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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洱源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洱源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洱源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和省委、州委重大决策部署及县委工作要求,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州县党委和州委政法委的决定,对全县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洱源、法治洱源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县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4.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5.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6.监督和支持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7.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代管县法学会。
8.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9.完成县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委政法委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工作体系的总要求,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洱源,坚决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为推动洱源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发展、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洱源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为:中国共产党洱源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洱源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机构设置涉及国家秘密,不属于公开范围。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洱源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收入合计311.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1.7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90.56万元,减少37.93%,主要原因是:1.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安排的项目减少,导致资金减少;2.受县级财政支付能力影响,有些州县安排的项目资金没有拨付,导致用于专项业务的工作经费支出比去年有所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洱源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支出合计414.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5.20万元,占总支出的75.99%;项目支出99.60万元,占总支出的24.0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71.41万元,减少14.69%,主要原因是:1.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安排的项目减少,导致资金减少;2.受县级财政支付能力影响,有些州县安排的项目资金没有拨付,导致用于专项业务的工作经费支出比去年有所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洱源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5.2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9.62万元,增加10.37%,主要原因是:2021年6月政法委调入2人,人员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86.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8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9.0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0%。人均公用支出1.71万元/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洱源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9.6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1.03万元,减少50.04%,主要原因是:1.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安排的项目减少,导致资金减少;2.受县级财政支付能力影响,有些州县安排的项目资金没有拨付,导致用于专项业务的工作经费支出比去年有所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乡镇网格巡查员补助13.5万元;2.治保调解工作经费3万元;3.市域社会治理试点工作经费2.89万元;4.政法工作经费补助1.31万元;5.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经费7.74万元;6.反邪教业务经费0.32万元;7.综治维稳工作经费39.24万元;8.扫黑除恶作业务经费4.48万元(其中2020年结转1.5万元,2021年当年2.98万元);9.网格巡查员调解员工资补助5万元;10.特殊困难人员生活补助0.5万元;11.司法救助经费13.5万元;1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业务补助经费6.62万元;13.无命案乡镇以奖代补资金1.5万元。项目按照计划有序开展,达到预期的社会效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洱源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4.8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71.41万元,减少14.69%,主要原因是:1.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安排的项目减少,导致资金减少;2.受县级财政支付能力影响,有些州县安排的项目资金没有拨付,导致用于专项业务的工作经费支出比去年有所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52.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04%。主要用于: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0.7万元、行政运行282.52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9.03万元、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0.5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21.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1%。主要用于扫黑除恶工作及司法救助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8%。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伤生育保险及遗属遗孀补助;
9.卫生健康(类)支出21.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6%。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洱源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00万元,支出决算为6.50万元,完成预算的54.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24万元,完成预算的87.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6万元,完成预算的2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本着有利公务,务实勤俭、杜绝浪费的原则,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压缩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49万元,下降7.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53万元,下降9.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3万元,增长2.8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本着有利公务,务实勤俭、杜绝浪费的原则,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压缩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24万元,占80.66%;公务接待费支出1.26万元,占19.3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2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2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公务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州、其他县市、镇乡等相关单位到我单位开展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洱源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0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万元,增加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对比没有变化,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1.办公费8.28万元,2.水费0.09万元,3.电费0.37万元,4.邮电费0.77万元,5.差旅费9.92万元,6.会议费0.34万元,7.培训费0.5万元,8.公务接待费0.77万元,9.劳务费1.64万元,10.工会经费2.59万元,1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4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洱源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资产总额242.2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5.97万元,固定资产15.8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3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4.9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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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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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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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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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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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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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242.21 |
225.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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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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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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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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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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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中国共产党洱源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21年度县级安排了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洱源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项目有综治维稳工作经费、扫黑除恶工作经费、网格巡查员调解员工资、反邪教业务经费等4个。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中国共产党洱源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缴入本级财政专户0万元,缴入非本级财政专户0万元,未缴入财政专户资金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此情况。
七、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资本性支出: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监督索引号53293001721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