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93001436300401000
洱源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洱源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洱源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洱源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向辖区提供专业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为全县妇女儿童提供围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履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职能,开展妇幼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并承担全县妇幼保健业务管理、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的相关事务性、辅助性、技术性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指令性任务等。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围绕实现“两纲”目标,狠抓工作基础,强化妇幼卫生人员适宜技术的培训,加强指导卫生院产科、儿科建设,提高县、乡、村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全面抓好规范化建设,提高整体服务水平;抓好“两个”系统管理质量,提高住院分娩率;抓好高危孕产妇管理,提高科学质量;抓好危急孕产妇绿色通道建设,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抓好体弱儿管理及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降低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抓好人员培训,提高综合抢救能力;抓好“三网”监测工作,提高信息反馈质量;及时完成避孕药具管理及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全面完成县卫健局目标责任书规定的业务指导工作任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洱源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洱源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下设23个内设机构:孕产保健部、儿童保健部、妇女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中医科、病案室、检验科、手术麻醉科、药剂科、医学影像科、党建办公室、院办公室、基层保健科、质控办、医务科、护理部、感染管理控制办公室、投诉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医保办公室、后勤总务科、信息科、健康教育科。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洱源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年末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1年度收入合计1,719.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69.20万元,占总收入的56.3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750.08万元,占总收入的43.63%;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424.33万元,下降19.80%,主要原因是:一是财政补助收入本年度969.20万元,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180.39万元,降低15.69%,主要一是:1、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规定,县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不再按权责发生列支,2021年度年底收回的额度结余将全部转为预算单位指标结转结余,当年下达的指标结转结余冲减单位财政拨款收入,往年指标结转结余冲减财政拨款结转结余(预算会计)、累计盈余(财务会计);2、 县财政统筹安排存量资金121.47万元作为人员、项目补助经费;二是事业收入750.0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6.86万元,增长52.08%,主要是根据《洱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洱源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与茈碧湖镇卫生院联合办医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洱政办发〔2021〕38号)文件精神,从2021年9月份开始所有诊疗业务收入由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核算且不再上缴非税收入管理;三是其他收入0.00万元,比上年减少500.80万元,下降100.00%,主要是因2020年度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我单位被大理州列入第一批疫情防控物资重点保供单位名录,单位从农行洱源县支行借入短期贷款500.00万元,其他收入0.8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1年度支出合计1,739.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5.15万元,占总支出的85.94%;项目支出244.52万元,占总支出的14.0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432.46万元,增长33.08%,其中:基本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232.38万元,增长18.40%,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人员增加及职称变动导致工资福利增加,人员基本支出增加;二是因业务开展需要对手术室、产房进行改造提升,购置部分医疗设备及医院信息化管理系统改造升级支付部分款项,2021年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200.08万元,增长450.23%,主要原因:上年度项目支出款项由卫健局列支,单位作往来款支付,不作支出处理所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95.1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2.38万元,增长18.40%,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人员增加及职称变动导致工资福利增加,人员基本支出增加;二是因业务开展需要对手术室、产房进行改造提升,购置部分医疗设备及医院信息化管理系统改造升级支付部分款项,2021年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46.4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9.9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48.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0.08%。人均人员经费15.23万元,人均公用经费15.28万元,人均基本支出30.51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4.5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0.08万元,增长450.23%,主要原因:本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及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目增加。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省级补助支出53.4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培训费、督导考核人员下乡补助费、工作开展劳务费、下乡车辆加油费、疫苗冷链能力及疫苗追溯系统建设等支出;
2.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省级支出14.98万元,主要用于工作开展办公费、人员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工作开展劳务费、农村危急重孕产妇及危重儿童抢救住院费用补助等支出;
3.其他公共卫生项目村级妇保员补助支出0.6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9个镇乡村级妇保人员补助;
4.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拴心留人政策项目州级补助支出1.9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副高及副高以上职称人员的补助支出;
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省级补助支出为6.48万元,主要用于印刷费、下乡人员补助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等支出;
6.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67.0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费、办公设备购置及偿还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8.4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1.99%。与上年对比增加268.66万元,增长33.18%。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1年人员增加及职称变动导致工资福利增加,人员基本支出增加。二是2021年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三是上年度项目支出款项由卫健局列支,单位作往来款支付,不作支出处理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6.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1%。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单位缴费补助。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3.1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76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11.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79%。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开展工作、保障机构运行经费、公共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等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1.93万元;妇幼保健机构支出538.29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53.48万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4.98万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6.48万元;其他公共卫生支出0.60万元;计划生育服务支出177.63万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0.0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0.02万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67.05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54万元,支出决算为1.17万元,完成预算的216.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7万元,完成预算的216.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于2020年度内单位原有公务用车报废,年度公务用车运行费仅为0.14万元,导致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偏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1.03万元,增长735.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03万元,增长735.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在于新冠疫情发生后,单位救护车使用频率增高且辖区妇幼健康下乡指导、督导工作量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7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及辖区妇幼健康下乡指导、督导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洱源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动。原因是我单位是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洱源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资产总额3154.4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07.88万元,固定资产1814.9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125.43万元,无形资产106.17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59.4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42.5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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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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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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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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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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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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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3154.41 |
1107.88 |
1814.93 |
1244.17 |
20.59 |
277.19 |
272.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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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43 |
10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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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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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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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洱源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2021年度预算绩效管理目标要求,对重点支出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项目的推进工作、资金的拨付、审批、报账程序等严格按照预算法律法规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切实做到预算控制和专款专用,未出现挪用和改变资金用途的情况,综合绩效评价为优。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洱源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1年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万元,缴入本级财政专户0.00万元,缴入非本级财政专户0.00万元,未缴入财政专户资金0.0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七、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资本性支出: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监督索引号53293001436300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