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93001162900101000
洱源县湿地保护管理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洱源县湿地保护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洱源县湿地保护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洱源县湿地保护管理中心是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下设的林业事业机构,是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其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湿地保护、建设和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规定;承担全县湿地保护、建设和管理的具体方针、政策和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县湿地保护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指导、协调有关湿地法律事务;研究拟定全县湿地保护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实施全县湿地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信息及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和统计上报工作;开展全县湿地保护法治宣传工作;制订湿地科技发展计划,组织科研项目攻关和科研成果的鉴定、推广、使用;指导全县湿地科教工作;负责湿地的管理和监督;指导监督有关湿地规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负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指导、监督内设机构的财务工作;承担湿地保护、建设和管理有关案件的查处和来信来访接待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对湿地保护、建设及管理、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局机关、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技术职务的考核评定及人才、干部职工的培训工作;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度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洱源县湿地保护工作有了明显提升,湿地保护与恢复得到了进一步发展。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及主要事业成效涉及以下几方面:
1、国家重要湿地保护与恢复建设项目
截止2021年,国家重要湿地保护与恢复建设项目2016年度项目(一期)已完成并通过县级竣工验收,2017年度项目(二期)已完成并通过县级竣工验收,2018年度项目(三期)已完成并通过县级竣工验收,三个项目实施已取得很大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湿地面积得以增加。通过退耕(塘)还湿和退化湿地修复,2016年度项目(一期)在西湖东岸建成了约570亩的库塘湿地系统,2017年度项目(二期)建设完成新增湿地面积约800亩,2018年度项目(三期)建设完成新增湿地面积约880亩,西湖新增湿地面积约计2250亩;二是污染负荷有效削减,项目中生态截污沟及湖滨缓冲带的实施,将实现西湖周边农田尾水和村落污水的全面收集,有效提升了入湖水质;三是生物多样性逐步恢复,通过人工措施与自然恢复,新建的湿地内植被恢复良好,生态环境得到改善,成为湿地野生动物新的栖息地。本项目通过对洱海源头国家重要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项目建设,完成了水生态安全和水质改善目标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目标。
2、2021年第一批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洱源县洱海流域湿地公园保护与提升改造项目
(1)洱源县洱海流域湿地公园保护与提升改造项目总投资67732.09万元,2021年申报获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27000万元,项目涉及洱源县洱海流域六个镇乡7个片区,项目建设内容为:湿地公园建设14463.1亩,分为六大片区,分别为西湖片区、东湖片区、茈碧湖片区、海西海片区、弥茨河片区、凤羽河片区;湿地及缓冲带恢复1571亩,主要开展茈碧湖东岸缓冲带恢复;湿地公园提质增效 12431.1亩(西湖片区3444亩、东湖片区4722.6亩、茈碧湖片区1287.5亩、凤羽河片区529亩、弥茨河片2909亩);管理能力建设(包括生态监测中心、湿地调度用房、管护用房及附属设施、设备购置、信息化建设)等工程。
(2)项目的总体目标:一是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可以保护与提升改造流域湿地和缓冲带,优化流域范围内生态环境,改善湿地水质;二是恢复湿地生物多样性,促进湿地经济发展;三是提高湿地管理、科研宣教能力,实现湿地管理的专业化、系统化、智能化。项目分年度目标为:2021年目标:完成项目设计、图审、造价咨询、环评、水保以及监理、施工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并于9月份开工建设,完成建设工程的用地、防雷、消防等相关报批手续,完成三分之一的地形改造工程量;2022年目标:完成全自动收割打捞船的采购与安装,完成弥茨河入湖口、跃进河生态隔离带以及风羽河生态隔离带提质增效,湿地管理调度中心、西湖生态监测中心等房建完成手续办理及主体工程建设;2023年目标:完成项目区植被恢复、经济作物种植、景观提升、标识标牌以及房建工程装修等扫尾工作;完成项目结算、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等工作。
(3)项目实施成效主要表现:一是生态效益,通过湿地恢复及提升改造,可以改善湿地水动力条件,确保湿地水质净化功能正常发挥,提升湿地单位面积水质净化能力,营造湿地生境异质性,为不同的动植物种群提供栖息繁衍的环境,提升湿地生物多样性;二是社会效益,通过项目建设将提高全民环保意识,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第二、三产业的发展,为当地社区提供就业机会,促进社会稳定;三是经济效益,项目的实施,将改善洱海源头湿地的基础设施,增强湿地景观效果和生态环境,从而带动旅游业等产业的发展。
(4)2021年按照项目设计内容及目标任务,完成了项目设计、图审、造价咨询、环评、水保以及监理、施工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完成建设工程的用地、防雷、消防等相关报批手续,完成三分之一的地形改造工程量,完成中标单位施工建设预付款项的支付。施工单位于2021年9月16日进场施工,项目分为西湖、东湖、茈碧湖、海西海、弥茨河、凤羽河六大片区,2021年已有四个片区进场施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洱源县湿地保护管理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名称为:洱源县湿地保护管理中心,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洱源县湿地保护管理中心2021年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2021年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一人,原因是工作调动减少。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湿地保护管理中心2021年度收入合计27,064.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064.31万元,占总收入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本年收入比上年增加26,548.65万元,增加5,148.49%,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了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洱财预〔2021〕18号下达2021年第一批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2.7亿元,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湿地保护管理中心2021年度支出合计13,366.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76万元,占总支出的0.57%;项目支出13,289.24万元,占总支出的99.4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本年支出比上年增加11,510.33万元,增加620.28%,主要的原因是本年新增了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2,914.38万元,支出较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湿地保护管理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6.76万元。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3.19万元,减少4%,原因是在职人员调动减少一人后相应的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4.6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1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81%。