值,为合法养殖户补偿提供依据。发放并粘贴《洱源县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的倡议书》600张,拒食野生动物标语600份;《大理州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倡议书》500份;《禁止野生动物交易、食用告知书》305份;《野生动物保护保证书》120份。二是于2020年9月1日完成在养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处置工作,包括退出合法养殖的野生动物8家和县森林警察大队执法罚没非法养殖的野生动物5家,共处置在养禁食陆生野生动物305只。在保护区内放归197只和移交大理州鹰匠猛禽保护中心收容调配108只,收容救助鸟类13只。并于11月12日将州县两级的补偿资金29.7920万元,全部兑付给合法养殖野生动物的8家养殖户。三是严格执行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赔偿范围、赔偿标准,既要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做到应保尽保,也要严格把握保险范围和赔偿标准,切实维护受灾群众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受理野生动物肇事共15起。四是为加强野生植物保护管理,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切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和县委网信办,自2020年11月30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联合开展打击整治破坏野生植物资源专项行动,成立打击整治破坏野生植物资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行动方案。通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破坏野生植物生长环境、违法经营利用野生植物等违法犯罪行为。通过企业自律,引导网络交易、直播、短视频、社交等互联网平台和线下交易场所严格管控经营利用野生植物行为。通过宣传教育,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保护野生植物资源的良好氛围。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
2.洱源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
4.洱源县经济果木技术指导站
5.洱源县木材检查站
6.洱源县林木种苗管理站
7.洱源县州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3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4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0年度收入合计4,281.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81.0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本年收入减少442.17万元,下降9.36%,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0年度支出合计3,341.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0.31万元,占总支出的25.75%;项目支出2,480.83万元,占总支出的74.2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本年收入减少442.17万元的原因是本年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60.3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0.06万元,原因是2019年10月至12月工资预拨,所以2020年基本支出比2019年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79.7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6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0.5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6%。人均工资12万元/人/年,人均公用经费0.8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80.83万元。与上年对比本年支出增加340.21万元,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森林洱源建设方面。完成昆明至大理至丽江高速公路绿化美化洱源段绿色廊道工程2854.5亩建设任务。完成洱源县2020年度洱海流域生态质量提升工程人工造林3300亩建设任务。
2.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方面。一是完成洱源县5个州级自然保护区(洱源罗坪鸟吊山、西罗坪山、黑虎山、茈碧湖、海西海)《科学考察报告》及《总体规划2020-2029》编制和州级评审工作,并获得州人民政府批复。二是聘请国家林草局规划设计院,完成洱源县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编制工作。整合优化后为5个自然保护地,包括: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云南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省级自然保护区(洱源罗坪鸟吊山省级自然保护区)、2个国家级自然公园(洱源茈碧湖国家级湿地自然公园、洱源西湖国家级湿地自然公园),1个省级自然公园(洱源西罗坪省级森林自然公园)。优化后保护地总面积49956.75公顷,占国土面积的19.75%。现《洱源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按时序通过了国家、省、州审查。三是聘请云南中合数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勘界立标工作,梳理出需勘界立标的保护地有8个,经测算长度约800公里。现已完成勘界立标外业工作,待内业整理完善后,按省州要求及时提交审查。
3.天保工程。一是实施森林管护。依据《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云南省洱源县实施方案》,选聘森林管护员616名(其中天保护林员243人,生态护林员373人)对我县2466414亩林地进行有效管护,并圆满完成年度管护任务;二是公益林建设。实施公益林建设封山育林0.5万亩,投资50万元,项目于2020年12月开工建设。
4.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方面。2020年国家级公益林实施补偿面积34.4万亩,补偿资金533.2万元,其中:补偿给林农344万元,管护及监管等费189.2万元。省级公益金实施补偿面积61.49万亩,补偿资金953.09万元,其中:补偿给林农614.9万元,管护及监管等费338.19万元。
5.退耕还林工程。一是以2019年县级验收为依据,拨付2015年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三批补助资金85.244万元、2017年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二批补助资金10.95万元、2017年陡坡地生态治理第二批补助资金123.34万元、2019年陡陡坡地生态治理第一批补助资金34.333万元。二是以2019年底县级验收为依据,下达整改通知,督促镇乡完成2014—2019年新一轮退耕还林验收不合格小班和陡坡地生态治理验收不合格小班的补植补造工作。三是以2020年县级验收为依据,拨付2014年陡陡坡地生态治理第三批补助资金62.924万元、2015年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三批补助资金34.756万元、2016年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一批补助资金14.555万元,第二批补助资金9.978万元、2017年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二批补助资金5.883万元、2017年陡坡地生态治理第二批补助资金17.208万元、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一批补助资金50万元(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二批补助资金30万元)、2019年陡坡地生态治理第一批补助资金40.6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41.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460.27万元,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基本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7.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0.85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16.7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2.9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28万元,死亡抚恤24.03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70.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0.8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9.77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562.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78%。主要用于生态保护支出0.08万元,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6.51万元,森林管护管护支出615.45万元,政策性社会支出补助高速路美化绿化项目经费788万元,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10.8万元,其他天然林保护支出88.45万元,其他退耕还林还草支出53.63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561.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73%。主要用于行政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98.08万元,事业机构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473.78万元,森林资源培育支出10.69万元,技术推广与转化4.93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716.7万元,动植物保护支出9.6万元,湿地保护支出50.6万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16.28万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76.48万元,其他扶贫支出4.1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8.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5%。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防灾减灾支出28.53万元。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万元,支出决算为49.73万元,完成预算的45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9.69万元,完成预算的49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4万元,完成预算的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年初预算中没有预算车辆购置经费。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43.24万元,增长666.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43.65万元,增长722.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41万元,下降91.8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政府批复购进森林消防车2辆。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69万元,占99.93%;公务接待费支出0.04万元,占0.0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6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39.69万元,购置车辆2辆。根据政府批复购及工作需要购进森林消防车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开展林业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04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0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对我县林业项目资金检查及绩效考核人员的伙食支出。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5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7.95万元,增加在原因是工作任务增加,本年的办公差费、旅费支出相应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水费、电费、电话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工会经费等方面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资产总额5854.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600.81万元,固定资产252.5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5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73.1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3.8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58平方米,账面原值11.33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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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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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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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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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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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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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5854.9 |
5600.81 |
252.54 |
50.62 |
93.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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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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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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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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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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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5.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20年度对省级森林防火经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天保资金、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三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项目完成了绩效目标,评价结果为优,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0年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缴入本级财政专户0万元,缴入非本级财政专户0万元,未缴入财政专户资金0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七、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资本性支出: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