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洱源分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洱源分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洱源分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洱源分局是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对洱源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强化综合协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地方性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监督工作,监督管理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等。
2.负责牵头组织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生态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负责洱源县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工作,建立完善全县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体系、评价考核办法、奖惩机制和责任追核办法、奖惩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制定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统筹协调指导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和监测考核规划执行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3.负责辖区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落实洱源县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县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4.负责监督管理洱源县减排目标的落实。监督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核查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5.负责生态环境领域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报、审核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6.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7.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8.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拟订有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落实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9.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依据授权,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在授权范围内依法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10.负责执法监测工作。开展执法监测,建立生态环境监测与生态环境执法有效联动、快速响应机制,承担相应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有关工作。
11.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实施县级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和政策。
12.组织协调开展洱源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对各级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配合中央和省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责任追究。
13.组织开展洱源县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在州生态环境局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指挥下,开展联动执法,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
14.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5.完成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和洱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全县生态安全。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和州生态环境局的坚强领导下,我局领导班子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勇于担当、负重前行,克服重重困难,全力以赴投身以洱海保护治理为重点的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推动全县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取得新成效。
1.执法监管情况。一是对各类建设项目、企业、各类环境投诉案件以及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了209次现场检查,共出动800多人次,下达整改通知书45份,并对已查实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1起。二是联合洱源县环保治安大队及各镇乡环保站对流域各镇乡餐饮客栈等服务行业的环保设施运行及污水排放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抽查,截至目前检查企业共25家,检查污水处理厂(站)18家次,检查洗车厂共5家,检查洗涤厂共3家,检查餐饮客栈共48家,对存在问题累计的下发整改通知书25家。三是联合洱源县公安局和洱源县人民检察院对洱源县境内开展了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工作,共检查产生危险废物企业33家,其中涉及在线监测废液的污水处理厂9家、涉及医疗废弃物的医院16家,涉废机油等产生危废企业6家,修理厂2家。对检查中存在记录台账不规范、标识标牌不规范、贮存不规范等问题的企业下达了7份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完成。四是受理各类信访、举报和“12369”热线案件共37件,处理37件。其中噪声污染投诉10件,大气污染投诉9件,水污染投诉6件,固废投诉11件,其他投诉1件。
2.落实“放管服”改革,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一是严格建设项目审批工作。优化审批流程,缩短环评审批时限。对县政府重大工程项目、跑项争资需出具环保手续的项目实行审批“绿色通道”,助推重大项目落地。至2020年12月16日,共审批环评文件11个,作出行政许可2个,其中报告书2个、报告表11个。配合全县重点项目申报前期工作准备材料23份。二是加强环评审批改革。重点围绕简化办事程序、精减办事材料、压缩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环评改革措施。优化网上备案“一次不跑"改革清理前置条件,优化总量管理,下放审批权限,筒化办事程序,实行环评审批统一受理,完善审批制度,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能。指导企业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378份。三是认真落实疫情期间生态环境部《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环综合[2020]13号)文件要求,对社会事业与服务业行业的项目,豁免项目环评手续办理,不用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截至2020年9月30日,豁免环评手续项目32个。
3.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完成2020年前应登记的火电、造纸等33个行业排污单位清理整顿和排污登记工作。二是认真开展2020年应排污许可发证和登记工作。发放限时办理排污登记告知书和限时申请排污许可证告知书182份.经过摸底调查,排查出全县需进行排污许可登记企业147家,须申领排污许可证企业33家。分类处置阶段核查出属于正在建设、长期停产、禁止核发情形的不予发证企业13家,不予登记企业31家。截至9月5日,全县完成排污许可证申领企业22家,其中3家需要限时整改,完成排污许可登记企业116家。
4.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情况。扎实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和省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我县涉及2016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愦环境问题24件,举报案件3件,涉及2017年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环境问题31件、举报案件5件,涉及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高原湖泊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问题17件,举报案件5件,现已全部完成整改,通过州级验收。
5.生态环境宣传教育情况。今年我局紧紧围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结合我县环保工作实际,以洱海保护治理工作为重点,倡导低碳经济、倡导绿色生活,积极参与洱海保护治理行动,全民参与,提高公众环保意识,使每一个公民,每一个家庭都成为环境保护的宣传者、实践者、推动者,自觉节俭消费,崇尚绿色生活,为低碳减排贡献力量。针对这一次活动,我局共制作了24000个环保袋,宣传折页10000份,纸杯50000个。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洱源分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洱源分局(本级)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其中:环保清运车6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洱源分局(本级)2020年度收入合计5,440.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40.5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收入21,968.05万元对比,减少16,527.51万元,下降75.23%。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后,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洱源分局逐步减少了生态环境保护建设项目的实施,导致项目收入大幅度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洱源分局(本级)2020年度支出合计5,326.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7.62万元,占总支出的3.90%;项目支出5,119.03万元,占总支出的96.1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支出20,010.72万元对比,减少14,684.07万元,下降73.38%。