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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洱源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1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洱源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国家、省、州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参与制定本地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工作的有关规定。
2.受理工程质量监督,并对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的质量行为以及工程质量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3.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查;抽查工程的实物质量,对涉及建设工程结构安全和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进行监督抽查、抽测、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4.对建设工程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竣工验收等进行监督,对施工技术资料、监理资料以及检测报告等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进行监督检查,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5.受建设局的委托办理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竣工备案以及受理质量投诉。
6.对预制构件和预拌混凝土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
7.对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和核实,提出处罚建议或按委托权限实施行政处罚。
8.总结质量监督工作经验,掌握本地区工程质量状况,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9.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2021年全县新注册工程29个单位工程,其中:市政工程10个(总投资约3900万元),建筑工程19个,总建筑面积约4.09万平方米。2021年竣工验收46个单位工程,其中建筑工程24个,市政工程22个,竣工合格率100%。全年累计受监在建项目77个单位工程(含历年工程),其中建筑工程43个,总建筑面积51.6万平方米。市政工程34个。
2.深入开展2021年度一、二、三、四季度质量安全“双随机”综合执法检查。根据大理州住建局关于开展质量安全双随机综合执法检查的要求,为深入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我县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对全县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排查,开展2021年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季度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综合执法检查工作。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提高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水平。2021年累计检查46个项目,检查中下发质量整改通知书101份,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56份,并督促其在时限内整改完毕;对极个别项目不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手续、或未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项目下发建设行政责令整改通知书,共1份;对存在较大质量问题的项目及时下发质量停工通知书,共计1份;对施工现场中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下发安全停工通知书,共计1份。
3.深入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按照洱源县建设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全面督促企业落实工程质量第一责任,进一步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做到了新建工程签署法人委托书和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覆盖率达到100%、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100%的建立、工程竣工设立永久性标牌覆盖率达到100%。
4.依法加强对本地区建筑行业工伤保险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严格报监备案审查,2020年安全报监备案工程均按要求缴存了建筑施工工伤保险,保险缴存覆盖面达100%。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和消除建筑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隐患,确保了我县建筑施工安全。2020年全年,我县建筑业没有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建筑业保持平稳发展。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的规定,承接的消防验收工作职责。对施工现场消防执法检查共27次,完成消防设计审查9个、消防验收10个,消防验收备案抽查3个。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洱源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洱源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洱源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2021年度收入合计163.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3.9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本年减少20.46万元,下降11.09%。主要原因:因财政资金部分结转下年支出,未列当年收入,故收入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2021年度支出合计181.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1.81万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本年减少2.59万元,下降1.4%。主要原因:2021年部分资金结转下年,导致支出比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1.81万元。与上年对比,本年减少2.59万元,下降1.4%。主要原因:2021年结转结余资金调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8.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8.2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2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8%,人均公用经费支出0.24万元/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万元。2021年我单位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1.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本年减少2.59万元,减少1.4%。主要原因:2021年部分资金结转下年,导致支出比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6%。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2%。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58.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91%。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洱源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洱源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资产总额48.0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6.36万元,固定资产1.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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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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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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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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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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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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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48.06 |
46.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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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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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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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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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我单位认真贯彻国家、省、州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依法注册的全县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开展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消防审查备案验收、人防质量监督管理等工作,维护了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我县建筑业健康发展。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因我单位2021年无项目支出,附表12表公开空表。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洱源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2021年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缴入本级财政专户0万元,缴入非本级财政专户0万元,未缴入财政专户资金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七、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资本性支出: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93000533300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