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93001741001000
洱源县统计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洱源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洱源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洱源县统计局属正科级行政单位,是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实施上级统计部门安排的统计调查任务,搜集、整理并提供全县基本统计资料。
2.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各乡镇、各部门的社会经济统计和调查工作。
3.负责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4.负责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和预警预测,为各级领导宏观决策和制定发展计划提供决策依据。
5.负责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县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公报;开展统计服务活动,为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提供优质服务。
6.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云南省统计管理条例》、增强全民的法律意识;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7.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国性的周期性普查工作,抓好上级统计部门安排的专项调查工作。
8.按照统计信息自动化建设的规划,负责建设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
9.加强全县统计干部培训教育工作,提高统计队伍的整体素质。
1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1.负责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县级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民间统计调查项目行政审批事项审批。
机构设置情况:
(1)办公室。承担机关事务管理事项。负责文秘、政务信息采编、人事、党务、纪检、教育培训、保密、财务、资产、档案等后勤服务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协助管理镇乡统计站工作;负责组织管理统计人才教育、统计人才培训、全县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统计部门领导干部、统计业务骨干培训工作。组织协调机关日常政务事项。
(2)综合和国民经济核算股。负责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进行统计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工作。负责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整理编辑综合性统计资料工作。负责建立并管理宏观统计数据及统计信息数据库,定期收集整理、编辑和提供经济、社会、科技等综合性统计资料工作。负责《统计年鉴》等统计资料的编辑、出版、发行事务。负责信息直通车和政府统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开展全县地区生产总值的统一核算工作。负责投入产出调查,开展投入产出表、资产负债表、资金流量表、国民经济账户和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编制工作。负责综合经济与资源环境核算工作。负责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工作。负责文化产业统计工作。负责民营经济统计监测工作。负责准确、及时、全面地搜集、整理、提供和上报地区生产总值基础数据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县主要统计数据审核评估工作。负责对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服务业、科技创新、劳动工资、就业和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工作。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全县人才统计工作。负责综合整理和提供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统计数据工作。负责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并进行统计分析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县域经济发展考核数据的收集、汇总工作。负责县域经济发展考核工作的协调、数据收集、监测结果的抽查和复核工作。负责对全县县域经济发展形势进行分析,完善和改进全县县域经济发展监测评价体系工作。负责统计学会的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妇女儿童“两纲”监测统计工作。
(3)农村社会经济统计股。负责组织实施农业普查工作。负责农林牧渔业、农村基本情况、人口统计工作。负责开展粮食畜禽生产消费统计监测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工作。负责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并进行统计分析工作。指导全县农村经济统计工作、农村统计网络建设工作和相关部门的统计业务工作。
(4)工业和能源统计股。负责组织实施工业、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完成工业主要产品产量和工业增加值核算工作。负责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对全县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绿色发展评价的统计监测工作。负责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工作。负责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并进行统计分析工作。
(5)贸易与投资统计股。负责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商品市场运行状况、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工作。负责综合整理和提供对外贸易、对外经济、房屋和公用事业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并进行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参与有关部门开展招商引资统计工作。
(6)统计制度法规股(加挂洱源县统计行政执法大队牌子)。承担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管理事项,负责拟定统计制度改革规划和方案,承担统计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依法检查、处理统计违法案件,承办统计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工作。负责管理全县统计报表及统计标准工作。负责牵头拟订全县统计规范性文件的组织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工作。负责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负责建立统计巡察、统计执法大检查和统计专项执法长效机制工作。负责对全县统计执法队伍及人员进行管理,开展对全县统计执法检查人员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对政府统计机构行政行为进行日常监督,加强统计执法检查的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依法受理辖区内涉及违法违规的统计行政行为的举报、投诉工作。负责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违纪案件工作。负责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和会同有关部门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7)普查指导股(普查中心)。负责组织完成各项周期性普查工作。负责筹建办事机构、制定普查及专项抽样调查工作计划、工作流程、编制经费预算工作。负责参与政府普查办公室组织、指导和监督《普查方案》的实施,组织完成普查数据处理,核定和发布普查数据公报,组织指导对普查数据进行分析研究工作。负责管理普查资料和档案,整理、编辑和提供普查资料工作。负责建立和管理统计名录库工作。负责组织全县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常住人口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工作。负责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并进行统计分析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县统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统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州统计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精神,坚持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以提升服务水平为重点,切实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加快统计信息化进程,强化统计法治,各项统计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2021年将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组织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按照国家统计方法制度要求,完成国家和省、州布置的各项统计工作任务,做好各年度年报及定期报表工作。认真完成好全县主要经济指标的统计和上报工作,更好地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统计保障,继续将做好统计服务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加强统计分析与预测的能力,为及时反映经济社会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和趋势性的问题进行预警监测,准确把握经济发展的形势和走势,持续做好统计数据的发布和信息传播,使各级领导及社会公众能够及时了解我县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国民经济核算,加强新兴服务业统计工作,加强节能减排统计监测体系的建设,做好县域经济监测工作。同时,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各项改革任务,主动作为,科学妥善应对统计改革带来的影响,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确保统计改革顺利开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洱源县统计局2021年部门决算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单位名称为洱源县统计局,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设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和国民经济核算股、农村社会经济统计股、工业和能源统计股、贸易与投资统计股、统计制度法规股(加挂洱源县统计行政执法大队牌子)、普查指导股(普查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洱源县统计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含事业工勤1人,退役军人安置);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含事业工勤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统计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190.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0.4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与上年总收入260.75万元对比,减少70.29万元,减少26.9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第七全国人口普查进入收尾阶段,相关业务人普工作量减少,项目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统计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341.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4.54万元,占总支出的68.61%;项目支出107.3万元,占总支出的31.3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总支出240.25万元对比,增加101.59万元,增加42.2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2021年第七全国人口普查进入收尾阶段,主要用于发放七人普“两员”补助和手机流量费,财政资金紧缺,大部分资金未支付,未支付的资金均在2021年进行支付;2.开展统计业务相关工作,2021年完成各项工作,统计年鉴印刷250本,50家规上企业年报。实事求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4.54万元。与上年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0.51万元对比,增加34.03万元,增加16.9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其他统计事务基本支出增加;2.各项调整工资的人员经费有所增加,导致支出比上年增加;3. 日常公用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9.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4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14%。洱源县统计局死亡抚恤金支出19.8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5%,人均工资14.97万元/人,人均公用经费0.38万元/人。