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后,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洱源分局逐步减少了生态环境保护建设项目的实施,导致项目支出大幅度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洱源分局(本级)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7.62万元。与上年支出226.12万元对比,减少18.5万元,下降8.18%,主要原因是:2020年比2019年少列支2019年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减少人员的3个月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8.5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8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0%。年人均工资福利17.06万元,年人均公用经费1.73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洱源分局(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119.03万元。与上年项目19,784.60万元对比,减少14,665.57万元,下降74.12%,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后,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洱源分局逐步减少了生态环境保护建设项目的实施,导致项目支出大幅度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用于开展洱海源头主要入湖河流生态隔离带建设工程和清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债款等工作支出1,241.02万元;污染防治用于开展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洱源县洱海流域湿地保护工程、洱源县农村生活污水全收集全清运专项行动临时收集、农村环境整治项目、海入湖河流水环境综合治理洱源县罗时江综合治理和洱源县洱海流域垃圾收集分类收集清运处置系统工程等建设项目支出492.76万元;自然生态保护用于开展三岔河水源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建设、洱海源头万亩湿地建设租地款及七大行动租地款、牛街乡污水尾水深度处理工程、茈碧湖镇梨园村村落污水收集处理回用工程、牛街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建设工程和农村环境整治等建设项目支出1,000.29万元;污染减排用于开展建制镇生活垃圾设施建设项目支出1.50万元;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开展洱源保护专项项目建设支出2383.4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洱源分局(本级)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88.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2.35%。与上年支出11,086.21万元对比,减少8297.56万元,下降74.84%,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后,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洱源分局逐步减少了生态环境保护建设项目的实施,导致项目支出大幅度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7%。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遗属人员生活补助等相关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8%。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及公务员缴费补助等相关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759.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95%。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洱海流域环境保护项目建设等相关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洱源分局(本级)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19万元,支出决算为2.67万元,完成预算的14.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35万元,完成预算的24.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3万元,完成预算的3.7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切实规范公务支出、公款消费行为,维护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0.96万元,下降26.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83万元,下降26.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3万元,下降28.3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切实规范公务支出、公款消费行为,维护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5万元,占87.75%;公务接待费支出0.33万元,占12.2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3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环境监测、环境执法、生态项目建设管理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3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3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相关部门对我县生态环境工作监督检查、节能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洱源分局(本级)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09万元,与上年42.29万元对比减少23.2万元,降低54.86%,主要原因为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切实规范公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综合管理的办公费、水电费、维修费、培训费、差旅费、劳务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洱源分局(本级)资产总额66,203.6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5,867.48万元,固定资产122.8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213.32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993.9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2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66.00平方米,账面原值1.66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7.93万元,其中:2020年以前的租金收入6.70万元,2020年本期租金收入1.23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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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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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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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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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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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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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66203.65 |
65867.48 |
122.85 |
10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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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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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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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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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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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2.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92.3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洱源分局2020年度加强预算管理,做好工作计划,设定绩效目标,认真按规定对部门绩效进行自评,通过自评,已完成2020年所有工作,已实现所有项目绩效目标。通过对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管理,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督察;监督管理全县减排目标落实,完成了上级安排的污染物减排任务;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和重大经济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组织好全县生态环境违法检查;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改善环境质量,为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环境支撑和保障,人民群众满意度得到提高。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洱源分局(本级)2020年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万元,缴入本级财政专户0.00万元,缴入非本级财政专户0.00万元,未缴入财政专户资金0.0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七、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