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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洱源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洱源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洱源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是农业农村局下属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及合同管理工作,做好村级账务的指导工作,并结合我县实际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及全县范围内的农村合作社及家庭农场的申报、培训、管理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按质按量完成我县农经统计工作;
2.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
3.做好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解工作;
4.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家庭农场申报管理工作;
5.认真完成我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洱源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单位全称为洱源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共设置0个机构,我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洱源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1年度收入合计163.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3.4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189.25万元对比减少25.76万元,减少13.61%,主要原因分析为人员经费的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1年度支出合计220.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69万元,占总支出的87.49%;项目支出27.56万元,占总支出的12.5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192.78万元对比增加了27.47万元,增加了14.25%,主要原因分析为本年度项目支出增加及上年度有经费结转。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2.69万元,人均14.82万元。与上年192.16万元对比增加0.53万元,增长0.27%,主要原因分析为人员经费的正常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8.69万元,人均14.5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9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00万元,人均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0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56万元。与上年0.62万元对比增加了26.94万元,增加了4345.16%,主要原因分析为本年度新增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经费的支出。其中:2021年度我单位开展了我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清产核资工作,涉及各镇乡90个村级经济组织,1252个组级经济组织,共支出26.60万元;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家庭农场的学习培训3场,累计参加人次200人,培训累计时长14天,共支出0.01万元(实际支出75.84万元,财政原因未在2021年度内拨付);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扫尾工作及归档工作,共支出0.9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0.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192.78万元对比增加了27.47万元,增加了14.25%,主要原因分析为本年度新增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4%。主要用于我单位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遗属补助支出,其中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75万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的97.40%;遗属补助支出0.42万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的2.60%。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2%。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中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77万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64.06%;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92万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35.94%。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90.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44%。主要用于我单位的事业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事业支出162.82万元,包括人员工资和办公经费,占农林水(类)支出的85.52%;项目支出27.56万元,占农林水(类)支出的14.48%。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2019年相比无增减。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洱源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洱源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资产总额83.0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2.61万元,固定资产0.3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218.66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5.6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4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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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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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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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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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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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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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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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83 |
82.61 |
0.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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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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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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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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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洱源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为保障我单位的土地确权颁证工作、产改工作、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单位日常工作的稳定开展、正常运营,充分发挥我单位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我单位成立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对我单位的工作项目展开自评。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洱源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1年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缴入本级财政专户0万元,缴入非本级财政专户0万元,未缴入财政专户资金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七、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资本性支出: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监督索引号53293001132600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