具体支出情况:工资福利总支出209.69万元,基本工资45.81万元;津贴补贴77.71万元;奖金3.74万元;绩效工资14.9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3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9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44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7.73万元;住房公积金12.6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2.39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对个人和生活补助0.84万元;,死亡抚恤金19.8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办公费0.8万元,差旅费1.87万元,公务接待费0.01万元,工会经费1.7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6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统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7.3万元。与上年项目支出39.74万元对比,增加67.56万元,增加170.0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2021年第七全国人口普查进入收尾阶段,主要用于发放七人普“两员”补助和手机流量费,财政资金紧缺,大部分资金未支付,未支付的资金均在2021年进行支付;2.开展统计业务相关工作,2021年完成各项工作,统计年鉴印刷250本,50家规上企业年报。实事求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统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1.8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总支出240.25万元对比,增加101.59万元,增加42.29%,1.2021年第七全国人口普查进入收尾阶段,主要用于发放七人普“两员”补助和手机流量费,财政资金紧缺,大部分资金未支付,未支付的资金均在2021年进行支付;2.开展统计业务相关工作,2021年完成各项工作,统计年鉴印刷250本,50家规上企业年报。实事求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具体支出情况:1.行政运行费151.17万元;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5.4万元;3.事业运行38.84万元;4.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84万元;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11.32万元;6.行政事业单位医疗7.92万元;7.公务员医疗补助5.44万元;8.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1.9万元;9.死亡抚恤金18.9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97.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97%。主要用于1.行政运行151.11万元;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5.4万元;3.事业运行38.84万元;4.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1.9万元。主要用于【包括办公费、维修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48%。主要用于【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其他社会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9%。主要用于【包括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统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25万元,支出决算为0.97万元,完成预算的18.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6万元,完成预算的45.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万元,完成预算的9.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本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压缩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91万元,下降4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16万元,下降65.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25万元,增长166.6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第七全国人口普查进入收尾阶段,普查工作量减少,上级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6万元,占45.02%;公务接待费支出0.4万元,占9.5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口普查工作,车辆燃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2021年第七全国人口普查进入收尾阶段,普查工作量减少,上级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以及其他县份来洱源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XX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洱源县统计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2万元,与上年10.83对比减少5.81万元,下降53.64%,机关部门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0.79万元;差旅费1.87万元;公务接待0.01万元;工会经费1.7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压缩经费支出,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开展厉行节约。机关部门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工作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正常办公耗材费、水电费、邮电费、培训费、车辆燃油费、办公设备购置、接待费以及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洱源县统计局资产总额157.4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7.92万元,固定资产29.5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2.7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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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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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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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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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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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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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57.47 |
127.92 |
29.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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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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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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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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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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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洱源县统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我单位项目有2个。1.一是完成了全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开展综合试点工作和区域划分及绘图工作,二是完成了七人普“两员”选聘及培训,完成对全县1200名普查指导员、普查员进行业务培训三是完成入户登记82843户,312722人,及时做好人口普查工作,对全县1200名普查指导员普查员进行业务培训;2.认真完成印制统计年鉴;规上企业年报会培训经费;完成统计相关工作。2021年用于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结合洱源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工作量、物价水平等工作实际,本着实事求是、厉行节约的原则,及时将专项经费下达各镇乡,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洱源县统计局2021年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缴入本级财政专户0万元,缴入非本级财政专户0万元,未缴入财政专户资金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七、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资本性支出: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监督索引号53293001741001111