我单位按照实际在编人数(5人)平均的年基本支出水平为14.40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湿地保护管理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289.24万元。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11,513.53万元,增加648.39%,主要的原因是本年新增了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工作开展情况如下:1、2018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湿地补助项目支出47.28万元,主要开展完成了湿地保护项目阶段性的实施工作,包括管护人员聘用、外来入侵物种清理和控制、管护设备购置及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湿地恢复区域水质监测等;2、湿地保护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2018年度拨款项目支出144.30万元,主要开展实施了洱海源头国家重要湿地保护与恢复建设项目(2018年度)的建设,2021年完成了项目县级竣工验收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支付了部分工程结算款项;3、2020年财政存量原渠道项目资金(湿地保护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2017年度拨款项目)支出159.15万元,主要开展实施了洱海源头国家重要湿地保护与恢复建设项目(2017年度)的建设,2021年完成了项目县级竣工验收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支付了部分工程结算款项;4、2012年西湖国家湿地公园中央财政补助项目整改资金补助资金支出24.13万元,主要是用于完成2012年西湖国家湿地公园中央财政补助项目的整改支出;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12,914.38万元,主要是2021年第一批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洱源县洱海流域湿地公园保护与提升改造项目支出,在2021年按照项目设计内容完成项目设计、图审、造价咨询、环评、水保以及监理、施工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并于9月份开工建设,完成建设工程的用地、防雷、消防等相关报批手续,完成三分之一的地形改造工程量,完成中标单位施工建设预付款项的支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湿地保护管理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1.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38%。本年支出比上年减少1,343.27万元,减少74.84%,其中: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3.19万元,减少4%,原因是在职人员调动减少一人后相应的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1,340.08万元,减少78.14%,原因是本年没有下达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本年项目支出主要是上年度项目已完工支付的工程结算款项,故项目支出含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本年较上年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以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437.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91%。主要用于①基本支出62.79万元,占农林水(类)支出的14.35%,其中:人员经费60.6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56%;日常公用经费2.1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44%;②项目支出374.86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144.30万元,项目支出占农林水(类)支出的85.65%,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占项目支出的38.49%。项目支出具体分为:洱财建〔2018〕85号湿地保护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2018年度拨款项目支出144.30万元;洱财农〔2018〕112号2018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湿地补助项目支出47.28万元;洱财资环〔2020〕20号下达2020年财政存量原渠道项目资金(湿地保护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2017年度)支出159.15万元;洱财资环〔2021〕26号下达2012年西湖国家湿地公园中央财政补助项目整改资金补助资金支出24.13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湿地保护管理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均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08万元,下降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8万元,下降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洱源县湿地保护管理中心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洱源县湿地保护管理中心资产总额32,327.1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0,274.25万元,固定资产793.5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259.38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3,532.0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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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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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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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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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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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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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32327.13 |
30274.25 |
793.50 |
606.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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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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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9.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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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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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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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我部门按相关要求认真开展部门绩效自评,通过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推进了预算管理改革、优化了支出结构,增强了资金绩效管理意识。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洱源县湿地保护管理中心2021年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缴入本级财政专户0万元,缴入非本级财政专户0万元,未缴入财政专户资金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七、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资本性支出: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监督索引号5329300116290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